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2)
第一,我的小说发表了,稿费50美金。
老天啊,我是“作家”了!
第二,大学行政部寄来一封信。以后我可以享受两年的奖学金,其中包括我的食宿费和学费。这个奖学金只给那些“英文特别优异及其他方面普遍良好”的学生。我得到了!我离开学校前申请了,原本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因为大一时,我的几何学和拉丁文很糟糕。不过现在,似乎是说我已经弥补过来了。我非常高兴,叔叔,以后我不再是您的负担了。您每个月只要给我零用钱就行了,或许我还可以通过投稿、做家教或别的途径来赚零用钱。我快急疯了,要赶快回学校去开始用功。
您永远的乔若莎·艾伯特
(《当一个大二学生得奖时》的作者,
刊登该文的杂志在每个书报摊均有销售,售价10美分)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