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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风云(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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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也有附和着老庆的,也有依违于两可之间的,也有沉默不语的。摄政王说:“这事我们不能拿主意,只有奏明太后,共同商议。”可怜那个隆裕太后是个忠厚懦弱的妇人,她听说革命党起事,要打进北京城来,早已吓得慌乱无主,现在只要能平内乱的,不管是袁世凯也好,方世凯也好,都可以迁就。过了几天,就下了一道上谕,湖广总督,着袁世凯补授。这电谕到了彰德,袁世凯知道四十万银子在那里说话,已经发生效力了。可是他还要拿乔,不能叫他们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也须要装出一点儿身份来。便拟了一个不能奉诏的电报,大致是说:“足疾未愈,衰病侵寻,恳请另简贤能,当此重任”云云。

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清廷也分为两派,一派自命为老成派,以庆亲王奕劻领首,汉人中如徐世昌等辈,亦属于此派,都瞧不起那班新进人物,说这班人都靠不住,只是在那里胡闹。所谓新进派人呢,像那时的肃亲王善耆,以及军咨使良弼等,自命为满人中开通人物了。他们也知道现在时势,单靠满人是不能成事了,因此平素间,也常发融和满汉的论调。无奈这大清国二百六十多年来,汉人吃了他的苦头,真是擢发难数,种族之见愈深,报复之机愈迫,补救已是来不及了。

不论这新进派,都是不赞成袁世凯的:第一,他们说袁世凯是个老奸巨猾,野心难制,如果他一朝得志,满洲种族恐无噍类矣。第二,他是反复无常的小人,就照那戊戌政变的一役,阻遏新政全是害在他的手里,使德宗(谓光绪)幽居,一生抬不起头,可谓罪大恶极了。第三,他们知道北洋兵权,全在他的手中,看定袁世凯是生有反骨的人,一旦反戈相向,将何以制裁他。还有一种不明事理,迷信法治的说道:“国家自有制度法律,不能让他因此跋扈,即如德宗殡天,只一道上谕,就驱逐他出京了,将来也可以重演一回。可是在此世变岌岌之中,哪里能让你从容不迫地高谈制度、法律呢?”

记得我当时的《留芳记》写到此,也还记着资政院里的一班君主立宪派(简称君宪派)还迷信着立宪两字,以为宪法一立,各处的民党冰消瓦解,当时宪政的党魁是谁呢?他们自然公举主张变法,力图维新的梁任公了,此外便是汤济武、林长民等一流人。那时已与满人中的善耆、良弼、载涛等所谓联络者已联络一气了,而且上达摄政王以及各亲贵,以为宪政一颁,革命不致复起。他们还拟定了宪法十九条的信条。

这信条上怎么写的,我今摘录于下:一、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二、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三、皇帝之权,以宪法规定为限。四、皇帝继承之顺序,于宪法规定之。五、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皇帝颁布之。六、宪法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七、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法定特别资格公选之。……计共十九条,这些丑恶的条文,我也懒得再录下去了。当我为《留芳记》搜集材料时,得了这宝贝典故,还暗暗地想:这是我们作的孽了吧。

我们在金粟斋译书处的时候,叶浩吾先生曾译了日本宪法,我与汪允中两人正踌躇着要印不要印,结果是印出来了,后来为人所责骂,说这种钦定宪法,害人不浅。现在果然应验了,这种宪法信条,完全钞自日本宪法皇室典范,真是当时我们所意想不到的事。

不但此也,还有一个可叹可笑的文献,他们以为立宪大事,应得要宣誓太庙,昭告天下,当时便有人拟了一篇宣誓文,这宣誓文是谁人所作,也不必去管他了,无非后来给他戴上一顶保皇党的帽子,不过我把这宣誓文录下,或为将来编清史者所未知。其文曰:

维宣统三年某月日,监国摄政王载澧,摄行祀事,谨告诸先帝之灵曰:惟我太祖高皇帝以来,列祖列宗,贻谋宏达,迄今垂三百年矣。溥仪继承大统,用人行政,诸所未宜,以致上下睽违,民情未达,旬日之间,寰区纷扰,深恐颠覆我累世相传之统绪。兹经资政院会议,广采列邦最良宪法,依亲贵不与政事之规制,先裁决重大信条十九条,其余紧急事项,一律记入宪法,迅速编篡,且速开国会以确定立宪政体,敢誓于列祖列宗之前。

这一件事,清廷已经算让步到万分,这班君宪党,以为宪法颁布,就此可以满汉一家,缓和种族革命的趋势,可是革命潮流不发则已,一发就横决而不可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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