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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男人都喜欢这一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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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蓁蓁不以为然的笑笑,毫不避讳回答:“这种事很容易理解,恋爱嘛,当然是要好好表现,现在没有必要装了,自然就回归本性了。”

其实,她一直都是这个性子,之所以在他面前表现的乖顺,是因为薛艾媛告诉她,男人都喜欢这一类,没人会喜欢一个性格跳脱,疯疯癫癫的女人。所以,在薛艾媛这个恋爱精的全力打造下,她便成了他记忆中的那个样子。

宫陌煜冷冷一笑,眼神忽明忽暗,有一种名为厌恶的情绪酝酿在他俊美的脸上,使他周身的气温越来越低。他死死的盯着她,似乎要把她冻成一根人体冰棍儿。

这就是当初那个他觉得单纯美好,温暖了他,让他万分宠溺,一心想要给她一个盛大婚礼,一个美好未来掏心掏肺付出的女人!呵!多么的讽刺。他当初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带着伪善面具,为了撇清自己的嫌疑,出卖他,狠心把他送进监狱的女人。

白蓁蓁明显感觉到自他周身散发出来的阴冷气息,暗自打了个冷战,却没有露出害怕的神情,而是抬起头,表情严肃认真,甚至带了几分激动,几分委屈:“宫陌煜,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觉得,我骗了你,可是,你又真实到哪里去了?要不是我无意间发现你的秘密,我还真的不知道,那个温柔的,阳光的,总是摸着我的头给我鼓励和温暖的男孩儿,居然是一个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其实我们的感情,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我不是你眼里的我,你也不是我眼里的你,我们只不过是各自带着面具,在虚假的幸福里自欺欺人罢了。”

说完,她有些疲惫的叹口气,把他轻轻往外一推,淡淡道:“我累了,要睡了。”便“砰”的一声关了门。

宫陌煜低垂着眼睑,在门口静静的站了许久,整个人安静的好像是一尊蜡像,没有表情,没有动作,只静静的、沉默的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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