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情敌出没请小心2(1/2)
目送着蓝衫开门进屋之后,乔风关好自己的门下了楼。不为买东西,只是吹吹风,散散心。
她果然惊讶了,尴尬了,不喜欢了……乔风感到失望和无措,他好像也不需要进一步再试探什么了。
蓝衫下班时遇到了宋子诚,宋子诚提议送她回家,理由是顺路。
宋子诚承认自己有点急躁了。但是,他觉得如果他不急躁一点,明显一点,这个女人怕是一直不能接收到他那点微妙的信号。他不得不急躁了。
结果蓝衫终于接收到了他的信号。
其实从H市回来后她就隐隐有那么一丝怀疑,但又不好过分自恋。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位大BOSS总是因各种各样的理由出现在她身边,如果说这一切都是巧合,那未免太过。如果这是人为制造的,那么他必有目的。
他的目的是什么呢……其实从两人一开始认识的时候,他就说得很清楚了。
蓝衫有点无力,不知道这位公子哥儿看上她哪儿了,这么锲而不舍地想要包养她。
是的,包养。这对有钱人来说是一种非常具有性价比的男女关系。
蓝衫正因为乔风心烦意乱呢,这会儿遇到宋子诚,也不想搭理他。但是,就在即将开口拒绝的那一刻,她脑子里突然闪了一下。
乔风的心意她不知道,既然宋子诚送上门来,她不如利用一下?如果乔风看到她和宋子诚走得太近之后依然没什么表示,那就说明臭小子很可能真的只是把她当闺蜜,**心午餐也只是因为少女心发作。
反正宋子诚接近她,本身也没怀什么好意。蓝衫又给自己找了一条特别棒的借口。
于是蓝衫突然笑了起来,朝宋子诚点点头:“那就麻烦老板了!”
一坐上宋子诚的车,蓝衫立刻给乔风发了条信息:今天吃什么?我搭了我们老板的顺风车,会很快回去的,你做饭快些啦。
乔风一直没回复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看到。
蓝衫郁闷了一路。到小区门口时,她隔着车窗,看到乔风站在那里。她的心口重重一跳,下车时故意问道:“乔风,你怎么在这里?在等我吗?”
乔风晃了晃手上的一个包裹:“不是,我出来取快递。”
这小子是不会说谎的。他说不是,那就不是。蓝衫有些失落,又问:“那你怎么不回我信息呢?”
“我今天不想做饭。”他振振有词。
蓝衫不明白“不想做饭”和“不回信息”之间有什么联系,难道他的注意力全放在那条信息的最后一句话吗?想到这里,蓝衫更失落了。这榆木脑袋!
这时,宋子诚也从车上走下来,朝蓝衫伸手:“蓝衫,你的手机落下了。”
“哦哦,谢谢老板。”蓝衫接过手机,低着头说道。
宋子诚笑:“没诚意。”
“怎样才算有诚意?”
“我还没吃饭。”
蓝衫骑虎难下,只好答道:“老板,我请你吃饭,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赏光呢?”
宋子诚心情很好:“乐意之至,不过,”他扫了乔风一眼,“我不想和他一起吃饭。”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他也变得直接了。
蓝衫虽然正在为乔风的反应而感到气闷,但是就这样把乔风扔开,她又觉得不好。她看着乔风,想征求他的意见。如果乔风让她跟着他回去,她就义无反顾地答应。
但是乔风没有这样说,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等待着她的选择。他的目光澄澈干净,却又有着从未有过的犀利,像是要把她看穿。
蓝衫一阵心虚,她不敢和乔风对视,硬着头皮僵持了一会儿,终于落荒而逃。
乔风看着他们的背影,目光中流露出失望和忧伤。他握了握拳,直到他们上车,他也没追上去。
回到家时,乔风一点食欲也没有。想着蓝衫和宋子诚的潇洒绝尘,他的胸中就像是堵了一团棉花,连呼吸都不顺畅了。心脏仿佛泡进了不知名的溶液里,酸酸涨涨地难受,这无穷无尽的折磨,也不知何时才能解脱。
不想做饭,也不想叫外卖。他无聊地打开电视,想借此转移一下注意力。
电视上正在播广告。一个戴眼镜有胡子的胖脸大叔正在激动地喊:“这酸爽,不敢相信!”
