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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初露锋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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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文物修复师,对古代服饰的结构、面料、纹样都有深入的研究,还在业余时间学过现代服装设计,能把传统元素和现代剪裁结合起来。1930年代的上海,正是中西文化交融的时期,太太小姐们追求时髦,对新颖的服装款式需求很大,或许她可以通过设计服装来赚钱? 这个想法让她眼前一亮。她立刻翻出原身的几件旧旗袍,都堆在衣柜的最底层,上面盖着一层灰尘。她拿出三件,摊在床上:一件是深蓝色的粗布旗袍,款式宽大,是最普通的直筒样式;一件是浅灰色的棉旗袍,领口和袖口绣着简单的兰花纹样,可惜花纹已经褪色了;还有一件是墨绿色的人造丝旗袍,面料还算不错,只是款式老旧,领口太高,裙摆太窄,穿起来很不方便。 她找翠儿要了剪刀、针线和软尺——剪刀是翠儿自己的绣花剪,很小,刀刃也有些钝;针线是从旧衣服上拆下来的,颜色混杂;软尺是林薇母亲留下的,用丝绸做的,上面的刻度还很清晰。她先给自己量了尺寸:肩宽、胸围、腰围、臀围、衣长、袖长……这具身体的身材很好,肩窄腰细,腿也长,是标准的衣架子。 她决定先改那件深蓝色的粗布旗袍。她先用软尺在旗袍上画出需要修改的线条:把腰身收窄,从腋下开始,沿着腰线往内收,直到臀部位置再放宽,这样能凸显出腰身的曲线;把领口改低一些,从原来的高领改成小立领,显得脖子更修长;把袖口改宽,做成荷叶边的样式,增加几分灵动;还把裙摆的开衩位置往上提了几寸,从原来的膝盖下方提到膝盖上方,这样走路更方便,也更显时髦。 修改的过程很不容易。因为剪刀太钝,剪布料的时候经常会剪歪,她只能一点一点地剪;针线的颜色和旗袍的面料不匹配,她就用深蓝色的线缝主要的部位,用浅蓝色的线缝荷叶边,巧妙地形成渐变效果;没有熨斗,她就用装了热水的搪瓷杯代替,把缝好的地方反复熨烫,让针脚更平整。 翠儿在一旁看着,一会儿帮她递剪刀,一会儿帮她拉着布料,眼里满是好奇和敬佩:“小姐,您怎么会这些呀?以前您连缝扣子都不会呢。” 林薇笑了笑,随口找了个借口:“卧病在床的时候,看了很多时装画报,上面有教怎么改衣服的,我就试着学了学。” 翠儿信以为真,连忙说:“小姐真聪明!一学就会!” 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旗袍终于改好了。

林薇走进屏风后面,换上旗袍。她出来的时候,翠儿眼睛都看直了,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小姐!您穿这件旗袍真好看!比画报上的电影明星还好看!” 林薇走到铜镜前。铜镜是椭圆形的,边框是黄铜做的,已经氧化发黑,镜面也有些模糊,但还是能看出旗袍的效果。深蓝色的粗布虽然廉价,但经过修改后,显得很有质感;收窄的腰身凸显出她纤细的腰肢,荷叶边的袖口随着手臂的动作轻轻晃动,很是灵动;小立领衬得她的脖子又细又长,脸上的苍白也被深蓝色衬得好了些。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嘴角微微上扬。这副皮囊确实是个古典美人胚子,只要稍加打扮,就能让人眼前一亮。而这件改好的旗袍,就是她打开局面的第一步。 机会很快就来了。第三天傍晚,林守业的管家突然来敲门,说林守业让林薇去前厅吃饭,“一家人好久没一起吃饭了,热闹热闹”。林薇知道,这肯定不是简单的吃饭,林守业一定有话要跟她说,或许是关于张百万的婚事,或许是别的。 她穿上改好的蓝色旗袍,又从抽屉里找出一根银簪——这是原身唯一剩下的首饰,簪子很简单,只有一个小小的兰花造型——把头发挽成一个简单的发髻,用银簪固定住。她还在脸上擦了一点雪花膏,是翠儿偷偷给她的,能稍微提亮肤色。

