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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安国沉尸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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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是被捆绑上大石后沉入池塘中。内卫在勘察时,发现池内有隐约东西,于是拿了勾枪一捞,没想扯上一条手臂。下去捞上来后,发现是个十五岁左右身高五尺二寸的少女,虽然尸身肿胀,但看得出身材修长,五官端正。

彭子晨勘察尸体后报:“死亡时间在半个月左右,沉尸之前已经死亡。乃是后脑被硬物击打而死。死前曾遭捆绑**,身体多处有香火烧伤,显然被虐待多时。”

朱玉听报点下头,显然比较满意彭子晨的公正,接着问道:“彭子晨,你当捕快多年,多年来又任安国当地的捕首,你怎么看?”

彭子晨抱拳道:“回公主,从公来说,此事需大人回来后细查。从私来说,彭子晨认为此事有人诬陷。据卑职收到消息,衙门内一名衙役昨天晚上突然失踪,大人是十几天前离开,所以卑职想,此事定然是有人诬陷大人。”

诬陷?朱玉也觉着是诬陷,从八年前认识到现在,她都认为常智光是绝对不会干这种事的,但是事实却把所有不利证据指向常智光。

虽然有守卫常宅的衙役证明常智平的话,但是只说明常智平轰人家走,不说明张金儿没有进入常府。按照老妇陈述,当天他们是在侧门定的契约,常智平拿了契约回书给她,就把张金儿带了进去,张金儿还说过几天去看望她。

按照目前证据可以推测,常智光当时确实雇使女,而后还很正规留契约。张金儿进常府后,常智光贪图其美色,霸占被拒还反抗。常智光羞恼成怒,捆绑了张金儿**,最后杀害沉尸池塘。

事后,就和明穆宗远行,让老妇找不到人。但千想万想没想到,公主御驾到来,让老妇有人告状之地。

接下来几天,对常智光不利证据一直涌来,在清河下游发现了失踪的衙役燕七的尸体。老妇指认,此人就是当时在常府值勤的衙役,见过契约交接过程,当时还和老妇交谈了几句。

而燕七身中三刀全是要害,刀口为官刀所造,下手人武功不凡。彭子晨和常智平当天下狱。

彭子晨下狱当天,内卫私下报告:“公主,卑职查验过燕七尸身,恐怕不是彭大人所为。”

朱玉问:“何以见得?”

“公主,习武之人都知道句俗语,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据卑职所了解,彭大人用的虽然是刀,但是用的多是刺、挑等剑枪之术。这两天卑职还回京问了小青郡主和彭大人交手之事,小青郡主说,展大人要杀人,空手就可以将人震死,还有除非故意,否则彭大人不会使出劈砍。看尸身所伤,凶手蛮力胜过技击,下手凶狠,卑职看,倒是有七分象是军中之人所为。军中用刀,就几个招式,但实用凶狠,不过不排除是彭子晨大人障眼法,故意留下破绽。”

朱玉点头:“你的意思是这杀人手法不象是彭子晨所为,但是如果是彭子晨刻意为之,也可以做得到是吗?”

内卫点头:“是!”

“本宫也相信彭子晨和常智光,但是证据就在面前,唯一知情人还被杀死,这案……恐怕不好办。”朱玉看九公公:“你人老成精,你倒是说说,如果是栽害,会是哪些人所为?”

九公公回答:“按小的说,常大人为两家商业协会之首,又纂写海事条例,又一方为官。恐怕得罪了人,常大人也不知道。挡财路、挡官路都有可能。要放大的来说,常智光遭难,最开心的还是鞑靼女真瓦刺人。我相信他们都知道,常大人掌握火药等物。如果常大人问罪,这些东西必然要上缴朝廷。朝廷用,则机密容易外泄,朝廷不用,对鞑靼女真瓦刺,我大明并无多余优势。再者,常智光问罪,还会造成商场混乱,对民生伤则极重。所以,无论此事是否常大人所为,公主为了将来,恐怕都要保保常大人,办了常智光,等于自毁长城。”

朱玉摇头:“你别看那些大臣都没说话,但是心中有数。如果本宫枉私,这事无法收场。这也是为什么本宫知道老妇有问题,却不用大刑的原因。本宫都屈打成招,那干了,必然是准备了后招,光明报那边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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