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酒小七宠溺甜文合集(共10册) > 第四章 请不要和天才比智商2

第四章 请不要和天才比智商2(1/2)

目录

蓝衫曾经听一个客户说,越是心思单纯的人,越是运气好到爆。她当时没当回事,现在看到乔风抓的一手牌,她觉得此话真是太经典了。

乔风一口气赢到第五局,然后把牌一撂,没必要再玩儿下去了。

宋子诚和坛子都有点心塞。算牌比不过人家也就罢了,连运气都比不过!这人根本就是变态,该人道毁灭!

现在双方各自一输一赢,这算是打平了。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总是会想到三局两胜,要不然平手多没意思。蓝衫自然也不例外。

然而乔风却对她说:“我们不要和他们玩儿了,你不是想打台球吗?去打台球吧。”

坛子确实眼前一亮:“台球?”他突然学聪明了,不想再上乔风的当,于是看了一眼宋子诚。

宋子诚输得很不甘心,其实刚才他赢得也不甘心,俩大男人打一姑娘,险胜,这有什么好得意的?现在他特别希望在蓝衫面前挽回一下破碎的形象,于是说道:“不如一起玩儿?不过先说好了,我和坛子的台球都打得一般。”这只是谦虚,他们俩都打得不错。

蓝衫说道:“我也一般。”她说一般,就真是一般了。

乔风道:“我打得也不好。”

其他三人都觉得乔风虽然智商高但其实是个二百五,有一说一不懂撒谎,所以他应该是真不太会打了……其实对比刚才他玩儿飞镖时的那种手残,也可以窥见一二:此人是典型的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缺乏运动天赋。

宋子诚和坛子就放了心。四个人一同又去了台球室,简直地,这根本就是在玩儿会所版铁人三项。

他们约好了,这次一局定输赢。

服务生问蓝衫要玩儿美式台球还是英式台球。美式台球就是最常见的那种十五个球,最后一个球是黑八。英式台球也就是斯诺克,桌大球多洞小,规则还复杂,十分不符合蓝衫的口味,所以她选了简单粗暴的美式,选完询问三位男士的意见。

宋子诚和坛子都没异议。

乔风却突然说道:“打斯诺克吧。”

蓝衫惊到了:“你确定?你等会儿……你知道斯诺克是什么吧?”

他点了点头:“知道,我想打斯诺克。”

“你连美式都打不好还想打斯诺克?”

“我想打斯诺克。”

“为什么呀?”

“斯诺克长得像彩虹糖。”

……这是什么狗屁理由啊!蓝衫黑线,一扯嘴角:“不行!”她斯诺克打得一点也不好,如果打斯诺克他们一点赢面都没有好不好!

接下来两人进入了复读机模式。

乔风:“我要打斯诺克。”

蓝衫:“不许打。”

乔风:“我要打斯诺克。”

蓝衫:“不许打!”

乔风:“我要打斯诺克。”

蓝衫:“不许打不许打不许打!”

乔风:“我要打斯诺克。”

蓝衫:“……打吧打吧打吧!”

坛子站在宋子诚身边,凑到他耳边低声说道:“诚哥,我觉得这小脑残已经不会对你构成威胁了。”

宋子诚眯了眯眼。乔风为什么一定要坚持打斯诺克?难道真的只是因为斯诺克长得像彩虹糖吗……这样的理由听起来很难以置信,但为什么安在他身上竟然毫无违和感呢……

四人便开了斯诺克的球桌。蓝衫抱着必输的心情看着乔风:“打完这局你把这些彩虹糖都吃了吧!”

乔风没答应。

斯诺克采用计分制,除了白球之外,球桌上有红球和彩球,规则是红球和彩球间隔着打,彩球落袋之后得放回来,等把红球都打完之后,还要把彩球按照特定顺序轮一遍……

乔风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斯诺克?就是因为斯诺克够复杂啊。一般来说,规则越简单的游戏,自由度也越高,自由度高了,变数就大了,个中结果不好把控。而规则复杂的游戏,则更便于通过智慧去控场。

所以咯……

这回是坛子他们先手开球,坛子和宋子诚打完才轮到蓝衫打。蓝衫首先就不喜欢斯诺克那个大大的球桌,她扶着杆子,恨不得爬上去打。

“蓝衫,你握杆的姿势有问题。”宋子诚说道。

“啊,是吗?”

