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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的我们结婚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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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欢喜

一、火星撞地球了吧

一见钟情,真的可能吗?

于光晨坐在去往北京的高铁上,车窗外呼啸而过的景物令他有种恍若隔世之感,手机上朋友发来微信消息:你真去北京了?为了吃块蛋糕,你至于吗?

于光晨回他两个字:至于。

四个小时后,列车停在了北京站,于光晨顺着早已默念过无数遍的地址,找到了他此行的目的地——?一见钟情蛋糕店。

当于光晨进到店里时,蛋糕基本已经卖光了,橱柜里只剩下一块精致的草莓慕斯。

蛋糕胚、新鲜草莓、慕斯、草莓酱层层叠加,厚薄一致,切面整齐,就如同这家店内的装修一般,处处彰显着老板一丝不苟、追求完美的个性。

此时,柜台后传来一道干净清亮的声音:“先生,您要买这块蛋糕吗?”

于光晨抬头,见到了这家店的老板,那是一个美丽的年轻女性,黑色的长发整齐地束在脑后,白净的脸上化着淡妆,鼻梁上架着一副中规中矩的黑框眼镜。

老板见到于光晨,显然愣了一下。于光晨与她对视,然后点点头?:“帮我装起来吧。”

老板缓过神来,用夹子夹起那块蛋糕,下午清淡的阳光柔和地覆在她单薄的身子上,于光晨看着她,恍惚间,时间好像回到了六年前。

六年前,他还在上大三,是学校里风光无限的校草。

“于光晨,系花跟我要你的电话号码,给吗?”

“于光晨,文学系学妹送你的礼物!”

“于光晨,动漫社的社长想邀请你一起去动漫展!”

……

“于光晨,你的……信?”

室友张鹏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一封米黄色的老式信。于光晨收到过无数女孩儿的约会邀请、情书及礼物,但还是头一遭收到这种爷爷辈的信。

于光晨接过信,寝室里的其他人都围了过来,徐小龙突然指着信封上邮寄者的名字大叫起来:“于夕晚!是于夕晚的信!”

“什么!于夕晚?数学系的那个于夕晚?”

“对啊!你看地址,就是咱们学校的,咱们学校有几个于夕晚?”

寝室里顿时炸开了锅,于光晨往桌子上猛拍一掌?:“都别嚷嚷了!先告诉我,于夕晚是谁?”

“数学系的大才女,当初以省第一的成绩考进我们学校的于夕晚啊!”宋文飞惊讶地看着于光晨,“于夕晚在咱们学校的名气可不比你低,你居然不知道她?”

于光晨挠挠头,打开信一看,于夕晚邀请他周末去逛中山公园。

“啧啧,火星撞地球了啊……”徐小龙咂咂嘴,“听说于夕晚除了学习就是参加各种学术比赛,根本就不屑于谈恋爱,连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都败在咱们于大校草的牛仔裤下了?”

宋文飞笑了两声?:“中山公园?那儿不是老年人去的地方吗?”

张鹏拍了拍于光晨:“喂,你去吗?”

于光晨向来乐意与不同的女生约会,尤其像于夕晚这种罕见类型的,他当然不能放过:“去啊,为什么不去?”

二、“她就不是个人。”

周六,于光晨在中山公园见到了传说中的于夕晚。

于夕晚穿着一件白色T恤,配了一条牛仔短裙,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虽然看着有些死板,但也掩盖不住她清丽秀气的面容。于光晨暗暗庆幸,好在她不是他印象中理科女惯有的那种不修边幅的样子。

于夕晚看到他,目光闪烁,大方地笑了笑:“两年前,我第一次接触欧拉公式,现在我第一次见到你本人。”

于光晨本来有千百句高超的撩妹开场白,现在一下子全堵在了嗓子眼,人送外号约会小王子的他此时脑海里出现了两个问题,第一,欧拉公式是什么?第二,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欧拉公式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公式之一,我第一次接触它时,就被它的魅力所折服,那时我就想到,它一定会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于夕晚十指交叉,放于胸前,一副憧憬的样子,转而直视于光晨的眼睛,“此刻我第一次见到你,与我第一次接触欧拉公式时有同样的感觉。”

“哦,啊……呵呵。”于光晨摸了摸脑袋,他第一次对自己的智商感到怀疑,因为他完全听不懂这个女生到底在讲什么,正当他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接话时,却见于夕晚自顾自地从背包中掏出一个牛皮笔记本,一边认真地记录着什么,一边念念有词?:“2014年6月16日,我结束了单身生活,并与男友于光晨开始了第一次约会……完成。”

这话于光晨听明白了,他惊奇地拍了拍于夕晚:“等等,我什么时候变成你男朋友了?”

