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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大姑偷遗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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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了一会儿,说:“让刘支书帮写份保证书,你签字画押,保证有几天之类规划于我。如果不给,我正好拿着你的保证书,去你住的地方大肆宣扬你偷到我爹妈遗物的事儿。”

余美华不想写保证书,她就想这么赖掉。反正以后不到这乡下来了,余岚这穷鬼,还能上省城去找她?就算找,不承认就是了。

可是余岚太机警了,没以前那么好忽悠了,为了安全离开,余美华只能签了保证书。

余美华本身还打算在保证书上做手脚,想在说偷取的哪些东西时,尽量往少了说,可惜余岚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

保证书上,余岚让刘支书写着金子,银子若干。

具体多少,余岚打算到时候去省城时,亲自一点点抠出来!

拿到签了字,摁了手印的保证书后,余岚没有立马走,而是拿出五块钱,当着大队里好几个干部的面,给了周萍。

并说:“你骂我家小孩傻子,挨我家小孩的打,是活该。但我呢,是讲道理的,你受了伤,我给你出医药费。五块钱,我想对你这些皮肉伤是够了的。至于道歉,没有。”

周萍虽然是城里丫头,但她也没有过五块钱巨款。

五块钱,可以买好多东西了!甚至连她身上的小裙子,都能买一条了。周萍实在讲不出‘不要你的臭钱’这类话。

见周萍收了钱,余岚就带着一家子人走了。

回家的路上,秦明月越想越不服气,问余岚:“为啥要给周萍钱啊?还给五块!她骂你是傻子哎!”

余岚本不想搭理秦明月,但想到秦明山已经将家里所有小孩的教育权交给她了。

于是跟教徒弟似的,跟秦明月解释:“你打了她,她受了伤,付医药费是很正常的事儿。现在我给了医药费,你打她这事儿,就结束了,以后不管如何,她都不能用这件事来制衡你了,懂吗?”

秦明月不懂。她只知道他们家本身就没多少钱,余岚一给就是五块,还给周萍!

秦明月臭着脸,很不痛快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就知道你是个败家娘们!你他娘——”

骂人的话还没吐出来,一家子人迎面碰上了灰头土脸,看起来十分狼狈的余清清。

余清清看秦明山时,欲言又止,可怜无助。可看余岚时,眸间愤恨,似要将余岚千刀万剐。

她挡在路中间,面上委屈巴巴的说:“三姐,我现在这个样子,你满意了吗?让我被派出所关一整天,你是不是就高兴了,解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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