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谋私(2/2)
“不用了,我有办法了。”
挂了电话,我给无尚杂志社的主编打了一个电话。
“李主编,您好,,我是念卿文化传播公司的总裁,叶安昀。”
我转念间便想到,若我没有找她的方式,便让她来找我。
“叶总裁,您好,不知亲自打电话来是因为合同的事情?”
一个月前,无尚杂志社的主编亲自到H城找到我们公司,想要谈合作的事情,其目的显而易见,就是利用彼此在本市的影响力将各自的品牌推广到更多的地方。
这本是一件合作共赢,有利无害的事情,只是无尚却认为我们只是成立不久的公司,提出了一个不显眼却有些过分的要求。
“无尚与念卿合作期间,合作项目所得收益视为共同收益,双方五五分成。”
表面读来,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念卿杂志和无尚杂志皆是在本市已经很有口碑的杂志品牌,甚至选销其它城市,收入十分可观,只是细细想来,却并非如此。
念卿是一家公司,其中杂志印刷等工作,也是由念卿旗下的印刷厂印刷,省了一大笔印刷费,而印刷厂也会接其它新闻杂志社的单子,算是额外收入。
而无尚杂志社只是无尚公司的一个分支,印刷任务承包给了其它的印刷厂,因此,印刷费用支出很大。
若是合作,念卿就要免费为无尚印刷杂志,便于H市的推广,而念卿在B市推广的印刷费用,却并不包含在合作项目里,需要另外支付。
叶深找我讲这个问题时,就被我拒绝了,同为商人,商业上的事情必然以利益为重。
只是,这次,我却不得不借助这份合同见到沈姝。
“正是,合同条款我已经看过了,若是在合同里再加上一条,我便立即签了合同。”
李主编在业内很有名声,公司让她来谈合同,必然对她是十分信任的。
“您说。”李主编不慌不忙的说道
“首先,念卿和无尚合作期间,所得收益不参与分成,印刷费需各方另外支付。其次,则是一件私事,我有心与你们杂志社的沈姝作家谈一个合作,若是合作谈成,收益的也是我们双方,所以,需要李主编点头答应,让我这两天就可以见到她”
(叶安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