于夕晚停笔,扭头奇怪地看向他:“你不是想要和我交往吗?”

“不然你为什么要接受一个陌生人的邀请呢?我写信约你来,你应该明白我是什么意思呀。”于夕晚面带疑惑地想了一会儿,“难道不是吗?”

于光晨哑口无言,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好像也没什么可反驳的。

自此,于光晨和于夕晚交往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学校。

花花公子于光晨同学改邪归正,这在于光晨室友们的眼里绝对非同寻常,徐小龙问他:“难道你喜欢的就是于夕晚这一款?还是说你发现她有别的什么魅力了?”

于光晨显然还没能从自己突然有了女朋友的这个事实中回过神来,他目光呆滞:“她哪里是个女生?”

“什么?”徐小龙面露惊诧,转而换上一副“你不用多说,我全明白”的表情,然后贴到于光晨耳边,神秘兮兮地说,“来,你告诉兄弟,她其实是个男的?”

于光晨僵硬地摇摇头:“也不是个男的。”

“啊?”

“她就不是个人。”于光晨如此说。

于夕晚确实不是个人,不然就不会在他过生日的时候,送他一顶绿色的帽子了。

彼时,于光晨拿着那顶绿色棒球帽的双手在发抖,于夕晚见此说道:“怎么了?不喜欢吗?”

“我没有不喜欢。”于光晨客套了一下,又觉得好像不对劲,“不是不是,我也不是喜欢……那个,你为什么要送我……这个颜色的帽子?”

“过分鲜艳的颜色会让人产生倦怠感,而过分深沉的颜色会使人感到沉重,只有绿色会给人带来凉爽和平静,并且绿色对光的反射只有47%,更适合人体的神经系统、大脑皮层和视网膜。此外,从时尚角度来说,戴绿色的帽子可以凸显个性,不必担心街上会有人和你撞帽。”于夕晚滔滔不绝,仿佛正在某个演讲台上进行演讲,“我理解你的意思,你是觉得绿帽子比较晦气,可是你知道绿帽子这个说法的由来吗?”

于光晨一副傻相,摇了摇头。

“网上对绿帽子的由来的解释有近十种,换句话说,那个晦气的说法只是其中一种,并没有研究确切地表明戴了绿帽子就会被出轨。”于夕晚对于光晨眨了眨眼,“所以,为什么要因为一个不确切的说法,而忽略它真实存在的价值呢?”

于光晨感到自己好像被说服了,就像自己当初被说服成了于夕晚的男朋友时一样莫名其妙。

三、出丑的英雄

于夕晚身上有一种魔力。

她像一个智能语音计划表,会把每次与于光晨的约会行程、恋爱进展,甚至是约会时所做的每件事有何意义都规划得井井有条,于光晨只需要人跟着她走就行。虽然这样的交往看似毫无乐趣,又容易失掉自我,可奇怪的是,于光晨仍然心甘情愿且充满好奇地去赴每一场约会。对于他来说,于夕晚的魔力就在于此。

时间长了,于光晨偶尔也想要拿回一次主动权。大四刚开学不久,他终于找到了机会。

这天,两人刚看完电影回学校,在校门口看到几个社会小混混在欺负一个女生。那个女生身材娇小,芭比娃娃一样的脸上挂着两串晶莹的泪珠,几个小混混把她推来推去,口中的言语不堪入耳。于光晨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对于夕晚说?:“夕晚,咱们打个赌怎么样?”

于夕晚颇有兴趣地回他:“赌什么?”

“赌我一个人就能把那几个小混混打跑。”于光晨的眼底闪过一丝得意,他能受那么多女生的欢迎,可不单单是因为长了一张好看的脸,更与他拿了跆拳道黑带脱不了干系。每次他在馆里训练,就会有一群小迷妹趴在窗外看。于夕晚再与众不同,也是个女的,难保不会因为自己这一次帅气的英雄救美,对自己心生崇拜,到时候,说不定他就会扭转乾坤,从而占据他们之间的主导权,重登约会小王子的宝座。于光晨一想到此,就迫不及待地想要施展下拳脚:“如果我赢了,你就把你那个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给我看看。”

于光晨说的笔记本,是他们在中山公园第一次见面时,于夕晚掏出来记录他们第一次约会的那个牛皮笔记本。一开始,于光晨以为那只是个日记本,但后来他发现于夕晚经常掏出那个本子写写画画,皱眉思考,觉得那不像是普通的日记本。于光晨早就好奇那个本子上写些什么了,所以才趁着这个机会,提出想看她笔记本的要求。

于夕晚很爽快地同意了:“好啊,那如果你输了呢?”

