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群贤聚义谋抗策,仙子揭秘隐情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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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次日天刚蒙蒙亮,花果山的晨雾还未散尽,如一层轻纱笼罩着山峦,连空气里都飘着湿润的草木气息。
孙悟空站在水帘洞前的高台上,他眉头微蹙,分派着数十只机警的巡山猴——这些猴子皆是百里挑一的精锐,毛色油亮,眼神里透着机灵,不仅熟悉山林里每一条能容身的小径,更练就了一身隐匿气息的本事,能在荆棘丛中如履平地,连脚下的落叶都不会发出半分声响。
孙悟空又亲自从鸽舍里选出上百只信鸽,这些信鸽是花果山特有的品种,羽色多是瓦灰,翅膀比寻常信鸽宽大三分,眼神锐利如鹰,能辨云气识方向,哪怕穿越雷暴也不会迷失。他取来竹笺,这竹笺是用后山的湘妃竹削成的,泛着淡淡的紫晕,孙悟空提起狼毫笔,笔尖饱蘸松烟墨,写下紧急军情,字迹遒劲有力,笔画间带着股杀伐之气,末尾还不忘画个呲牙的猴头印记,那猴头眼睛瞪得溜圆,仿佛能从纸上跳下来。
写完,他用浸过松脂的细绳将竹笺牢牢绑在信鸽翅膀上,松脂的香气混着信鸽身上的羽毛味,在清晨的空气里弥漫开来。信鸽们似乎也知晓事态紧急,扑棱棱振翅而起时,竟没发出寻常鸽群的聒噪,只留下一阵整齐的风声,如同训练有素的士兵,朝着四面八方的妖王洞府飞去,翅膀划破晨雾,留下一道道淡淡的痕迹。
做完这些,孙悟空捏了个法诀,指尖泛起金色灵光,那灵光越来越盛,竟化作一道细小的闪电,缠绕在他指尖。他运转起独门的传音法术,这法术是当年在斜月三星洞学的,需以自身灵力为引,将声音凝成实质。只听他朗声道:“天庭十五日后兵临花果山,速来聚义厅共商对策!”那声音如同带着穿透力的金石之音,穿透云层,越过山峦,清晰地传入七十二路妖王及六位义兄的耳中,连每个字的尾音都带着花果山特有的草木清气,仿佛能闻到桃林的甜香与瀑布的湿润。
从清晨到晌午,花果山上空陆续响起祥云破空之声,那声音如同布匹撕裂,带着不同的气息。先是虎王驾着一团黄云而来,那黄云里裹着淡淡的血腥味,他身披斑斓虎皮甲,甲片是用斑斓猛虎的背皮制成,边缘还镶着铜边,甲片上还沾着昨夜狩猎的血渍,暗红中透着黑,手提两柄虎头刀,刀身映着朝阳,闪着慑人的寒光,刀刃上的纹路清晰可见,落地时带起一阵腥风,让旁边的小猴儿们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紧随其后的是狮王,他化作人形却仍保留着几分兽相,鬃毛如钢针般炸开,根根分明,嘴角獠牙外露,闪着白森森的光,每走一步都震得地面微微发颤,脚下的青石板竟出现细密的裂纹,腰间皮囊里鼓鼓囊囊,想来是带了不少干粮,那皮囊是用熊皮做的,边缘还挂着几颗熊牙。
豹王则悄无声息地落在树梢,身形矫健如鬼魅,青灰色的衣袍与树叶融为一体,若不是他那双闪着幽绿光芒的眸子,竟让人难辨其踪。他脚尖点在细细的枝桠上,枝桠连弯都没弯一下,显然轻功已臻化境。
最不起眼的是鼠王,他骑着一只比猫还大的田鼠,田鼠皮毛油光水滑,黑得发亮,爪子却锋利如刀,指甲泛着青黑色,显然淬了毒。鼠王本人虽矮小,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脑袋转得飞快,刚落地便让田鼠钻进土里,那田鼠钻进土中时悄无声息,只留下一个小小的洞口,不多时便回报:“方圆十里内无异常,只有三只山兔在啃胡萝卜,还有一窝刺猬在松树下晒太阳。”