……乔风狠狠地关掉电视。
他站起身,在各个房间游**,目光终于落回到他刚刚拿的包裹上。包裹里是他昨天下单买的微型摄像头。他现在无所事事,恨不得立刻找点事情打发时间,于是自己跑到门口安装摄像头。摄像头安装在门框上方,背靠在白色的墙壁之上。它的体积小,主体又是白色,几乎要和墙壁浑然一体了,所以不太容易察觉。
摄像头连接电脑,监视着他家门口那一块地方,如果蓝衫经过,他就能够发现,这样就不用一直看猫眼了。
好吧,一直盯着电脑看也没强到哪里去……
宋子诚比较厚道,没选太贵的地方。吃饭嘛,重要的不是吃什么,而是跟谁一起吃。
他隔着饭桌看蓝衫,一时间又有一种被晃了眼睛的感觉。她实在太漂亮了,一颦一笑之间,既纯情又妩媚。难得的是不管纯情还是妩媚,都很纯粹和自然,不含一点杂质。美人在骨不在皮,大概就是这样。
宋子诚有些高兴。今天蓝衫愿意让他送她回家,还请他吃饭,这是很明显的进展。难道她终于想通了?或是本身就对他有些意思,现在愿意把这层关系明朗化?
想来也是。他这些天表现得已经够明显了,她又不少人追,若是再装傻,就太矫情了。
宋子诚眉目舒展,脸上带了些不易察觉的笑意,冷峻的面部线条因此而变得柔和,仿佛岩石上突然开出了花朵。
路过的服务员看到这位衣冠楚楚的大帅哥用那样深情的目光盯着他的女朋友,一时间满心脏冒粉红泡泡,感动得要死。可惜的是女主角太不自觉,光顾着吃吃喝喝。
所以说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哼!
吃完这顿饭,宋子诚又趁热打铁地约蓝衫去骑马,蓝衫也答应了。这让宋子诚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在他的不懈坚持下,蓝衫她,真的开窍了。简直地,感动中国啊!
蓝衫回家时路过乔风家门口,又遇到乔风正好要出门。她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缘分,怎么就那么巧,她每次都遇到他。
嗯,缘分的背后是科技力量的支持。蓝衫目前还没有发现,乔风家门口多了个摄像头。那摄像头是白色的,和墙面几乎融为一体。
蓝衫一见乔风就有点心虚,她跟他打了个招呼,态度敷衍。
乔风却是欲言又止,不知道要表达怎么个意境。
蓝衫一拍脑袋:“对了,这周四我要和我们老板去马场玩儿,不能陪你买菜做饭了。”
“骑马吗?”乔风一咬牙,厚着脸皮说,“我也想骑马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他问得这样直接,反而让蓝衫有点吃不准,她定定心神:“我倒是想带你去,不过我们老板可能不愿意带你吧……”
“哦,那算了,我找我哥吧,他有马养在马场。”
蓝衫没想到他这样干脆利落,似乎完全把重点放在“骑马”而非“她和宋子诚”之上。她有些悻悻。
两人分别之后,乔风立刻回去上网一通噼里啪啦地搜查,接着掏手机给他哥吴文打电话。
“喂,乔风?”
“哥,你能在马术俱乐部买一匹马吗?”
“不是,乔风你脑子长包了吗?现在不好好追求幸福你怎么又跑去玩儿马了?还有你不是讨厌骑马吗?”
乔风三言两语把事情解释了。
吴文听此,兴奋大叫:“我也要去!”
乔风有些奇怪:“你去做什么?”
“帮忙。助阵,热场,冷场,出主意,搞破坏,我样样在行。”吴文有些得意,“就你这没出息的德行,等你追到蓝衫,得几辈子啊?还得我这亲哥哥帮忙哪!”
乔风想想也对,于是答应了。
吴文又道:“把肖采薇那个神经病也拎上,她是蓝衫的好朋友,也许用得着。实在不行我把她一棒子敲晕,不怕不能把蓝衫吸引过来。”
“……好。”
挂了吴文的电话,乔风盯着电脑上某个人的信息,突然坐直身体,噼里啪啦敲起了键盘。
当晚,宋子诚发现自己的电脑屏幕上竟然爬上去好些蟑螂。
“靠!”他头皮发炸,想也不想抓起手机砸过去,屏幕被砸得一阵咣当,液晶屏花了一大块。
宋子诚跑出书房,翻腾了半天,找到杀虫剂,回来一阵乱碰,喷得桌子都有些湿了,满屋子是杀虫剂的怪味儿。
喷完之后,蟑螂就变多了……
他冷静下来,忍着呕吐的冲动仔细看,才发现这是电脑中毒了。
他又骂了一句。到目前为止似乎也只有这一个字可以精准地表达他那愤怒的心情。他关了电脑电源,忍啊忍,不知道该如何发泄。最终,他从上次的调查资料里找到乔风的手机号码,给他发了条信息:loser!