她跟着管家去前厅。走廊里很暗,只在每隔几步的地方挂着一盏煤油灯,灯光昏暗,把影子拉得很长。走廊的墙壁上挂着几幅旧画,都是林薇父亲林翰文收藏的,画框上落满了灰尘,显然很久没清理过了。 前厅里已经摆好了饭桌。饭桌是红木做的,表面有些磨损,却还是很厚重。桌上摆着四菜一汤:一盘炒青菜,叶子有些发黄;一盘红烧肉,大部分都是肥肉,堆在盘子中央;一盘炒鸡蛋,颜色金黄,看起来很诱人;一盘咸菜,和林薇之前吃的一样,黑乎乎的;还有一碗蛋花汤,汤里的蛋花很少,大部分都是水。 林守业坐在主位上,穿着一件灰色的长衫,领口敞开着,露出里面的白衬衫,衬衫的领口已经发黄了。王氏坐在他旁边,穿着一件墨绿色的旗袍,是前两天成衣铺送来的,领口绣着俗气的牡丹,面料是廉价的人造丝,她却穿得很得意。林小宝坐在王氏旁边,穿着一件小西装,却把领带扯得歪歪扭扭,手里拿着一个苹果,正啃得津津有味。 林守业看到林薇进来,眼睛亮了一下,手里的筷子都顿了顿。他显然没见过林薇这样打扮,原本怯懦、苍白的侄女,此刻穿着合体的旗袍,头发挽得整齐,脸上虽然还有些苍白,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气质——沉静、从容,还带着一丝疏离,跟以前判若两人。 “身体好些了?”林守业放下筷子,语气比平时温和了些,甚至还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讨好。 “多谢叔父关心,好多了。”林薇在空着的座位上坐下,拿起筷子,却没有动盘子里的菜。她看得很清楚,这桌菜里,没什么是给她准备的:红烧肉堆在林守业和王氏面前,林小宝只顾着挑盘子里的鸡蛋吃,青菜和咸菜是给丫鬟仆妇准备的,蛋花汤里也没什么蛋花。

王氏瞥了她一眼,眼神里满是嫉妒和不满。她原本觉得自己穿这件墨绿色的旗袍已经很时髦了,可跟林薇的蓝色旗袍一比,顿时显得俗气又老气。“穿得这么花枝招展的,是想给谁看?”她阴阳怪气地说,“我们林家现在是什么光景,你不知道吗?还有心思打扮!” 林薇没理她,只是安静地坐着,手指轻轻摩挲着筷子的边缘。饭吃到一半,管家拿着一个包裹进来,恭敬地递给王氏:“太太,张记成衣铺送来的,您定做的秋装。” 王氏接过包裹,随手扔在旁边的椅子上,语气不耐烦:“放一边吧,左右不过是那些老样子,没什么新意。”她前段时间在张记成衣铺定做了两件旗袍,一件是大红色的,一件是紫色的,今天打开一看,款式和她去年穿的没什么区别,领口还是那么高,裙摆还是那么窄,让她很不满意。 林薇心中一动。这正是她等待的机会。她放下筷子,声音平静地说:“婶娘若是觉得成衣铺的款式不好,或许可以试试新的样子。” 桌上的人都愣住了,纷纷看向她。林守业皱起眉头,觉得这个侄女越来越不知天高地厚——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丫头,还敢对服装款式指手画脚?王氏则嗤笑一声,放下筷子,双手抱在胸前:“新的样子?你一个连门都没出过几次的丫头,能知道什么是新样子?别在这里胡说八道,丢林家的脸。” “侄女卧病在床的时候,无聊翻看了些旧画报,”林薇没有被王氏的态度吓到,反而更加从容,她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看着王氏,“上面有很多西洋的服装样式,也有上海时髦太太穿的旗袍,我就胡乱画了几张旗袍的图样,自觉比市面上的有些新意。若是婶娘不信,可否借纸笔一用?我画出来给您看看,若是您觉得不好,就当我没说。” 她的语气不卑不亢,眼神里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笃定。林守业看着她,突然来了兴趣——他以前是做丝绸生意的,对服装款式、面料都很敏感,知道一件新颖的款式能带来多大的利润。若是林薇真能画出新颖的图样,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解林家的燃眉之急。