到了申时时分,水帘洞旁的聚义厅外已是人声鼎沸。这聚义厅是用千年楠木搭建的,梁柱粗壮,上面雕刻着各种走兽图案,栩栩如生,厅前的空地上摆满了石凳石桌,都是从山上凿来的天然石块,打磨得十分光滑。
孙悟空的六位义兄更是气势不凡——牛魔王骑着碧水金晶兽而来,那异兽通体碧蓝,鳞片如水晶般剔透,阳光照在上面,折射出七彩的光芒,蹄踏之处竟生出朵朵水莲,那水莲晶莹剔透,片刻后便化作水汽消散。罗刹女紧随其后,她身着绛色纱裙,裙摆绣着火焰纹,那火焰纹是用金线绣成的,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虽面带温婉,眼角却带着一丝锐利,腰间悬着一柄淬了寒冰的短剑,剑鞘是用鲨鱼皮做的,上面镶嵌着几颗蓝宝石,与她的眼神相得益彰。
猕猴王手持双剑,剑穗是用孔雀翎羽制成,随风飘动时闪着七彩光,变幻莫测,他刚落地便跳到一棵桃树上,那桃树是花果山最老的一棵,枝繁叶茂,他摘了个通红的桃子,一口咬下去,汁水顺着嘴角流到下巴,他也不在意,用袖子一抹,继续啃着,桃核被他吐在地上,“啪”地一声砸出个小坑。
鹏魔王最是张扬,展开半幅翅膀便遮去半边日头,翅尖掠过屋顶时,带起的风将瓦片吹得哗哗作响,几片瓦当应声而落,他却毫不在意,只哼着小曲打量聚义厅的梁柱,那翅膀上的羽毛根根分明,边缘泛着金色的光泽,阳光照在上面,如同镀了层金。
蛟魔王鳞片闪烁着青金色光泽,在阳光下变幻着颜色,腰间别着柄分水刺,刺身上刻着波浪纹,层层叠叠,行走时带起淡淡的水汽,仿佛刚从深海归来,他走过的地方,地面都变得有些湿润。
狮驼王大腹便便,肚子上的肉一颤一颤的,手里把玩着颗骷髅头,那骷髅眼眶里竟燃着幽绿鬼火,跳跃不定,他每晃一下,鬼火便跳一下,吓得旁边几只小猴直缩脖子。那骷髅头的牙齿磨损严重,显然有些年头了。
禺狨王臂上缠着条金鳞蟒,那蟒足有碗口粗,鳞片金光闪闪,吐着分叉的信子,信子是暗红色的,却温顺地用脑袋蹭着禺狨王的胳膊,显然是养了多年的灵宠,禺狨王时不时摸了摸蟒的脑袋,那蟒便舒服地眯起眼睛。
“大哥们,好久不见!”孙悟空迎上去,抱拳笑道,身后的尾巴欢快地摇着,扫得地面尘土飞扬,连旁边石桌上的茶杯都被震得叮当作响,“快进厅里坐,我让猴儿们备了新采的野茶,是后山云雾崖上的珍品。”
狮驼王上前一步,蒲扇大的手掌拍在孙悟空肩膀上,力道之大让孙悟空踉跄了一下,差点坐倒在地,肩膀上的猴毛都被拍得倒竖起来。“七弟,好久不见,你这身子骨还是这么不经拍!”狮驼王哈哈大笑,声音如同洪钟,“听你信上说天庭要举兵打过来了,我们连夜就赶来了——谁这么不长眼,敢动我七弟的地盘?我狮驼王第一个不答应!”他说着,将手里的骷髅头往地上一墩,“咔嚓”一声,坚硬的青石板竟被砸出个坑,骷髅头却完好无损。
牛魔王翻身下了碧水金晶兽,那异兽立刻化作一道蓝光钻进他袖中,只留下几滴晶莹的水珠。他粗声说道:“是呀,七弟,好多月没见,可把我们担心坏了。上次你派人送的枪械图纸我们刚吃透,正想找你讨教些改进法子,比如那枪管的膛线怎么刻才能让子弹飞得更稳,这突然的一封信,字里行间都透着急,我们哪敢耽搁?”他说着,给罗刹女使了个眼色,罗刹女上前一步,敛衽行礼,声音温婉如清泉,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干练:“七弟别来无恙?我给你带了些火焰山的硫磺,是从火山深处采的,纯度极高,做炸药时或许能用得上,比寻常硫磺威力大上三成。”
孙悟空笑着应道:“多谢嫂子惦记,快请进。对了,等一会儿女娲姐姐也要来,咱们正好开个战略规划会,好好合计合计怎么应对天庭,是坚守还是反击,都得有个章程。”
猕猴王从桃树上跳下来,擦了擦嘴角的桃汁,那桃汁黏糊糊的,在他袖子上留下一道红痕。他挑了挑眉疑惑道:“女娲娘娘来干什么?这是咱们妖界的事,怎好劳烦上古大神?再说了,她老人家向来不问世事,当年共工怒触不周山都没见她露面,这次怎会突然掺和进来?”