乔风没有回复他。
对方不接招,宋子诚也不能像个姑娘似的不依不饶地骂。他气得把手机一扔,咬牙切齿地想着,等把蓝衫弄到手再料理那个书呆子。
小油菜竟然也要去骑马,蓝衫有些奇怪:“你不是不喜欢骑马嘛,嫌屁股疼。”
小油菜恨恨道:“吴文就是为了让我屁股疼,才带我去骑马的。”
蓝衫沉默了一会儿,答:“你这话说得相当之猥琐啊……”
“别提了。”小油菜说着,悲愤地吐槽了她的老板。其中无非就是各种奴役和压迫这类办公室经常遇到的问题。
蓝衫很同情小油菜。她觉得估计是吴文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余怒未消,所以想方设法折腾小油菜。
吐槽完毕,小油菜非常有骨气地来了一句:“老子早晚辞职!”
“你舍得吗?”
“当然舍不得!”
蓝衫只好闭嘴。
玩儿马是一种比较烧钱的活动。蓝衫也爱骑马,不过她的兴趣是在她的牧民爷爷家培养起来的,到了大城市,她完全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去发展这项兴趣爱好。别人花几百万买匹马,她顶多花几千块买套骑术装备。
现在市面上比较贵的马差不多都是赛事马,一匹好马比一辆好车只贵不便宜。不过蓝衫对这些赛事马的品种不是很了解,她从小到大骑过的马都是本土产的蒙古马,极少有机会一亲那些豪门血统的芳泽。
宋子诚带她去参观马术俱乐部里的马,蓝衫一时看花了眼。这里的马一看就伙食好,一个个身形矫健,皮毛光滑,鬃毛油亮,精气神十足,特别特别漂亮。
其中最漂亮的是宋子诚那匹阿拉伯马。它通体雪白,尾巴比一般的马要高耸一些,大大的眼睛明亮润和,像是一个温柔的公主。看到宋子诚,它很高兴,宋子诚让蓝衫摸它的头,它也不拒绝,很温顺。
“想骑吗?”宋子诚问道。
蓝衫有点纠结。她当然想骑马,但这一匹是宋子诚的,她如果骑的话估计就得和他同乘一骑了。蓝衫喜欢一个人骑马。
于是她笑道:“老板,随便再帮我挑一匹就好啦。”
宋子诚还有一匹马。他领着她去看,那是一匹产自丹麦的战马,深灰色毛皮,背上布着星星点点的白色,雪花一般,看起来像是披了一件波点毯子,很前卫的样子。它比刚才那匹阿拉伯马矮一些,正好适合女孩子骑。
蓝衫觉得这个不错,刚想说“就它了”,眼光一瞥突然看到外面有人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过。那匹马太高了,威风凛凛的,由不得她不注意。
她忍不住跟出去看。出门一看到牵马的那个人,她就有点斯巴达了。
……竟然是乔风。
乔风看到蓝衫之后,愣了一下:“蓝衫,你怎么在这里?”
蓝衫觉得吧,这就算是巧合,那也一定是老天爷特希望她跟乔风在一起,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制造巧合。她很高兴,走过去围着他的马转圈:“这你的?”
那是一匹大黑马,身材劲健,毛皮油亮健康,它通身黑得一根杂色毛也没有,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踏雪一样。
乔风点了点头:“是。”
蓝衫就喜欢这种威风的马,她一脸的艳羡,特想摸一摸它,又不太敢。乔风说道:“它的脾气不太好,不过你可以喂它吃糖。”
蓝衫自己带着糖,她喂了它一块,它很给面子地吃了。蓝衫眉梢轻轻一挑,扫了乔风一眼,似笑非笑:“跟你一样。”
乔风低头笑了笑。他抿着嘴,笑意浅浅,恍如春风满面。蓝衫看着他,一瞬间想起一首著名的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我了个去去去!蓝衫扶额,不能再想下去了!
宋子诚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乔风那匹马的品种,蓝衫未必能认出,但他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赛事马最流行的一个品种:纯血马。若论血统高贵程度,纯血马其实并不如阿拉伯马,可是蓝衫很显然对那匹纯血马更感兴趣。
也或者,她是爱屋及乌?
