第64章 张伟取文件时发现补全内容(1/2)
张伟推开门时,夕阳正斜斜地淌进客厅,给整齐码放的卷宗镀上了层金边。他刚从法院回来,领带歪在一边,额头上还带着奔波的薄汗,可当目光落在书桌那堆卷宗上时,脚步突然顿住,像是被钉在了原地。
“这……这是我那堆文件?”他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所见。上午还乱成一锅粥的卷宗,此刻按案件类型排得整整齐齐,每本封面上都贴着醒目的便签,红笔标注的“关键证据”“补充条款”字样在夕阳下格外清晰。
他快步走过去,随手抽出“王女士家暴案”的卷宗。翻开第一页,就看到天宇补写的补充条款,字迹清隽有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后续治疗费应包含二次手术费、康复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参照司法鉴定意见书(附件3)。”补充医疗机构出具的后续治疗必要性证明。”
张伟的手指在“精神损害抚慰金”几个字上停住了。这个术语他知道,是上周刚在培训课上学的,连所里的老律师都未必能准确引用法条编号,天宇怎么会写得这么精准?
他又抽出“张某某合同诈骗案”的辩护词,只见天宇在空白处补了一大段:“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三条,结合退赃比例(50%)及被害人谅解书,建议量刑时减少基准刑20%-30%。”旁边还画了个小小的示意图,标注着“退赃时间线与量刑关联”。
“我的天……”张伟倒吸一口凉气,拿起那份陈年遗产案的卷宗。里面夹着一张天宇手写的风险分析,从“口头协议无效”到“诉讼时效起算点”,甚至连“不动产增值部分分割原则”都写得明明白白,末尾还附着《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的原文摘抄,连标点符号都没差。
他记得自己上周跟天宇抱怨过这个案子棘手,说“当事人吵得快打起来了”,当时天宇只是嗯了一声,没多说什么,怎么会对案情细节这么清楚?
“天宇?”张伟扬声喊了一句,客厅里空荡荡的,只有夕阳在地板上移动的声音。他瞥见茶几上放着个保温杯,杯沿还留着点水渍,显然主人刚走不久。
他拿起那份遗产案的风险分析,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纸上的字迹。天宇补写的内容里,有个词用得很特别——“析产”。这是法律实务里的常用术语,指财产分割,一般人只会说“分家产”,绝不会用这么专业的表述。
张伟突然想起三年前的事。那时他刚入行,在法庭上把“善意第三人”说成“好心看热闹的人”,被法官当场纠正,回来后躲在办公室哭了半天。从那以后,他对这些拗口的法律术语格外敏感,也清楚地知道,能熟练运用这些词的,要么是科班出身,要么是浸淫行业多年的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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