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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又换回了上午的装束,看的陈决又偷偷的在角落里流口水了。读者依然很多,主办方先上去废话了一会儿,签售就再次开始了。
陈决坐在不远处怀抱双臂盯着春水看。
春水。
这个名字既是她身份证上的本名,同时也是她的笔名。不过恐怕百分之九十的读者都想不到这就是她的本名,哪有真名这么诗意的,哪有正好真名这么诗意又用作笔名的
偶尔陈决会思考为什么喜欢春水。因为她才华横溢不是,才华横溢的女人多着呢;因为她的聪明聪明的女人就更多了;因为长的美美的女人遍地都是所以想来想去,陈决最后都会感叹,操啊,那到底是喜欢她什么
无解。
无数对情侣都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爱人哪一点。其实爱情这玩意并不能用简单的喜欢哪一点来概括,它是一种非常不符合科学的感觉,就算拥有爱因斯坦的脑子也不可能分析出来为什么a会喜欢b。
第二百九十章 杀神
陈决承认自己本来就没什么文化,理科方面也同样不行,跟爱因斯坦165的天才智商相比差了孙悟空一百个筋斗云都不止,所以爱因斯坦都无法解释出爱情的原理,他陈决根本就没必要去猜想爱情的真谛了。爱的时候好好爱,如果某天真的忽然不爱了,那么就分开,若是舍不得就不分开爱情这事,说简单不简单,说复杂也没什么复杂的。顺其自然最好,和做爱一个道理,想射就射,不要忍,顺从生理和心理的指挥,会活的轻松许多。
晚上是在春水家,写了一天的签名,春水感觉自己的右手已经快要断掉了。第一次办签售会就累的要死,看来以后这签售会还是能少办就少办,办起来耗钱耗力,最划不来的是还耗她的精力,有这精力不如多在家写出点东西以飨读者。办这种签售会,唯一受惠的只有举办商,他们达到了宣传自己的目的。
陈决和春水双双洗过澡后,陈决在床上给光溜溜的春水做全身按摩。手法看起来还是有点专业的,毕竟他是经常上各种场所去按摩的。被按摩的多了,自然也就会那么几下,就算形似神不似,也把春水按的连声叫好。
学着从网络上看来的段子陈决笑问,大爷您感觉怎么样春水也笑答说不错,今晚大爷我就包下你了,你叫什么名字啊陈决扒着春水的屁股,吞了下口水说小女子叫美女,美女的美美女的女,大爷如何称呼啊春水呵呵笑道,大爷我叫俊男,俊男的俊俊男的男,是京城里大名鼎鼎的李家大少爷,你这瞎了狗眼的竟然不认识
两人调笑着,气氛颇好。
这世界总是上演着几家欢喜几家愁东边日出西边雨的事,不可能全世界人民都幸福在同一刻,但,全世界人民在每一个个体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能体会到什么是幸福。
就像此刻偎依在王天宇身上的女人,这一刻她就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虽然她是个鸡,虽然她的职业被人人唾骂,虽然她在这间酒吧里从来都是被人呼来喝去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的一条贱命。
她觉得幸福是因为她觉得被自己依偎着的这个男人,身上拥有的气息让她很着迷。
“你很好。”王天宇抽着烟,看着怀里温软的女人。
“呵,谢谢。”女人笑的很真诚,手指轻轻划过王天宇胸前的青色纹身。她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狼的气息,很浓很浓,让她竟然有种忍不住的颤栗感。就算是刚刚做爱的时候,他身上的这种气息也丝毫未少,甚至更浓了。女人的好奇心是很重的,所以女人会对有神秘感的男人非常有兴趣,管你是大家小姐还是窑子里的一姐,这份好奇都是一样的。
“你知道我是谁吗就这样不清不楚的救我,不怕引狼入室”王天宇嘴角勾出一个笑,身上扎实的肌肉虽然不怎么好看,但很实用。方才在狭窄的小巷里以一敌五,顺利冲出重围,靠的就是这一身还过得去的肌肉。
“我这样的女人,就算狼来了也无所谓啊。”女人笑着,手又滑到了王天宇的两腿间的宝物上,揉揉捏捏。
“是吗”王天宇哈哈一笑,翻身上马,又干了起来。女人是鸡,鸡最熟悉最擅长的事就是做爱,所以她很自然的迎合,迎合着身上这个有着狼一般危险气息却又让她无比迷恋的男人。
一个小时后,王天宇长舒一口气,下马,点烟。“我叫王天宇。”王天宇的声音不大,语气就像是在向零售店的老板说老板买包烟。但是女人的表情却由微笑变成了害怕,很害怕,本来她是从背后环抱住王天宇的,现在,她想缩手却不敢缩手,于是只得就这么僵硬的抱着。
“后悔了吧。”王天宇深深的抽口烟,冷笑。
“”女人想起三天前发生在酒吧里的一件凶杀案,死者是鸡头,也就是她的顶头上司,也是酒吧里打骂她次数最多的人。三十多岁正当壮年的一个男人,就在三天前的深夜,死在酒吧后巷里,死的不惨,一刀致命。女人当时也去看了,虽然死者生前对她很差,但当她看到双眼圆睁脸色灰白的鸡头躺在地上时,她还是吓的直接跑去厕所尿尿了。诚然,如前面所说女人的恨我们无从捉摸,但大多数女人的恨,最多也就是把谁谁打到满脸鲜血,至于想把谁谁杀掉泄愤就属于极少数了。听说鸡头是因为得罪了王天宇,所以才被杀的。
如果单是三天前的命案凶手在这,那么女人不会像现在这样惊慌,不过是个杀人凶手而已,干她这行的,见过很多斗殴血战,个把杀人凶手还是不怵的,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由内而外的感到害怕。可惜自己正抱着的这个男人不只是杀人凶手,也是h市黑道榜前十的大人物。
就在几个小时前,他推开自己没有关上的房门进来时,她看到浑身是血的他还以为他只是个在械斗中受伤的小混混,被人追到无处可逃才窜了进来。
可是他竟然就是赫赫有名的王天宇,黑道大佬中唯一愿意和小弟们一样,拎着刀出去砍人的主。
“不用担心,我不杀无辜的人。”王天宇站起身,开始慢慢的穿衣服。
桌子上的刀已经被女人洗干净,用报纸包了起来。王天宇穿好最后一件外套,看看刀再看看女人,笑笑道:“刀送给你了,这是我用了十年的刀,可要好好收藏。”说罢,王天宇就推门离开了。
女人拍拍自己因为害怕,而变的有些僵硬的脸。嗅了几下,似乎还能闻到他留下来的味道。认认真真的锁上门,她一下子就趴到了床上。害怕来的太快了听到那个名字的时候她已经在考虑自己会怎么死这件事,毕竟道上传闻王天宇是个神佛都杀的杀神像她这种蚂蚁,他只要一刀,不,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