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1章 粤语诗学的本体论转向(1/2)
粤语诗学的本体论转向
——树科《自然神》的存在之思与道体言说
文\/诗学观察者
在当代汉语诗歌的多元景观中,粤语写作始终保持着独特的语言学姿态。树科这首《自然神》以岭南方言的语法结构和音韵特质,重构了道家思想的核心命题。全诗仅六行四十八字,却通过粤语特有的否定词\"冇\"与存在词\"有\"的辩证,在\"神-道-自然\"的三元关系中展开了一场精妙的形而上思辨。
一、方言语法对本体论的重写
诗中\"神,人神喺冇嘅\/神,道嘅神有嘅\"的并置结构,首先在语言学层面颠覆了普通话的思维范式。粤语判断词\"喺\"(是)与存在词\"有\"的分离使用,恰对应海德格尔对\"存在者\"(Seiende)与\"存在\"(Se)的区分。副词\"嘅\"的重复出现,在声韵上形成类似《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的递归节奏。这种方言特有的语法褶皱,使得\"无神论\"与\"有神论\"的古老争辩获得了新的表达维度——当诗人用\"冇\"否定人格神时,实际上在为\"道嘅神\"(道的显现)开辟现象学意义上的存在场域。
二、道家思想的声调化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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