“哥哥们有所不知。”孙悟空领着众人往聚义厅走,边走边解释,脚下的石板被踩得发出“咚咚”声,“女娲姐姐一直想反抗那不公的天条,给天下生灵一个公道。你想啊,天庭凭什么说仙贵妖贱?凭什么咱们妖精修炼千年才能化形,他们神仙却能生来就有仙位?凭什么咱们妖精吃块人肉就被喊打喊杀,他们神仙犯错却能不了了之?所以花果山不只是咱们的家,更是所有反抗者的总部。俺老孙估摸着,天庭就是瞅准了这一点,想把咱们彻底铲除,好让三界再无敢说‘不’的声音。”
鹏魔王听到这话,眼睛一亮,拍着翅膀道:“女娲娘娘想要给三界一个公道,反抗那不公的天条,那咱们就此加入!我早就看不惯天庭那套虚伪做派了——上次我去东海巡游,不过摘了朵珊瑚,那珊瑚还是无主的,就被东海龙王告到天庭,说我扰乱龙宫,要不是我飞得快,差点被天将逮去打板子,那天将的三尖两刃刀都快架到我脖子上了!大哥你说呢?”
牛魔王摸了摸下巴上的虬髯,那虬髯又粗又硬,如同钢针,他沉吟道:“原来是这事啊。说句实话,我也早有此意,当年我在翠云山占山为王,不过是收了些山神的供奉,天庭愣是说我‘私藏兵器,意图不轨’,派了天兵来打我,那领头的哪吒小子,踩着风火轮,拿着火尖枪,差点没把我的洞府烧了,这笔账我到现在还没算呢。只是女娲娘娘一直没找我,我也不好主动开口,怕她觉得我老牛贪图什么。既然今日说开了,那我老牛第一个加入!”
“带我一个!”禺狨王立刻喊道,臂上的金鳞蟒也跟着竖起身子,吐着信子附和,信子上的分叉清晰可见,“打仗这种事,怎么能少了我?想当年我跟着哥哥们闯南闯北,在黑风山斗过熊罴怪,那家伙皮糙肉厚,打了三天三夜才分出胜负;在黄风岭战过黄风怪,那妖风刮得人睁不开眼,我可是硬生生凭着金鳞蟒的毒才赢的,什么时候怕过谁?”