宋子诚站在她身旁帮她纠正,他的动作并无过火之处,不过两人离得很近,早就越过了正常人的心理安全距离。

乔风突然说道:“蓝衫,你起来。”

“啊?”蓝衫不解地看他一眼。

乔风又重复了一遍:“起来,站一边去。”

蓝衫有点恼:“什么意思?”

“听话。”

“我不。”

“明天吃松鼠鳜鱼。”

“好哦。”蓝衫乖乖站到一边去了。

乔风持着球杆上场。

坛子很看不上这两人。他的斯诺克打得很好,这是由经验堆出来的手感。他扶着球杆立在一旁,看到乔风进了一个球,心想,这是运气。

啊,又进了一个?这个……还是运气吧……

你奶奶个熊,又一个!

坛子和宋子诚的脸色都渐渐难看起来。美式台球一杆儿仨球不鲜见,但斯诺克就比较难得了。看这小子握杆那娴熟程度,打球那凛然气势……这算生手?坑爹呢!

比较令人欣慰的是,乔风没有打进第四个。

但是他把白球卡进了安全区域——我打不着,你们也别想打。

好贱啊……

坛子怨念地看着他,希望能唤起他的羞耻心。

乔风觉得这两个男人真是太笨了。台球需要的不就是空间几何运算和基于逻辑上的球位推导预估?他是乔风,难道他能把台球打好不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吗?为什么他简单一句诱敌深入的谎言,他们都信了?

唉,愚蠢的地球人。

但是撒谎总会为乔风带来一丝愧疚感,现在看到他们怨念,他解释道:“其实我刚才是骗人的,我的台球打得很好。”

我们看出来了好不好!你不要说出来,说出来更气人!

宋子诚和坛子都被折磨得有点没脾气了。

蓝衫则很是高兴,她兴奋地一揽乔风的肩膀:“嘿哟喂,行呀!”

乔风心想,这个女人,背地里调戏他也就算了,还当着别人的面动手动脚。但是他给她面子,没有当众推开她,而是等她自己放手。他说道:“你站在一旁不用动,等我让你打时你再打。”

“好嘞!”

所谓“让你打时你再打”,就是我把球的位置养好了,你一杆子差不多能打进,这样就交由你来打……

这样的打法实在是太拉仇恨了。坛子好想去死啊去死。

乔风打球很特别,由于规则设定上不许用任何物品测量球间距,但这难不倒他。他知道自己眼睛的高度,知道自己的手指以及每一个指节的长度,这些都可以利用起来作为参照,他甚至可以把头顶上的灯光对台球造成的阴影拿来做参考,鬼知道他是怎么做的……

这一场比试下来,宋子诚和坛子基本上是全程被虐。

胜利之后,蓝衫欢呼,和乔风击掌相庆。她搓着手,笑看着宋子诚和坛子,提出了她的要求:“老板,麻烦您委屈一下,和坛子接个吻呗?”

要说玩乐,这样的要求也不算过分。蓝衫摸清了宋子诚的脾气,觉得这老板应该是公私分明的,不会因为今天她让他亲男人而明天扣她奖金。

宋子诚无奈。虽然大家都是直男,但也只能愿赌服输了。玩儿得起就要输得起。

坛子欲哭无泪,他要被诚哥亲了!妈蛋这什么事儿啊,早知道今天该早早地上楼逍遥去,在这儿起什么哄啊!

根据蓝衫的规定,他们接吻的时间不能少于五秒钟,由乔风来计时。

宋子诚只能苦中作乐地想,幸好他们现在待的是独立的台球室,这样尴尬的场面不会被别人看到。

然后蓝衫默默地掏出了手机……

乔风也拿出了手机,他要读秒的。

宋子诚万念俱灰,扯过坛子把嘴唇贴了上去,两人都觉得太恶心不愿意见到男人的脸,所以干脆闭上眼睛。这样一看,倒是挺有feel的。

乔风在一板一眼地读秒:“五、四、三、二。”

……一呢?

