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家中巨变(2/2)
再后来江丽找到了一个男朋友,三个人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锦茵听话,和这个准后爹相处得还算融洽。
男友是外地人,江丽要和男友结婚,前提是要跟他回去,而且他的父母不会接受江丽还有一个孩子。
斟酌再三,江丽觉得锦茵已经足够懂事能够照顾自己,就将孩子留在遥江,自己和男友去外省结婚。
这对锦茵来说确实有点残忍,但江丽不愿意因为孩子放弃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她受够为了生活一个人奔波的日子。
最初江丽过几个月会回来一次,也会定期将生活费打给她,可是后来,也许是看锦茵一个人也能活下来,渐渐不过来看了,甚至经常忘记给锦茵打生活费。
锦茵也是个死脑筋的,她不打钱,自己也不去问,有钱省着用,没钱少吃一顿,直到某天大伯来她家发现这件事情,她已经两天没有正常吃过一顿饭。
陈奕良出面和江丽交涉后,江丽依旧不愿意将孩子带去他们的居住地,原因是他们已经组成了一个家庭,再把锦茵带过去她的婆家不会同意。
讲理讲不通,只能靠法律途径。
可是锦茵却不愿意起诉江丽,她怨江丽,但也理解江丽,她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
更何况即使锦茵被强制判给江丽一家抚养到了新家也不见得处境比现在好。
锦茵索性选择一个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