“带上我!”“算我一个!”剩下的妖王也纷纷起哄,虎王将虎头刀往地上一顿,震得厅柱上的灰尘簌簌落下,在地上积了一小堆;狮王仰头长啸,声震山林,吓得远处的飞鸟扑棱棱飞起,黑压压的一片遮住了半片天;连最安静的豹王也难得开口,声音低沉如豹吼:“我豹族擅长侦查,能在夜间视物,愿为先锋,探听天庭动向。”喊声震得聚义厅的梁柱都嗡嗡作响,仿佛要将屋顶掀翻,梁上的灰尘不断落下,落在众人的头发上。
“好好好,都参加,都参加!”孙悟空笑得合不拢嘴,眼角的皱纹都堆了起来,正说着,一群捧着茶盘的小猴儿快步走来。这些小猴儿穿着统一的红肚兜,红肚兜上绣着金色的“孙”字,头上还扎着小发髻,发髻上插着根红绒线,托盘里放着精致的白瓷茶杯,杯沿描着金边,茶汤碧绿如翡翠,热气袅袅中带着股兰花香,那香气清新淡雅,让人精神一振。“来来来,边喝茶边聊,这是今年刚采的云雾茶,采的时候还是带着露水的,嫂子,您也尝尝。”
罗刹女笑着举起一杯,纤纤玉指捏着杯沿,指甲上涂着淡淡的凤仙花汁,浅啜一口,眼中闪过一丝讶异,随即赞道:“这茶清冽回甘,初入口时带着点微苦,咽下去后却有股甜味从喉咙里冒出来,竟有几分西湖龙井的韵味,却又多了些山野清气,是花果山特有的品种吧?寻常地方可喝不到这般滋味。”
“嫂子好品鉴!”孙悟空赞道,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这是后山云雾崖上采的野茶,那里地势高,常年有云雾缭绕,只有那里的茶树吸了崖壁的灵气,才能泡出这味道,采茶的猴儿们都得系着绳子才能上去,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寻常地方可喝不到。”
鹏魔王在一旁打趣道:“七弟可真会享受,还有闲心摆弄这些风雅事。我都把家底掏空了,才凑够钱买玄铁造枪,光是锻造炉就烧坏了三个,工匠的工钱都快付不起了,现在看到铁疙瘩就头疼,做梦都梦见打铁。”
众人正说笑间,白衣仙子端着一盘切好的西瓜走了过来。她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衣裙,裙摆随着步伐轻轻摆动,如同月下的流水,那西瓜足有箩筐大,表皮是深绿色的,带着黑色的条纹,红瓤黑籽,瓜瓤红得像玛瑙,黑籽如同墨珠,瓜皮上还带着晨露,晶莹剔透,显然是刚从地窖里取出的,地窖里的凉气还残留在瓜上。她给孙悟空等人分完,又挨个递给七十二路妖王,指尖碰到瓜瓤时,还带起一丝清凉的灵气,让接过西瓜的人都觉得浑身舒泰。
蛟魔王拿起一块,咬了一大口,汁水顺着嘴角流到脖子上,浸湿了他胸前的鳞片,他却毫不在意,用手背一抹,含糊道:“仙子,这瓜不错,既甜又脆,甜得都有点齁嗓子了,比我那蛟龙潭里的莲子羹还爽口——潭里的莲子总带着点腥味,是因为潭底有千年淤泥,哪有这瓜清甜。”
狮驼王笑着接话,嘴里还嚼着瓜,说话有些含糊:“这瓜长在花果山,吸收日月精华,指不定还有强身健体的功效呢!说不定吃了能多挡几颗子弹,到时候我得多抱几个回去,给洞里的小的们也补补,那些小家伙们天天喊着要吃甜的。”
众人听闻,都哈哈大笑起来,聚义厅里的气氛愈发热烈,连角落里的油灯都被笑声震得摇晃,光影在墙上忽明忽暗,如同跳动的精灵。
就在此时,天边飘来几朵祥云,祥云上霞光缭绕,如同被打翻的颜料盘,隐约可见人影。为首那朵祥云最是奇特,竟是七彩之色,如同彩虹落在云端,云上坐着女娲,她身着五彩霞衣,衣袂飘动时,仿佛有万千星辰在其中流转,每一颗星辰都闪烁着柔和的光芒。青霞、紫霞分立两侧,青霞一身红衣,如同燃烧的火焰,手持长剑,剑穗是赤红的凤凰羽,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摇曳;紫霞一身紫衣,如同深紫色的夜空,捧着个玉净瓶,瓶中插着支九品莲,那莲花洁白无瑕,香气随风飘来,清冽高雅,让满厅的瓜果香都黯然失色。
