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2/2)
更加奇妙的是,她竟然不反感周长生。
他明明也是男人,对她有心思,可她看到的他却比张大丰那些人“好得多。
当然也有可能是她只看到了相对好的一面,或许他还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毕竟他在帮靳寻办事,能是什么好人。
其实郗晨还没有明确的思路要利用周长生,以及怎么利用。
眼前的问题是,她和靳寻的联系是断开的,有些事还非得惊动周长生不可,而且嘴巴长在周长生身上,他要怎么跟靳寻说她们左右不了,除非他心甘情愿的帮助她们。
那么如何心甘情愿呢,大概只有“自己人”才能做到。
就在郗晨思索这些时,辛念和戚晚已经讨论到另一个层面上。
戚晚按照张大丰的透露做出一份人物关系表,这上面标注出这些“人渣”的食物链,谁牵制谁,谁有求于谁,等等。
戚晚的意思是:“说实话以咱们的能力,就算事情做成了也没办法善后,一定要有人帮忙,不只是处理尸体这种力气活,还得有权有势。你们想,张大丰要是‘无缘无故’地失踪,他接触的那些人脉肯定要找他啊,一定会惊动警方……”
辛念接着说:“所以得有人把这件事压下来,有一个让大家不去找他的理由,看来也只有那个靳寻了。也是,只有把他也拉下水才有机会。”
戚晚却看了郗晨一眼,说:“说到这里,我在张大丰和我妈的对话里,还听到了一件事。”
郗晨问:“什么事?”
戚晚:“你还记不记得夜阳天前任老板?”
郗晨点头,她当然记得,已经跑路多年,之前还和她妈荞姐好过一段,算是个有情有意的。
戚晚:“外面的人都说他是卷款潜逃,但我听张大丰的话茬儿,他是被人弄死了。”
辛念惊讶道:“真的假的,张大丰干的?既然死了,那怎么都说他……”
郗晨跟着琢磨片刻,渐渐悟出来一点:“是有人故意引导,让所有人信以为真?”
戚晚点头:“其实前任老板在这里吃得很开,上下关系也都打通了,张大丰那时候跟着他做事,帮了不少忙,也知道他不少秘密。他手里也有这里一些人的把柄,如果真是跑了,那些人肯定害怕,反倒是他死了,那些人才能放心。”
至于前老板死后,那些把柄、资源、人脉有多少落在张大丰手里,张大丰私下里又是怎么处理的,竟能在短时间内就拿下夜阳天,这里面的猫腻她们几个是想不明白,但有一件事很清楚,那就是前任老板的“消失”一定是张大丰做的,因他是最大的得利者,而且早就暗中打通关卡,否则也不至于所有人统一默契——卷款潜逃,却没人去找。
郗晨接道:“你的思路我明白了,要找一个帮咱们善后,做到让所有人都‘统一口径’的人物。张大丰不是死了,而是‘人间蒸发’了。和他有交情,有把柄落在他手里的人,出于心虚和自保,反而不会找他。”
戚晚:“我也没有把握,之所以想到这一步,还是跟张大丰‘学’的。”
辛念想了想,提出意见:“我还是觉得不保险,万一这事儿惊动警方,你们准备好坐牢了吗?”
戚晚回道:“杀人的事哪有保险的?要么做,要么认命,根本没有安全、保险、万无一失的选项。”
“可是万一呢?”辛念又一次问。
郗晨自嘲地笑了,“反正豁出去了。就像你说的,真有万一,也要把姓靳的拉下水。谁都别想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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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聊一下个人看法:
悬疑题材有很多,这个角度的我是第一次写,这篇文的侧重点在“动机”。
比起犯罪心理、犯罪手法,动机是源头,一切都从一个念头开始。
心理和动机的区别就是,心理是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动机是存在其中的状态,也是“突变”。
再说三个女生,她们的“联系”是脆弱的,如果不是各自有利益,有共同的目的,也不会凑到一起。
但三个人性格不同,所以会出现两个牵着一个的情况。
这种关系是很容易打破的,比如目标消失,彼此出现分歧。
我看过一些共同犯罪的案例,最后自白的时候也都说是帮忙,没想过后果等等,好像犯罪只是不小心,一时脑子发热,被朋友坑了。
但这种当事人口述是带有美化成分的,尤其是要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犯罪动机的说辞,越是为自己开脱越要打问号。
再按照客观事实推导就不难发现,帮只是借口,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人一定会本能的考虑自己,如果真能做到“舍己为人”,也就不会在事发之后反口了。
我没有在本文强调友谊亲情,因不太相信犯罪的起点是一个“无私”的帮另一个人,趋利避害是人性本能。
不是说绝对不会出现帮忙的情况,就是需要特定对象,特定性格。如果帮忙者比较“愚”,冲动容易受到摆布,或是本就抱着需要发泄的心情,并且和被帮助的人有着世界上他人无法取代的情感连接,倒是有这种可能。
哪怕是亲人犯罪,帮忙的几率会大一点点,也要看是谁,什么情况,双方的性格。
相比友谊亲情,动机是更复杂多变的东西,它的触发点既随机又有必然性。
我们通常说的犯罪动机是依据法律定性犯罪的标准,是可以用客观证据来证明的。
然而广义的心理层面的动机,在法律之外以一种碰不到的形式存在着,它可能只是一个念头,没有留下痕迹,可能只有当事人知道,或者连当事人自己都没意识到。
ps,一个人犯罪后被另外一个人撞到,出于情感,对方的恳求或是要挟,这个人不得不“帮”,属于被拉下水。这种情况不能叫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