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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0章 文化传承 数整合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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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瑁点头认可,说道:“探险采集小队和轻便设备相结合,有望解决采集难题。礼部和工部要密切配合,确保采集工作顺利推进,不能让任何一处文化遗产被遗漏。”

工部尚书接着说:“陛下,为解决数字化资源库维护和更新的资金压力,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一方面,请求户部增加专项拨款;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对于捐赠者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同时,探索与商业机构合作,通过授权使用数字化资源等方式获取资金支持。”

李瑁思索片刻后说:“多渠道筹集资金是解决资金问题的关键。户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专项拨款,礼部要积极宣传,鼓励社会捐赠。与商业机构合作要确保文化资源的合理使用和保护,不能因追求利益而损害文化遗产。”

国子监祭酒建言:“陛下,为提高公众对数字化展示平台的熟悉程度,可开展大规模的培训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到各地进行现场培训,向公众详细讲解平台的使用方法。同时,制作详细的使用指南,通过张贴告示、分发手册等方式,让公众能够轻松了解平台的操作流程。”

李瑁赞许道:“培训和指南能有效帮助公众使用平台。国子监要组织好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覆盖全面,使用指南通俗易懂。让更多的人能够便捷地享受数字化文化资源带来的乐趣。”

在李瑁的推动下,各项解决措施迅速实施。礼部和工部联合组建了多支探险采集小队,携带轻便的数字化采集设备,深入深山老林、偏远乡村。在一座深藏于秦岭山脉的古老寺庙中,探险采集小队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对寺庙内的佛像、壁画进行了数字化采集。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通过数字化技术得以完整记录,为文化传承提供了重要资料。

户部增加了对数字化资源库维护和更新的专项拨款,同时,礼部积极宣传,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许多富商、文人雅士纷纷响应,慷慨解囊。此外,数字化资源库管理部门与一些商业机构展开合作,通过授权商业机构使用部分数字化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获取了一定的资金支持。这些资金为数字化资源库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子监组织了大规模的培训活动,专业人员奔赴各地,向公众详细讲解 “大唐风华” 展示平台的使用方法。在长安的集市上,培训人员现场演示如何通过移动应用浏览平台内容,如何搜索自己感兴趣的文化资源。同时,制作了精美的使用指南,在各地张贴告示、分发手册。百姓们通过培训和指南,逐渐熟悉了平台的使用方法,平台的用户数量大幅增加。

随着这些问题的逐步解决,大唐文化传承中的数字化资源整合与利用取得了显着成效。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通过数字化技术得到了妥善保护和记录,统一的数字化资源库成为大唐文化的数字宝藏,文化资源数字化展示平台让大唐文化走进了千家万户,文化机构、学校和企业对数字化资源的利用也为大唐文化传承注入了新的活力。

李瑁深知,文化传承是一项永恒的事业,数字化资源整合与利用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他将继续关注文化传承的动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策略,确保大唐文化在数字化时代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为后世子孙留下无尽的精神财富。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引领大唐在文化传承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创新,让大唐文化的辉煌永远延续下去。

在持续推进文化传承中的数字化资源整合与利用的过程中,李瑁又敏锐地察觉到,随着数字化资源的广泛应用,文化资源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一些不法分子擅自复制、传播数字化文化资源,严重损害了文化创作者和所有者的权益,也对文化传承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李瑁再次召集相关大臣和文化机构负责人商议对策。“文化资源的版权保护问题已不容忽视,” 李瑁神情严肃地说道,“诸位爱卿有何良策应对这一难题?”

刑部尚书率先发言:“陛下,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是关键。制定专门的文化资源版权保护律法,明确规定未经授权复制、传播数字化文化资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并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起到威慑作用。”

李瑁点头认可:“法律是保护版权的有力武器。刑部要会同礼部,深入研究数字化文化资源的特点,制定详尽、严谨的版权保护律法。务必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礼部尚书接着说:“陛下,建立版权登记制度也至关重要。鼓励文化创作者和所有者对其数字化文化资源进行版权登记,登记机构要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通过版权登记,明确文化资源的版权归属,为版权保护提供有力证据。”

李瑁思索片刻后说:“版权登记能有效明晰版权归属。礼部要设立专门的版权登记机构,培训专业的登记人员,确保登记工作规范、高效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文化创作者和所有者充分了解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一位文化机构负责人建言:“陛下,加强技术手段的运用也是保护版权的重要途径。研发先进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如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对数字化文化资源进行加密处理,防止其被非法复制和传播。同时,建立版权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网络上的文化资源传播情况,及时发现侵权行为。”

李瑁赞许道:“技术手段能为版权保护提供有效保障。工部要加大在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与文化机构密切合作,确保技术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版权监测系统,让侵权行为无所遁形。”

在李瑁的推动下,一系列应对文化资源版权保护问题的措施迅速展开。刑部会同礼部,经过深入调研和商讨,制定了一部详细的《大唐文化资源版权保护律》。律例明确规定,未经版权所有者授权,擅自复制、传播数字化文化资源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监禁等处罚。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处罚更为严厉。同时,鼓励民众对侵权行为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礼部设立了专门的版权登记机构,简化了登记流程。文化创作者和所有者只需提交相关的作品信息和身份证明,即可快速完成版权登记。为了提高登记效率,登记机构配备了专业的登记人员,并开发了一套便捷的登记管理系统。同时,通过张贴告示、举办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版权登记的重要性和流程。许多文化创作者和所有者纷纷前往登记机构进行版权登记,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工部加大了在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组织了一批技术专家,研发出先进的数字水印和加密技术。数字水印技术能够在不影响数字化文化资源质量的前提下,将版权信息嵌入其中,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可通过提取数字水印确定版权归属。加密技术则对数字化文化资源进行加密处理,只有通过合法的解密密钥才能访问和使用。同时,建立了版权监测系统,该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网络上的文化资源传播情况,通过智能算法分析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一旦发现侵权线索,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李瑁看到应对文化资源版权保护问题的措施取得初步成效,心中倍感欣慰。他深知,只有全方位加强文化资源的版权保护,才能营造良好的文化创作和传承环境,激发文化创新活力。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继续关注文化传承中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大唐文化在数字化时代实现更好的传承与发展,让大唐文化的瑰宝永远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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