宋子诚看着谈笑风生的两人,面色沉了一沉。
这会儿,蓝衫指着乔风的大黑马,问他:“你到底会不会骑呀?”
“会。”
“真的?”
“会骑着照相。”
蓝衫大大地翻了个白眼:“暴殄天物!”
乔风见她如此喜欢,于是顺水推舟道:“你来骑吧?”说着把缰绳递给她。
蓝衫牵着马,有点不好意思:“那不好吧,你呢?”
“我可以看着。”看着就心满意足了。
他这样一说,她更不好意思了。可是她又舍不得这么棒的一匹马,犹豫了一会儿,蓝衫说道:“算了,姐带你呗?”
“啊?”
“我带你骑,愿不愿意?不愿意拉倒。”
“愿意愿意!”乔风说着,快步跟上去。
蓝衫走出去几步,突然发觉不对劲:她可是跟宋子诚一起来的,现在怎么能丢下老板自己去玩耍呢?!
她转身想走回去打个招呼,恰好看到宋子诚正站在马厩门口看着他们,神色淡淡的。
蓝衫有些心虚,招呼宋子诚:“老板,我们和他一起玩儿吧?人多热闹。”
宋子诚点了一下头,并未拒绝,只是说:“你们先去,我还有些别的事。”
蓝衫赶紧带着乔风走了。
这个马场建在京郊一片地势平坦的草原上,除了一般的马术训练场地,也有更自由一些的跑马场。蓝衫对马术没什么研究,于是和乔风一起去了跑马场。
在这里,她看到了同骑归来的吴文和小油菜。小油菜坐在吴文前面,脸纠结成了包子褶,一看就是苦不堪言。尽管被男神搂着腰,她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看到蓝衫,小油菜可算找到救星了:“蓝衫!”
吴文倒是有些意外。根据乔风的表述,蓝衫不喜欢他,可是现在乔风竟然这么快就把姑娘带过来了,看样子情况没他说得那样坏。
吴文恍然大悟:他为什么要相信乔风说的话?那是个白痴!
蓝衫看到可怜兮兮的小油菜,也有点心疼,她对吴文说道:“吴总,要不您让她歇会儿?”
“嗯。”吴文应了一声,答,“我们去河边歇着,你们先玩儿。”说着掉转马头,走的时候看了乔风一眼,送去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蓝衫利落地翻身上马,身形矫健,像一只敏捷的鹞子,乔风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不过轮到他时,他有点紧张。他以前骑马的次数很有限,上马的次数自然同样有限,加上现在这匹马个头比一般的马高,他的动作就有些生涩。蓝衫伸手拉他,他抓着她的手磨磨蹭蹭,大姑娘一样。
蓝衫一着急,使劲往上拽他,乔风仗着自己腿长,踩着马镫就势一翻,总算上去了。
蓝衫哭笑不得:“笨成这样,你好意思骑这么好的马?”
乔风不答,不等她嘱咐就主动环住了她的腰肢,特别特别自觉。
蓝衫的心怦怦乱跳,她镇定心神,问他:“干吗呀?”
“我怕。”
“……”千言万语,最后只化作一阵感慨:我到底是怎么喜欢上这货的!
蓝衫策马奔驰在绿野之上,仿佛又到了那茫茫无际的大草原,顿时就觉得心胸开阔,意气风发。由于担心乔风“害怕”,她也不敢跑太快,不过这个速度似乎已经是他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他扣着她的腰,紧紧地贴过来,恨不得长在她身上。他的下巴垫在她肩头,若不是两人都戴着头盔,他只怕要把脸也贴在她的脸上。
蓝衫的心脏忽忽悠悠的,像是在玩儿蹦极,她也没心思骑马了,于是放慢速度,两人慢悠悠地行走在草地上。大黑马很听话,一点也不像乔风说的那样脾气暴躁。
速度慢下来之后,乔风的动作并没有改。他依然紧贴着她,夏天的马术服比较薄,蓝衫几乎能感受到后背源源不断传来的热量。这热量把她的血液烘得热起来,她的额上冒了一层细汗,风一吹,又很快蒸发了。
虽然心还在扑通扑通乱跳,像是陡然离水的鱼儿。不过神奇的是,蓝衫的脑子被草原上的小凉风一吹,突然清明了一些。她低头看着自己腰间扣着的白皙双手,莞尔。
“喜欢”这种东西其实挺难界定的,只怕乔风自己也没明白他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她又怎么会弄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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