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鬼市寻宝(2/2)
这更加坚定了她要努力赚钱的信念,明天凌晨的鬼市不能错过。
吃完饭,三个人分道扬镳。沈明月回宿舍收拾东西,室友张萌萌见了,问道:“去图书馆吗?等我一起,晚上一个人还怪怕的。”
“不是。”沈明月把书拿出来,钱都揣身上,笑着说:“周末了,去亲戚家玩。”
张萌萌有些失望,“好吧,那我自个儿去吧,你路上小心。”
“你也是。”
家里压根儿没亲戚在安城,沈明月背着空包出门,她准备先去槐树街找个宾馆休息一会儿,等凌晨鬼市开了再去。不然她一个女孩子,半夜走在路上不安全。
所谓鬼市,是指卖古物旧物的市场。为什么要叫这么个听起来毛骨悚然的名字呢?因为这里的东西真假难辨、来路不明、扑朔迷离,所以称其为鬼。鬼市都是凌晨出摊,天亮就散了,趁着黑夜的掩护,进行一些不能放在台面上的交易。
沈明月早打听好了,安城的鬼市每周一次,就在星期六半夜到星期天黎明,错过这个时候,槐树街就是一条再平常不过的老街,除了街两旁的老槐树长得特别壮硕之外,无甚特别。
城里的公交车八点收车,沈明月赶上了最后一班,坐到槐树街下,寻了个还算干净的宾馆窝着。原本想睡觉,却怎么也睡不着,心里翻来覆去地盘算着各种念头。
前世,她也去过鬼市,但那是治安条件有保障的现代。虽说是鬼市,古玩市场里灯火通明,跟白昼也无甚区别。
如今是八十年代,也不知道鬼市是个什么光景,她一个小姑娘,一脚踏进这趟浑水里,能不能安全抽身是个问题。但富贵险中求,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沈明月目前还不能拒绝这种**。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艰难地等到十一点半,沈明月起来收拾了一下。她看着镜子里的女孩,又黑又瘦,虽然不再长痘了,但痘印还很明显,不是一张会引人犯罪的脸。
很好,沈明月点点头,把手揣进裤兜,摸着兜里的折叠水果刀,脚步坚定地走出宾馆。
同时走出宾馆的还有几个人,应该都是冲着鬼市去的。只是所有人的目光都很警惕,像是草原上的孤狼。这不是一个需要同伴的场合。
沈明月第一次来,放慢了脚步缀在最后。没有路灯,前面人的身影很快融进黑暗中,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在这样的环境中,沈明月的心一直提着,把刀从兜里摸出来,打开,紧紧握住,谁要是敢起歹心,她保管敢给他一刀。
转过街角,有电筒的微光亮起来,沈明月就知道,到地方了,紧走几步赶过去。
现在这地方,不像后世是成规模的市场,如今就是一人一个小摊,挤挤挨挨地排了老长。摊主手上拿个手电筒,有客人要看,才把电筒打开,没客人的时候,就跟黑暗融为一体。
有些摊主也不是干这个营生的,是家里急需钱了,不得不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换些钱周转一下。沈明月就看到好几个摊主,蹲在地上垂着头,脸埋得几乎看不见,面前只摆了一两件东西,这是怕熟人见了认出来,也是觉得没脸见祖宗。
这种沈明月不去看,东西是好东西,但要价也贵,她没那么多钱。她不是来收藏的,是来捡漏的。得找那种做生意的摊主,才有她想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