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2/2)
他开始思量用哪支枪——步枪的枪筒在月光下闪闪发亮,手枪则沉甸甸地装在枪套里。他拿出手枪,转动弹膛,倾听它发出的咔咔声,但他没有用它对准自己的脑袋。他想到了爱尔迈拉。他应该找到她,把她儿子的事告诉她。诚然,她从来就不喜欢那孩子——爱尔迈拉从来就不喜欢任何人——但乔毕竟是她的儿子,她或许想知道他的情况。
七月沉思了一夜,想到只要把手枪举高些,他便能得到一些安宁。但是他必须先找到爱尔迈拉,向她解释一下他从来没有打算做任何导致她出逃的事。一旦这件事完成,他便可以扣响手枪,走到他那几个死了的伙伴中间去。
翌日清晨,他又开始步行赶路,但他的感觉不同于以前了。他觉得生命已不复存在,如果有成群的秃鹫在他上空盘旋,他是不会惊讶的。他的灵魂已经去拜访罗斯科了。在摇曳的灰黄色荒草上走了一整天,他携带的饮用水告罄了。他企图打一只鹿,但没有打中。第二天一早,他被乌鸦的叫声吵醒,在昏暗的晨曦里,他看见几只乌鸦在他头顶拍打着翅膀。他走了一天路,疲惫不堪,所以没有马上起来。起来又图什么呢?除了烈日与闪烁不定的草原,这里一无所有。他继续听着乌鸦在近处哇哇乱叫。站起身后,他发现不到二百米的地方有一片矮树丛——树虽然不多,但的确是树,乌鸦就在那里栖息。
他在树丛中找到一股清泉,细流涓涓,形成了三米宽的小水塘。水边的一块岩石上盘卧着一条黑蛇——乌鸦也许正是为它才哇哇不休地抱怨吧。
七月在泉水边待了一天。他喝足后又洗了个澡,并把脏衣服也洗了洗,把它们搭在草地上晒干。休息的时候,一只大獾来到泉边,他拿起手枪打死了它。他不曾吃过獾肉,但他还是就着泉水把这一只吃下去了。树比食物更重要,重新待在阴凉里使他的精神平稳了些。他舒适地待在这块阴凉里,向那酷热的草原望去,一眼能看出好几公里远。只要在树下待着,太阳便拿他无可奈何。
然而他不能只靠一只獾和一池清泉过一辈子,再说他还有工作要干。等到黄昏天凉了些,他上路了。第二天,他看到一道从南边过来的篷车的车辙。顺着车辙,他来到一条水流湍急的小溪,但没有见到篷车。又过了一天,他看见了一团尘烟,原来是一小群牛。牛仔们看见一个人孤零零地从西边向他们走来时惊奇万分,听说他是个从阿肯色来的司法官时,他们个个瞠目结舌。
“你从加利福尼亚,还是从别的什么地方来?”牛群老板问他。这个白胡子老头叫约翰斯,他开始有些疑虑,能步行出得克萨斯的人可不多。但不久七月便设法说服他卖给了自己一匹马。这是坐骑中最差的一匹,但好歹是匹马。七月花了四十块钱买下它。约翰斯没有马鞍给他,但给他指了路。他们想让他与他们一同过夜,因为他们在路上已经走了六个星期,一个陌生人的到来可以增加点儿新鲜感。
一骑上马,七月便被一种紧迫感所驱使。他为能与他们共同进餐而再次表示感谢,然后在月亮升起时离开了他们。他在这匹瘦小的栗色马的裸背上骑了四天,只觉得浑身酸痛,但还是骑着它,一路小跑着进了道奇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