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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了适应宿舍生活养成的每一个习惯,都成了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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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的事情我已经跟怀南说过了。我给他拍了几张照片发过去,他发来点赞的表情包。
我抬头的时候秦宇已经拿来外卖,一人一份盒饭。
“怀南啥时候回来啊。”秦宇嘴里塞满了饭,口齿含糊地问我。
“他说要再过几个星期。”我回答。
我以为毕业之后他就能马上回来,可是他毕竟在美国待了那么久,总是有别的事情要处理,他没有马上回来也是正常的。
我该给他准备什么样的礼物呢。
我想起一年半以前我写的小说,我写了几个月的时候在那个平台上通过了签约,现在已经完结了。
我其实是很喜欢写故事的,写完一个就想写第二个。
小时候我有考虑过长大了当一个作家,后来我听说,作家未必是专职的,很多人都是在有自己的事业的同时在写书,所以我才放弃了我的伟大梦想,转而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做普通的生活。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的工作如此普通但我从不觉得不甘心,我真正热爱的事情,未必适合当作谋生的手段,也未必适合被商业化。
我经常读自己写的小说,每次读的时候都会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读着读着忍不住发笑。
我终于知道该怎么给他准备礼物了,吃完饭之后我回到房间,拿出手机打开了我以前写的小说,一共三十万字。
一个笔记本应该够我抄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