祥云落下,没有发出丝毫声音,如同羽毛落地,后面还跟着几位不寻常的人物——烛衣饕骑着自己的黑豹,那黑豹比上次见时又胖了几分,肚子圆滚滚的,走起路来肉嘟嘟的屁股一扭一扭,身上的黑色皮毛油光水滑,却依旧眼神凌厉,如同最锋利的刀,看到孙悟空时,还打了个响鼻,喷出两股白气,像是在打招呼。
三霄仙子云霄、琼霄、碧霄并肩而立,云霄一身素衣,如同秋日的白云,气质温婉,眉宇间带着悲悯;琼霄穿件杏黄衫,如同初春的迎春花,眉眼间带着几分泼辣,眼神里透着股不服输的劲;碧霄则是青衣,如同夏日的荷叶,手里把玩着颗宝珠,宝珠上灵光流转,变幻着不同的色彩。
还有一对夫妻模样的仙人,男子身材矮小,不足三尺,却浓眉大眼,透着股机灵,下巴上留着山羊胡,根根上翘;女子英姿飒爽,身披软甲,那软甲是用乌金打造的,轻便而坚韧,腰间悬着两口短刀,刀鞘上刻着花纹,正是本已归隐山林的土行孙和邓婵玉。
众妖王见女娲来了,那七彩祥云落地时带起一阵温润的风,拂得满厅的茶香与瓜香都柔和了几分。
众人立刻起身行礼,虎王那双握着虎头刀的大手微微用力,刀身与青石板碰撞,发出“哐当”一声闷响,刀柄上镶嵌的绿宝石在霞光下闪了闪,他平日里微眯的虎目此刻睁得溜圆,满是敬畏。狮王下意识地收敛了外露的獠牙,那獠牙上还沾着些许瓜瓤,他往后退了半步,让自己的影子不至于挡住祥云的光晕,脖颈微微低下,连鬃毛都温顺地贴了些。
最跳脱的猕猴王也从桃树上蹦下来,拍了拍沾着桃汁的手,规规矩矩地站在牛魔王身侧,双剑的剑穗不再乱晃,孔雀翎羽在光下泛着沉稳的光泽。众人齐呼“见过女娲娘娘”,声音里带着不同的震颤——有虎王的浑厚,有狮王的低沉,有猕猴王的清亮,交织在一起,撞得聚义厅的梁柱嗡嗡作响,梁上栖息的几只麻雀被惊得扑棱棱飞起,绕着厅顶盘旋了三圈才敢落下。
“女娲姐姐,您可算来了!”孙悟空迎上去,虎皮裙随着步伐轻轻摆动,露出的小腿上还沾着些早上练兵时的泥点。他目光扫过随行众人,先落在烛衣饕身上,那黑豹正伸着舌头舔爪子,肚腩上的肥肉堆成了圈,连爪子都比上次见时圆了些。“烛衣饕,好久不见,你这身体还是这么强壮,胳膊上的肌肉都快把袖子撑破了。”他戳了戳烛衣饕的胳膊,硬得像块石头,“你家黑豹怕是天天啃灵鹿肉吧?瞧这肚子,都快赶上狮驼王的了!”黑豹像是听懂了,不满地哼唧一声,甩了甩尾巴,尾巴尖扫过地面,带起一小撮尘土。
孙悟空又转向三霄仙子,云霄手中正捻着一串紫檀佛珠,珠子被摩挲得发亮;琼霄的杏黄衫袖口绣着几枝桃花,针脚细密;碧霄把玩的宝珠忽明忽暗,映得她眼底也闪着光。“三霄仙子,你们不在三仙岛的三霄医馆呆着,怎么也来了?上次听巡山猴说,你们招了好些弟子,新研制了治疗跌打损伤的药膏,抹上三天就能结痂,连黑熊怪都托人去买,我正想讨几瓶备着,省得弟兄们打仗时受了伤遭罪。”
云霄温和一笑,声音如春风拂过湖面,荡起层层涟漪:“女娲娘娘找我们,说要为三界生灵谋福祉,邀请我们加入,我们自然义不容辞。医馆的事已托付给大弟子青禾,她的针灸之术已得我七分真传。再说了,治病救人固然重要,但若能从根源上铲除祸乱,让三界再无战火,让百姓不再流离失所,让妖精不再被肆意屠戮,才是真正的大功德,比治好千万个伤口更有意义。”她说话时,指尖的佛珠轻轻转动,发出细微的“嗒嗒”声。
琼霄则瞪了孙悟空一眼,杏眼圆睁,带着几分娇嗔:“你这猴子,就知道惦记药膏!上次给你开的治魂飞症的药,用了七七四十九种仙草,光是千年雪莲就耗了三朵,那雪莲长在昆仑山顶的冰缝里,你倒好,好了伤疤忘了疼!本仙子问你,魂飞症彻底好了吗?没留下什么病根吧?阴天的时候会不会头疼?”