他对管家说:“去,拿纸笔来。” 管家很快拿来了纸笔,是记账用的毛边纸,纸质粗糙,颜色发黄;还有一支劣质的毛笔,笔毛有些散乱,墨水瓶也是快见底的。林薇拿起毛笔,手腕悬起——她以前修复文物时,经常要临摹古代的书画,毛笔字和工笔白描的功底都不错,画个服装设计图不在话下。 她略一沉吟,便在纸上画了起来。先画旗袍的整体轮廓:保留了传统的立领和盘扣,但立领做得更窄,只有一指宽,显得脖子更修长;盘扣不用普通的布扣,改用珍珠扣,在领口处缝三颗,既精致又不张扬。然后画腰身:从腋下开始,沿着腰线轻轻内收,形成流畅的曲线,到臀部位置再自然放宽,能完美贴合女性的身材。 接着画袖口和裙摆:袖口做成七分袖,袖口边缘缝一圈细细的蕾丝花边,蕾丝花边是白色的,和旗袍的面料形成对比;裙摆的开衩位置在膝盖上方两寸处,开衩的边缘用同色系的线缝出波浪纹,增加设计感。她还在旗袍的下摆处画了淡淡的兰花纹样,用工笔的手法,只画了几片叶子和一朵花苞,简约又雅致。 最后,她在旁边画了一件配套的针织开衫:开衫是短款的,长度到腰线位置,袖子是蝙蝠袖,面料用柔软的羊毛线,颜色选米白色,领口和袖口处缝一圈浅蓝色的边,和旗袍的颜色相呼应。开衫的前面不用扣子,而是用一根浅蓝色的丝带系着,显得很温婉。 她还在图纸的旁边用小字标注了面料和颜色的建议:旗袍用真丝面料,颜色选淡紫色,这种颜色优雅大气,适合中年太太;开衫用羊毛线,颜色选米白色,柔软舒适,适合秋天穿;珍珠扣选小颗的,直径约半寸,颜色选淡水珠的白色,不要太亮,显得低调奢华。 画完之后,她把毛笔放下,轻轻吹了吹纸上的墨迹,对林守业和王氏说:“叔父,婶娘,这就是我设计的款式,你们看看。” 林守业和王氏连忙凑过来看,两人都愣住了。王氏是真心被图样吸引——这旗袍的样式既保留了传统的韵味,又有新颖的设计,比她见过的任何一款都好看,若是穿出去,肯定能被其他太太们羡慕。

她伸手想摸图纸,又怕把墨迹蹭掉,只能轻轻指着图纸上的珍珠扣:“这珍珠扣……会不会太贵了?” 林守业则看到了商机。他拿起那张纸,反复看着,手指在图样上轻轻摩挲,眼神里满是激动:“这样式,新颖!太新颖了!比南京路那些时装店的款式还好!薇薇啊,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好的才情!以前真是委屈你了!”他现在看林薇,就像看一个能生钱的宝贝——这样的款式,若是批量生产,送到南京路的时装店去卖,肯定能卖个好价钱,说不定还能和大商户合作,做独家设计! “只是胡乱画的,让叔父婶娘见笑了。”林薇谦虚地说,眼神却在观察两人的反应——林守业的激动,王氏的心动,都在她的意料之中。 “好!画得好!”林守业一拍大腿,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眼角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薇薇啊,你还能画出更多这样的图样吗?比如不同款式的旗袍,还有西式的连衣裙、洋装,都可以画!越多越好!” 林薇心中冷笑。鱼儿终于上钩了。

她露出一丝犹豫的神色,低下头,手指轻轻绞着旗袍的衣角:“应该可以试试,只是我身体刚好转,前段时间落水伤了元气,需要些补品调理,不然怕没力气画。而且……”她顿了顿,抬起头,眼神里带着一丝委屈,“我现在连件像样的出门衣服都没有,若是以后要去成衣铺跟掌柜的谈款式、选面料,总不能穿得这么寒酸,让人笑话,也丢叔父的脸。” 她的话还没说完,林守业就立刻应承下来:“没问题!明天就让你婶娘去霞飞路的布庄给你扯几尺好料子,做两身新衣裳!你想要什么补品,尽管跟厨房说,让他们给你做!燕窝、人参,只要家里有,都给你用!”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赚钱,根本不在乎这点小钱——只要林薇能画出好的图样,这点投入很快就能赚回来。 王氏虽然不情愿,觉得林薇是在借机提条件,但也不敢反驳林守业——她也想靠林薇的设计图赚大钱,好买更多的首饰和新衣服。她只能咬着牙点头,脸上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是啊,薇薇,明天我就带你去布庄,选最好的料子。” 林薇知道,这只是她计划的第一步。通过服装设计,她不仅能赚到钱,还能接触到外面的世界,认识更多的人,找到更多关于凤凰胸针的线索。但她也清楚,危险并没有消失——那个把原主推下水的人,肯定还在暗处盯着她,不会让她轻易得逞。她必须更加小心,一步一步地来。