于光晨龇出小白牙:“任凭你发落。”

但于光晨失策了,那帮小混混可远不止在校门口的几人。他刚想要上前逞英雄,就看见不知从哪里又围来了五六个手持棍棒的同伙。于光晨空手以一对十确实不是件容易事,奈何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与那群小混混周旋了半晌,包括他自己在内,个个脸上都挂了彩。就在他快要坚持不下去时,他听到了警车的声音。

是于夕晚报的警。

于光晨和于夕晚从警局出来时,天已经黑了。于夕晚带他到附近的诊所简单地处理了那些伤之后,两人便坐在操场上吹凉风。于光晨感到自己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但比起这个,他觉得丢了面子这件事更令他苦恼。他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在于夕晚面前,他永远都处于弱势?

四、计划怪

这会儿,于夕晚正抬手撑着下巴,颇有兴趣地打量着坐在一旁、身上挂了彩的于光晨。于光晨不好意思看她,只得耷拉着脑袋,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于夕晚用手指点了点他的头,他抬头,见她朝自己递来了那个牛皮笔记本。

于光晨不解地看着她:“干吗?”

于夕晚将本子放到他腿上:“你不是想看吗?给你看。”

“什么啊?你在可怜我啊?”

“愿赌服输,你输了,说好任凭我发落的。”于夕晚的脸上笑意不减,“那我的要求呢,就是让你看这个本子。”

于光晨一脸不服气地翻开本子,借着操场上昏黄的夜灯,看到上面很仔细地记录着于夕晚上大学以后要完成的每一个计划、目标,内容涵盖了健康管理、学习安排、业余活动、兼职等许多方面,每达成一项,她就会在后面的格子里打上一个小红钩。

于光晨惊叹,倒不是这目标计划列得有多详细,而是本子上满满的红钩,包括“去遍市内所有大型商场及观光景点,评选其中最佳公厕及做出意见反馈”这种奇葩的计划后竟然也有个红钩。

于光晨一边啧啧不已地一页页翻看着,一边在心里不断吐槽:天哪,这还是个人吗?这简直是个变态啊!

于光晨忍不住问她:“你这样活,真的不累吗?”

“习惯啦。”于夕晚云淡风轻地说着,“我可能就不是那种能过得舒服的人吧。”

“啊?那总会有突发状况吧?不是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吗?”

“那我也有Pn B来应对啊,所以很少会有什么突发状况发生。”于夕晚顿了一下,继续说,“到现在为止,最让我措手不及的突发状况,可能就是认识了你吧。”

于光晨愣了一下,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连忙将本子往后翻。果不其然,于光晨在后面看到了于夕晚对他们二人以后的生活的规划。

规划的最后一条是:大学毕业后,一起在北京的帽儿胡同里开一家名叫一见钟情的蛋糕店。

于夕晚不愧是一个计划怪,居然连开店地址和店名都想好了,于光晨嗤笑出声:“原来你的梦想是开一家蛋糕店啊?我还以为你想成为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数学家呢!”

“那不在我的计划之内。”于夕晚眨眨眼,眼神竟难得透出些顽皮来,“毕竟是和你一起做的事,还得征求你的意见。”

“我没意见啊。”于光晨随口应了声,手指还在翻动着本子,这时他发现本该记录于夕晚大二计划的部分竟全被撕掉了。

于光晨“咦”了一声:“怎么回事?为什么少了这么多页?”

“被撕掉的那些都作废了呗。”于夕晚将本子抽回来,站起身往寝室走去,“太晚了,再不回去,寝室就要关门了。”

“得了吧,我才不信呢!那年你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啊?难道你在和我交往之前,还和别的男生交往过?”于光晨一瘸一拐地跟在于夕晚后面,“于夕晚!你赶紧交代……”

五、他们简直是天生一对

于光晨后来才知道,于夕晚确实有个关系很要好的异性朋友。

那个男生叫宁子衡,跟于夕晚同系不同班,也是个超级学霸,两人曾有一段谁也瞧不上谁的冷战时光。到了大二,两人的关系才转暖,经常一起代表学校出去参加各种比赛,听闻外校的学霸界送给了他们一个外号“雌雄双煞”,表示只要有他们参加的比赛,那么其他人该想的就不是要如何赢得比赛,而是怎样不会输得太惨。

这“雌雄双煞”的故事传到于光晨耳朵里,就变成了暴雨梨花针,随时随地扎得他坐立难安。上回他见到类似的故事,还是在表妹的言情小说里,为此他还特意给表妹打了个电话,向她咨询小说里男女主角最后结局怎么样,得到的回复是:当然是双宿双飞,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于是这天,当正要去上晚自习的于光晨见到于夕晚和宁子衡一起从校长办公室出来时,他就知道,该是他们双宿双飞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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