“早就好彻底了!”孙悟空连忙作揖。
女娲笑着拉过土行孙和邓婵玉,土行孙的鞋子上沾着些泥土,显然是刚从地里出来;邓婵玉的软甲上镶着几颗珍珠,是当年黄飞虎所赠,虽不大却圆润光洁。
“你不认识他们也正常。这两位可是当年封神大战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土行孙和邓婵玉。土行孙擅地行术,能在地下日行千里,当年他钻到纣王的国库,把里面的金砖银锭偷出来分给水深火热的百姓,气得纣王三天没上朝;邓婵玉擅使五光石,那石头五彩斑斓,百发百中,当年哪吒的混天绫都被她的石头打了个洞,至今见了她还绕道走呢。”
女娲顿了顿,指了指两人相牵的手,笑道:“他们孩子都早就成年了,大儿子在陈塘关当巡检,小女儿嫁去了东海龙宫,做了三太子的妃嫔。夫妻俩本已在终南山归隐,种了百亩良田,每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听是为了三界公道,二话不说就收拾行李来了,说‘只要能让后代不再受战火之苦,拼了这把老骨头也值’。”
孙悟空眼睛一亮,拱手道:“久仰久仰!早就听闻二位是一对战场鸳鸯,一个地下穿梭如履平地,能在敌军眼皮子底下掏他们的粮仓;一个天上掷石百发百中,能在云端砸得敌人晕头转向,配合得天衣无缝,当年封神榜上都称你们是‘地动天摇’组合!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你看这还手牵着手呢,真是羡煞旁人——想当年我在花果山,连个牵着手散步的伴儿都没有。”
土行孙听见这话,脸“唰”地红了,像被夕阳染透的云彩,连忙松开邓婵玉的手,手却不知往哪放,只好挠着头笑道:“孙大圣说笑了。想当年您大闹天宫,一根金箍棒打得天兵天将屁滚尿流,连玉帝都吓得钻桌子底,那威风劲儿,我可没这本事。当年我最多也就偷个宝贝,钻个地洞,哪敢跟您比?该是我们久仰您才对——我家小孙子天天缠着要听您的故事,说长大了要学您打天庭呢!”
“低调,低调。”孙悟空笑着摆手,尾巴却得意地翘了起来,像根挺直的旗杆,心里乐开了花——能让封神榜上的人物称赞,还被人家小孙子当成偶像,这可是件长脸的事,回去得让小猴儿们把这事记在花果山的史册上。
白衣仙子在一旁笑道:“都坐下说吧,站着怪累的,我让猴儿们再添些热茶。”她声音轻柔,像山涧的流水,刚端来的西瓜还冒着丝丝凉气,与热茶的热气交织在一起,在空气中凝成细小的水珠。几个小猴儿连忙提着茶壶上前,壶嘴是用玉石雕的,喷出的茶水弧线优美,刚好注满茶杯,一滴都没洒出来。
众人齐刷刷坐下,石凳与地面碰撞发出“砰砰”声,聚义厅里顿时安静下来,连呼吸声都清晰可闻——狮驼王的呼吸粗重如牛,土行孙的呼吸轻浅如鼠,邓婵玉的呼吸带着女子的细腻,交织在一起,竟也成了一种奇特的韵律。
女娲清了清嗓子,原本带着笑意的眼神变得严肃起来,沉声道:“咱们直接说正事,讨论战略规划。悟空,今天我只能给你带来这些人,剩下的多是天庭那边的,比如太白金星,他上次偷偷给我递了消息,说天庭正在调兵遣将,还把兵符的样式画给了我;还有赤脚大仙,他愿意在蟠桃会上给咱们散布消息,让众仙知道天庭的不义。但他们身份敏感,不便明着前来,只能暗中相助,暂时不便惊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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