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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再见,看望恍若隔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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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在心中翻来覆去地也想不明白,当年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二人最终的惨痛分手。

那年曹云卿正值妙龄,二八的年龄,在巴黎一所著名大学读书,学的是经济学。

那日,曹云卿和朋友约好了去喝咖啡,结果与南勋不期而遇。

咖啡馆之遇并没有给曹云卿留下太过深刻的印象,她仍然按部就班地每天上课,下课,跟朋友逛街。

那日是周二,早早地,曹云卿就起床了,早起是曹云卿的良好习惯,从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教育曹云卿一定要早睡早起的。

等曹云卿梳洗完毕之后,整个宿舍的姐妹们都起来了,曹云卿略感惊异,平常日宿舍里的姐妹们是不会起这么早的。莫非今日校园里又要有什么重量级的人物来?

曹云卿从来不打听这些事情,她只是我行我素的,每日上课,下课,完成教授布置的作业,闲下来时,便邀请好友一起逛街,买衣服。

那些大人物到校园里演讲呀、做报告呀统统跟她没有任何关系,用曹云卿自己脑中的话来讲,“吾本豪门,豪门有何?”

用完早餐的曹云卿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向自己上课的教学楼,走着走着,发现前面人山人海的,不知道这些好事者又在干啥?

待曹云卿走到人海前时,稍稍地听了听他们的言谈,便知晓了:今日据说有个巴黎重量级别的人物要来校园里做报告。正好是曹云卿要去上课的阶梯教室。

本来曹云卿也要去那个教室上课的,所以就没有任何犹豫地跟随者如潮水般的人海向教室走去。

待到了教室时,曹云卿才发现教室里已经早已挤满了学生,根本就没有可以坐的空位置了。

曹云卿正东张西望地找寻座位时,旁边的一个小哥哥站起身来跟她温柔地说,美女这边坐。

曹云卿不假思索地走过去坐了下来,这时小哥哥起身向讲台走去。

曹云卿一脸懵地看着小帅哥,这不是在咖啡馆里见到的那个叫做南什么的帅哥吗?正纳闷呢,只见刚才从位置上站起身来的小哥哥已经走到了讲台上。

“Hi,everyone,I’NanXun.

aFren……”

曹云卿惊奇地发现南勋竟然是今日作报告的那个所谓的名人,巴黎的传奇人物。人家如此低调地来到校园,不带任何随从,又如此低调地走上讲台,为大学生们做这个经济学方面的演讲。

“这难道就是巴黎的有钱人惯用的出场方式吗?”

曹云卿轻轻地笑了。

一场报告曹云卿听进去的倒也不多,更多的是听到那些崇拜者,那些仰慕者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和热烈的掌声。

还以为这些大学生听得心服口服地鼓掌呢,其实不然,只因做报告的人是帅气、多金、时尚的巴黎著名的人物。

唉,曹云卿无奈地摇了摇头,算了吧,我还是等回去上网查查这个名人的思想观点什么的,免得以后教授又要在课上提及他时,问个问题,自己答不上来。

报告后,曹云卿沿着校园两边都是娇艳的鲜花的小径慢悠悠地走着,此时是盛夏,虽然只是上午十点钟,但是火辣辣的太阳已经耀得人的眼睛睁不开了。

正往前走着,发现小径尽头有两个恋人在拥抱亲吻。曹云卿笑了笑,见怪不怪了,现在的大学生啊。

此时,从旁边横窜出一人,那人拉着曹云卿的手就掉头往回跑,惊异之余,曹云卿转头看时,更是一惊,竟然是南勋,那个作报告的人。

两人直跑到了一个僻静处才停下来。曹云卿用手抚了抚自己的胸,等气息略微顺了些时,才对南勋说:“这是做什么,干嘛拉着我跑?”

南勋拿他那迷倒众生的神情笑道:“你没看到那儿有两个恋人在亲吻吗?”

曹云卿想了想,的确有这么回事,也便不再责备南勋了。

那日曹云卿跟南勋在校园中聊了很久,可能两人的涉猎范围相同的缘故吧。

之后,两人隔了很长时间再无交集。

某日,曹云卿跟某同学丽丽上街。两人正在街上走着,丽丽说:云卿,咱俩今日到有名的小吃一条街去吧,那里有很多好吃的,好喝的。

曹云卿本来就是个喜好美食的,恰好贴合了她的口味,于是两人便去了那条街。

云卿跟丽丽在那日将整条街的两人喜欢的美食买了个遍,到天快要黑下来的时候,两人便在街口分了手。

曹云卿选了一条偏僻小巷回家。正走着呢,突然间听到了巷子里有呻吟声。

待曹云卿走近时,发现一个满身酒气,而且满身血糊糊的人躺在了地上,曹云卿向来胆大心细,便试探着走上前,此时倒在地上的人紧紧地抓住了曹云卿的脚腕,有气无力地说:“救我,救我。”

