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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征地拆迁猫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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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远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虽然是批评,却不严厉,而是语重心长:“长春,你是镇纪委书记,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负责人。

涉及全镇重大工程项目、涉及政企合作、涉及大额资金往来,应该主动履行监督职责,不能不闻不问啊。”

“吴书记,您批评得对。在监督职责履行上,镇纪委确实有不到位的地方。

但是,有些情况,可能和您想的不太一样。

新店大道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被定位为‘镇长工程’、‘一号工程’,是张镇长亲自跑下来的,也是他亲自抓总协调。

所有的谈判、对接,包括和友东公司谈合作条件、签合同,都是张平镇长带着刘爽副镇长、镇城建办赵卫中主任在操作,具体细节,连时任镇党委书记胡金龙都未必知道,更别说我们镇纪委了。

不是我们不主动关注,不想介入,是别人根本就不想、也不让纪委插手。

张平镇长在多个场合都说过,发展是硬道理,纪委要多保驾护航,少设置障碍,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吴志远理解伍长春的难处。

在乡镇一级,镇纪委如果得不到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如果强势,又对某些领域刻意“圈地”,不让监督触角伸入,纪委书记往往就会陷入想监督没法监督,不监督又是失职的两难境地。

吴志远正色道:“长春,过去的客观原因,我们可以暂时搁置。

但现在,我是镇党委书记,我明确要求并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新店大道项目,包括与友东公司的合作,必须纳入监督视野。

李腊梅事件就是一个突破口,镇里打算成立调查组,我担任组长,你担任副组长,首先调查李腊梅拆迁补偿是否公平,有没有镇村干部涉嫌违法违纪……”

伍长春走了。

要真正弄清楚新店大道项目合作的猫腻,特别是资金流向和利益分配,必须接触到核心的合同和账目。

而这些,肯定掌握在镇长张平和他最信任的副镇长刘爽、城建办主任赵卫中手里。

吴志远一个电话,将刘爽叫到办公室。

刘爽四十几岁,个子高,瘦得像细竹竿

从他“营养不良”的长相看,如果有人说他大吃大喝、侵吞民脂民膏,似乎没有人相信。

“吴书记,您找我?”刘爽进门,脸上堆着笑,一脸的恭敬。

“刘镇长,坐。”吴志远指了指对面的椅子,“有点事,想跟你了解一下。”

刘爽坐下,身体微微前倾:“吴书记,您说。”

“是关于新店大道项目,特别是和友东公司合作的情况。”

吴志远开门见山,“李腊梅的事情你也清楚了,影响很坏。

要妥善处理后续,必须把项目本身的情况,特别是拆迁补偿政策、与友东的合作模式、资金账目这些情节理清楚。

你是分管领导,具体操办人,最熟悉情况。

镇政府与友东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双方权责利划分、资金往来流程,还有拆迁补偿标准制定的依据,你说说看。”

刘爽眼神闪烁:“吴书记,这个项目是张镇长总负责,我主要是执行,配合张镇长和友东公司那边对接。

补偿标准是按照上面指导性文件,结合我们镇实际情况定的,经过了镇长办公会研究。”

吴志远不动声色,继续问:“那镇政府与友东公司的收益分成比例是多少?

拆迁补偿资金是友东先垫付,还是镇里支付?

机关干部去年底发的奖金,听说来自友东公司,这算什么性质?”

刘爽犹豫了一会,说:“吴书记,这些具体的财务和合同细节,我确实不太清楚。

收益分成是张镇长和秦总商定的,应该有书面约定。

资金流程,是友东先垫付拆迁款和工程款,卖地收入进入他们公司账户。

至于干部奖金,那是友东公司支持镇里工作,给干部职工的一点辛苦费,算是企业对地方政府的赞助吧,也是为了鼓舞士气,更好推进项目。”

吴志远又问了一些问题,刘爽要么闪烁其词,要么避重就轻,要么推诿责任,始终没有触及问题实质。

吴志远怒了:“你不要跟我在这里打太极、和稀泥!

我现在以镇党委书记的身份,和你谈心谈话,了解情况!

你是党的干部,是国家公务员,你首先要对组织负责,对党纪国法负责,而不是对某个人负责!

如果你继续遮遮掩掩,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抱住某些人的大腿就能平安无事,那我告诉你,你打错了算盘!

新店大道真有问题,你以为你脱得了干系?有人能保得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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