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首轮修订完善,优化草案适配性(2/2)
三、条款逻辑:把“碎片”拼成“整块”
各章节的衔接处被重新打磨,原本断裂的逻辑链被接成环。行政模块新增“跨部门协作清单”,明确哪类事务须联合发文(如户籍与税收联动)、哪类可各自审批(如商铺注册),避免了“多头管”或“没人管”。周砚举着新订的“协作流程图”笑:“以前办个商户执照,得跑五六个衙门,现在图上标着‘先税务后工商’,省了一半路。”
司法与行政的“反馈通道”被打通:司法判决生效后,须抄送相关行政部门备案,若发现判决影响民生(如没收商贩全部资产致其全家无以为生),行政部门可提“社会影响评估”,由议会决定是否调整执行力度。南境有个案例:商贩因偷税被判没收店铺,行政部门评估后提出“保留一间铺面维持生计”,议会采纳后,那家人至今还在经营,只是再不敢偷税。
军事与民事的“缓冲带”更清晰了。原“边军可征用民用物资”被改为“紧急征用须登记造册,战后一月内按市价两倍赔偿”,北境守将赵珩的案头放着新制的“征用登记本”,每一页都记着“征用牧民马匹三匹,战后赔偿六匹”,牧民在回执上按的红手印,比以前的怨言实在多了。
四、适配性测试:让条款先“走”一遍
修订后的草案没直接提交议会,而是先在三个试点县“试跑”。北境的行政与司法衔接条款,让县令改判案的发生率降为零;南境的税赋浮动制,使茶商复业率提高三成;西境的流动学制,让孩童入学率从三成涨到七成。
天宇翻着试点报告,忽然指着西境的反馈笑:“有个孩子在作业本上写‘想每天都上学’——这可比任何评价都珍贵。”案上的修订稿旁,堆着各地送回的建议信,有牧民画的流动学堂草图,有商贩算的税赋对比表,还有孩童写的歪扭感谢信。
晨光漫过案头,照在“草案修订说明”的最后一句上:“条款不是刻在石头上的字,而是长在土地里的苗,得跟着水土调方向,才能结出甜果子。”天宇拿起红笔,在这句话旁画了个圈——这或许就是首轮修订最该守住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