曹云卿很无语的意识到只有发生在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竟然也能发生在自己身上。不过自小她受到的教育就让她意识到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必须勇敢地往前走,特别事当别人需要你的帮助时,自己虽然是一介女子,但仍然得往前走,不是退缩不前。

曹云卿上前扶起这个受伤的人就搀扶着他一步步走向自己家。

曹云卿的父母给她在巴黎买下了一所自己的房子,平日里如果她不愿意家和学校两头跑的话,就和同学一起住宿舍,如果想回家了,就自己打车回家。

此时曹云卿很无奈地拿出家中的药箱细心地为伤者敷药。庆幸的是伤者伤的都是皮外伤。等给伤者上完药,又拿了清水将伤者的脸部擦洗干净时,曹云卿才惊奇地发现此人竟然是南勋。

第二日早晨,南勋艰难地睁开了双眼,只见映入眼帘的是粉色色系装潢的一间卧室,粉色的窗帘,粉色的桌椅,这简直就是一间儿童房。

不过,这的确不是儿童房,因为很快南勋见到了一个妙龄少女。

再细看时,南勋发现她竟然是在咖啡馆里见到的女孩,那个相当漂亮的中国女孩。

“是你救了我吗?”

“是呀。”曹云卿白了南勋一眼,你面前明明只有我一个人好吗?

“非常感谢你救了我,等我伤好之后我会报答你的。”

“不用,中国人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权当为我自己积德了。”

“把你的手机借给我好吗?”

曹云卿将自己的手机借给了南勋。

只听南勋拨出了一个电话号码:“马上到……”

南勋用询问的目光盯着曹云卿:“某某街某号。”曹云卿快速地说出了自己家的地址。

“过来到这个地址接我。”

一个小时后,一个看起来非常干练的男人敲响了曹云卿家的门,进屋之后,此人毕恭毕敬地向南勋汇报了一些事情,之后又拨出了一个电话。

南勋跟曹云卿告别之后坐上了手下开来的车。

曹云卿把屋内给南勋上药的参与痕迹一一收拾妥当之后,坐在了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玉佩。

这个玉佩晶莹剔透的,曹云卿家中有很多珍玩奇宝,据她估计,这块玉佩还蛮值钱的。但是对于像曹云卿这样的家庭,这块玉佩根本不算什么的。

又想起南勋临走时说的话:“曹女士,我会报答你的,你且耐心等待。”

“等待,让我等待什么,我家中条件可算是富得流油,还差你老人家拿点感谢的东西吗?”

曹云卿轻蔑地直接将南勋说的话无视掉了。

大约过了两个月的模样。某日下午五点多钟,曹云卿歇周末时,家中的门铃又响起来。

开门后,曹云卿又一次见到了南勋。

此次的南勋身穿一套黑色西服,打着一条明亮的领带。程亮的皮鞋。

一眼看去,简直一个活脱脱的中国美男,不,中国帅哥。

“曹女士,今天我能否邀请你共进晚餐?”

“当然可以。”

两人坐上了南勋的车,曹云卿似乎并没有不认识的车型。在她看来,南勋的车至少值上千万。

到底南勋是做什么的?曹云卿自问这个问题,但却从他的言行举止中看不出任何端倪。

两人到了一家当地著名的餐厅。

南勋非常有礼貌地请曹云卿点了菜,之后两人便吃了一段欢乐的晚餐。

毕竟曹云卿也是一个非常健谈的女孩,加之又生性活泼,所以跟南勋很谈得来。

两人从天南海北、古今中外谈了个遍。

曹云卿惊异地发现南勋的中文水平觉不亚于一个地道的中国人。

于是两人从诗词歌赋谈到了老子、孔子。令曹云卿跟家吃惊的是,南勋对于诗词极有研究,人家说起屈原的离骚来都说的头头是道的。

这段时间我看了很多中国传统文化的书。比如离骚中说到了这样的情境。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

曹云卿听着南勋略带磁性的男中音后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这就是个中国通。

特别说到“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时,曹云卿对南勋只剩下了两个字,那就是“佩服”。

“其实云卿,请允许我称呼你为云卿,我最佩服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了,书中讲到了人生的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

这其中第一境界是“立”、第二境界是“守”、第三境界是“得”。第一境界是立志、是下决心,只有具备了这个条件才会有第二、第三境界。南勋缓缓道来。

“南先生,从你的话中可以听出,你将来是要归隐山林吗?”

“曹女士果然高明,这都能听得出来,我的确有这种想法。”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未尝不是一种至高境界。”

“此处应该点赞一百个。”

曹云卿被南勋的幽默逗乐了。在异国他乡能够遇到一个外国人,而且懂得中国文化,对诗词颇有研究,这样的异乡故知的确太吸引人的眼球了。曹云卿就是这样被南勋征服了。

而且是死心塌地的那种征服。

给读者的话:

感谢亲们一直以来的喜爱跟追随,今日在各位的大力支持下,在美女责编的支持、鼓励下,文文终于上架了,希望各位小主能够继续追书,陪我走到此书完结之时。感谢,感恩平台的幕后工作人员。感恩我生活在这么美丽、祥和的环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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