晚上回到房间,林薇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窗外传来远处百乐门的歌舞声,隐约还能听到黄包车的铃声、汽车的鸣笛声,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夜上海的繁华图景。可她知道,这繁华之下,隐藏着多少黑暗和危险——帮派争斗、日军间谍、贫富差距、战争阴影…… 她摸了摸胸口,那里空空如也。凤凰胸针,你到底在哪里?是在林家的库房里,还是在某个陌生人的手里?你还能把我送回现代吗? 而此刻,外滩沈氏银行的顶楼办公室里,沈亦臻正站在落地窗前,手里拿着一份厚厚的文件。窗外是黄浦江的夜景,江面上灯火闪烁,轮船的汽笛声偶尔传来,远处的外滩建筑群灯火辉煌,尽显上海的繁华。 沈亦臻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领口系着深色的领带,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他的五官深邃,轮廓分明,眼神沉静,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和睿智。

他今年只有二十七岁,却已经接手沈氏银行三年,把银行打理得井井有条,还拓展了外贸、航运等业务,成为沪上商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他手里的文件,是关于林薇父亲林翰文的详细资料。林翰文生前不仅是上海有名的丝绸商人,还与一些爱国人士有过往来,甚至参与过一个名为“惊鸿”的秘密计划。这个计划的具体内容,连沈亦臻都查不到,只知道与一批珍贵的文物有关,这批文物可能是从清宫流出的,价值连城,林翰文负责将文物转移到安全的地方,避免落入日军手中。 “林翰文……惊鸿计划……”沈亦臻低声自语,手指轻轻敲击着文件的封面。他对林翰文感兴趣,不仅因为林翰文曾是沈氏银行的大客户,还因为他父亲临终前曾提到过“惊鸿计划”,说这个计划关系到国家的命脉,让他务必关注。

他的目光落在办公桌的一角,那里放着一枚凤凰胸针。这枚胸针是他前段时间从一个古董商手里买来的,古董商说,这枚胸针原本是林翰文的藏品,林翰文去世后,藏品被家人变卖,这枚胸针就流落到了市面上。他原本只是觉得这枚胸针的工艺独特——银质底座上镶嵌着一颗鸽血红的宝石,宝石的纯度极高,凤凰的造型栩栩如生,翅膀上还刻着细小的花纹——没想到会和林翰文的女儿扯上关系。 他想起资料里写的:林薇“失足”落水后,不仅活了下来,还变得和以前判若两人——以前怯懦胆小,现在却能顶撞王氏,还会设计新颖的服装图样。这太不寻常了,不像是简单的“大病一场后变坚强”,更像是……换了一个人。 “看来,有必要亲自见一见这位林小姐了。”沈亦臻拿起电话,拨通了秘书的号码。电话那头传来秘书恭敬的声音:“沈总,您有什么吩咐?” “帮我安排一下,明天下午去林守业家拜访。”沈亦臻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电话那头的秘书愣了一下——沈总从来不会主动拜访这种没落的商户,林守业不过是个靠变卖家产度日的破落户,怎么值得沈总亲自拜访?但他没有多问,立刻应道:“好的,沈总,我马上安排。需要准备什么礼物吗?” “准备一盒上等的燕窝,还有一匹杭州的真丝面料。”沈亦臻想了想,补充道,“再了解一下林守业最近的情况,尤其是他和张家的婚事进展。” “好的,沈总,我这就去办。” 沈亦臻挂了电话,走到办公桌前,拿起那枚凤凰胸针。胸针上的红宝石在灯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像一双眼睛,正静静地注视着他。他用指尖轻轻摩挲着凤凰的翅膀,能感觉到翅膀上细小的花纹,工艺极为精湛。 他想起古董商说的话:“这枚胸针很奇怪,有时候会发出微弱的光芒,尤其是在晚上。”他之前没在意,现在却觉得这枚胸针不简单,或许和“惊鸿计划”有关,也和林薇的变化有关。 他的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笑意,眼神深邃如夜。他倒要看看,这位“脱胎换骨”的林小姐,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一场围绕着林薇和凤凰胸针的风暴,正在悄然酝酿。而林薇还不知道,她即将遇到一个改变她命运的人,也即将卷入一个更大的秘密之中——这个秘密不仅关乎她能否回到现代,还关乎一批文物的安危,关乎国家的命运。 夜色渐深,上海的繁华依旧,可隐藏在繁华之下的暗流,正汹涌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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