宋子诚和坛子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一”,他们俩分开,互相退开很远,抬头看到本该读秒的乔风正在偏头看蓝衫的手机。两人脑袋挤在一处,笑嘻嘻地讨论着什么。

坛子怒了:“你怎么不读完啊?”

乔风莫名其妙地看他一眼:“我都读到‘二’了,你们自己不知道等一下就能分开吗?”

……不要脸!

看到坛子吃瘪,蓝衫很高兴。她把整个过程都录下来了,然后又狗腿地对宋子诚道:“放心吧老板,我不会随便给别人看的。”

宋子诚现在只想回家。

然后四个人就这样散了。

蓝衫和乔风一起回家,在路上,她给他买了彩虹糖。

乔风很高兴,一边走一边吃。

蓝衫说道:“乔风,我觉得你今天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

“你今天看起来很好斗,和平常的你不一样。”

“是吗?”

“对啊,你看你以前从来不在乎输赢的,今天比我还着急。”

乔风一边吃糖一边漫不经心地答:“因为我想让你赢呀。”

蓝衫很感动,她觉得乔风太够意思了。这人是典型的外冷内热,表面看着不爱说话,也不爱搭理人,可是一旦把你当朋友了,就会一心一意地为朋友考虑,绝不会背叛。这样的人比那些满嘴甜言蜜语、见人就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一转身谁也不当回事的人靠谱多了。

乔风发现蓝衫正在直勾勾地看他,她面含笑意,眼波流转,夜灯之下,她的眼睛像是月光下的湖水,闪动着星星点点的光芒。

嗯,也不知道这个女人又在打什么主意。

第二天蓝衫没有吃到传说中的松鼠鳜鱼,因为小油菜临时非要抓她赴约,蓝衫只好给乔风去了个电话:“小风风,我今天要陪小油菜,你不要做我的晚饭了。”

乔风不喜欢本来计划好的东西被突然更改,他抱怨道:“鱼都买好了。”

“抱歉抱歉,要不……把它养两天?”

“你这笨蛋,买鱼都是现杀的,现在内脏都掏干净了,你打算怎么养?”

蓝衫听得头皮发麻:“你不用给我说得那么详细!”

虽然蓝衫提前告知了不来吃饭,但乔风晚上依然把饭做多了。首先他买的那条鳜鱼就有点大,当时是考虑到蓝衫的胃口,所以……

然后他又炒了个素菜,不多,但最后没吃完。

乔风不想浪费食物,只好把剩下的饭菜都装进保鲜盒,放到冰箱里。做完这些,他自己一个人出门散步,回来之后一个人吃水果、看电视。

看了会儿电视,觉得无聊,他又去书房看书。

书房里很安静,只有他细微的呼吸声和时而翻书的声音。白色的灯光填满整个房间,不留一丝空隙,像是不知名的薄雾,渐渐变得浓稠,不停地挤压室内的一切事物,也包括他。

——这是幻想,乔风自然知道。但这样的幻想为他带来了心理暗示,使他发觉有一点点胸闷。他放下书,起身把窗户打开。

夜风扑面而来,他深吸了一口气。

外头的风摧动树木,把千枝万叶摇得沙沙作响,像是没玩没了的乐章。他扶着窗沿,听着外面的响动,更觉室内安静得待不下去。

真奇怪,他一直很享受那种无人打扰的宁静,为什么现在会觉得心不在焉、无所事事呢?

发了会儿呆,他又离开书房回到客厅,在客厅里打电子游戏打发时间。

睡前,乔风要把冰箱里的鲜牛奶拿出来热一下——他习惯于在睡前喝一杯热牛奶。打开冰箱时,他看到今晚那些剩菜剩饭。这些剩菜剩饭放到明天就不好吃了,他也不想扔掉它们,那么只好找别人来吃了。

于是他回到客厅给蓝衫打电话。

蓝衫正在玩儿游戏,看到桌上来电显示是“兽兽”,她有点奇怪,开了外放,手上不停:“喂,乔风?有事儿你敲我门就行,打什么电话呀?”

“蓝衫,你过来。”

蓝衫的眼睛不离屏幕:“干吗?我在忙。”

“你在打游戏。”

“……你怎么知道?”

“我听到游戏的音乐声了。”

“到底什么事嘛,我要打完这一局。”

“请你现在过来,我需要你帮我处理一些东西。”

听到乔风主动求援,蓝衫觉得挺新鲜,她就丢开游戏去了隔壁。

乔风穿着龙猫的睡衣给她开了门,把她带到餐厅,指着餐桌上的两个保鲜盒一个饭碗,说道:“麻烦你帮我把它们吃掉。”

蓝衫却揪着他的衣服叫:“呀呀呀,好可爱!”

乔风用力地把衣服扯回来,紧了紧,又重复道:“蓝衫,吃掉它们,你可以的。”

蓝衫的注意力转向餐桌,她看到两个餐盒里分别放着松鼠鳜鱼和清炒莴苣丝,碗里盛着她最爱的香米饭,饭菜还徐徐冒着白气,一看就是刚刚热过。

虽然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但是她已经吃过饭了呀,而且大晚上吃这么多东西会长肉吧……于是蓝衫为难地摇头:“不要,我吃过饭了。”

乔风鼓励她道:“没关系,你那么能吃,肯定不在话下。”

好吧,暂且把这话当作夸奖……蓝衫咬牙,还是摇头:“吃多了会长胖。”

“只是一顿饭而已,又不是每天都这样吃,”他循循善诱,声音突然放得低了些,带着那么温良无害且不容拒绝的诱哄,“很好吃的,薛定谔吃了很多。”

蓝衫有点动摇了。她本来就是意志力不坚定的人,何况那饭菜的香气一个劲儿地往她鼻子里钻,她又能怎么办呢……

于是她坐下来开吃。乔风坐在她对面,一边喝牛奶一边看她吃饭。蓝衫不明白这小子在发什么癔症,大晚上的非让她吃饭,而且还要亲眼看着她吃,难道这饭菜里下药了?……

蓝衫打了个冷战,筷子差点扔出去。不过转念一想,乔风这人实在缺乏做坏事的天分,所以不可能啦。想来想去也只能以“天才的脑回路不同于凡人所以不用去探究”来解释了。

吃完饭,蓝衫抽出纸巾擦了擦嘴巴。然后她看到乔风端着一杯水走过来,他的另一只手托着,走近时蓝衫才发现那掌心躺着几枚小药片。

乔风把水和药片都递给她:“来,把这个吃掉。”

蓝衫:“……”大爷的!人家这样光明磊落一身正气的小天才,当然不会在饭菜里下药,人家直接把药拿给你吃!

她一动不动,反问道:“你到底想给我吃什么?”

“健胃消食片。”

……不是什么黑科技的东西?不过蓝衫更疑惑了:“乔风你今儿这是在玩儿什么行为艺术呢?先给我吃饭再给我吃药,你图什么呀?”

“太晚了,怕你积食。”

“怕我积食,所以给我吃饭?”

乔风执着地伸着手:“你先把药吃了。”

蓝衫知道自己玩儿碎碎念的功力与乔风差得远,所以她果断把药吃了,吃完之后问道:“现在可以说了吧,到底怎么回事吗?”

“你可以走了。”

“……”

然后蓝衫就被乔风客客气气地赶出去了,乔风把她送到了门口时,善良地提醒她,明天又到周二了,她得去上他的课,所以晚上不能有别的安排。

所谓的周二很快到来。蓝衫在出门之前,巡视了一下乔风的穿着。

今天乔风按照蓝衫的建议,穿了白色短T恤和蓝灰色休闲西装,袖子撸起来露出结实的小臂;下边穿了深蓝色休闲裤,踩一双棕色低帮牛皮鞋。

他觉得这样穿真的很奇怪,像是在哗众取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