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十四 执子之手(2/2)
郁闷,我发誓在古代一定要好好谈一场恋爱,我要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谈一场鬼哭神嚎——诶,这词好像不是这么用的。反正以后出了宫,我要在江湖上找一个好男人,白马王子,过上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幸福生活。
我正发着梦,妖孽忽然一把抱住我,搂的紧紧的,然后在我头上蹭,“那你以后只许喜欢我一个,你是我的,别人都不可以抢,谁抢我就灭了他。”
这孩子的占有欲,我都快无语了,而且我现在除了无语还有点脑袋充血,呼吸不畅。
“凤羲,把我放开,我呼吸不了了。”
凤羲有点慌乱的放开我,我抬头,怎么看怎么觉得这都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但凤羲脸上有一种名为幸福的表情,他忽然抓着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然后揽我入怀,在我耳边轻轻的说。
“莲姐姐说,在她们的世界里,有一句话叫: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说一个人一生一世就应该只爱一人,不可以三心二意.....”
那晚上凤羲的话后面是什么,我压根没有听清楚,只是迷迷糊糊的记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人一生一世只爱一个......
第二天我起个大早。
天都尚未亮,拂晓之前,窗外的天空灰蒙蒙的,阴暗的吓人。
凤羲不知道什么时候回了怡瑞殿,易思凡哼哼唧唧的呻吟了一个晚上,好不容易半夜睡了,却又不知道怎么弄的,大清早叫的跟杀猪一样。
我忍无可忍的穿衣服奔到隔壁,结果看着他在哪里捂着腰,怒气又降下去。
易少很怨念的看着我,全然认为他滑倒这件事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抿抿嘴,从他身上摸了点银两,运气,飞出高墙,请大夫去也。
后来我才知道,昨天晚上其实他一晚上没睡。半夜的时候是凤羲跑过来点了他哑穴,所以大清早时辰一过他就狼叫,其实是为了报复凤羲。
大清早避过巡逻的警卫,我在北冥的皇宫上蹦蹦跳跳,一跃一跃的享受着微凉的清风,清晨的露水沾湿我的衣裳。
我瞻望远方,手里提着一只乌鸦,准备回去给易思凡炖了补身体。
小乌鸦啊,谁叫你这么倒霉要撞到我的头呢?
继续跳,我终于在黎明时分跳到了北冥都城龙城的大街上,没想到街上已是车水马龙,看来古人的作息时间要比我们这些现代人科学的多。
随手抓了个人问医馆的位置。
那老大妈对我笑的相当暧昧,笑的我的背冷汗直冒。
不是吧,难道云锦的风流已经是北冥街头巷尾的闲谈,难道又遇到云锦的故人了?
不过那老大妈只是笑,笑呵呵的指了指街转角,只见街转角一排年轻女子排着队。我眼神迷离,不知何解。
“小姑娘,看到那群姑娘了么,顺着寻过去就是医馆。”
我疑惑不解的走到街转角,看着那如长寿面一般长条的队伍,里面大多是年青女子,少有男人或是老人。稍微狗血的推测了一番,我就明白了为何那老大妈看着我笑的暧昧了。
我看了看那些女孩子的脸,摸摸脸。我以前只知道云锦好看,现在我分外庆幸自己得了张好皮囊。看着那莺莺燕燕拥挤在街道上,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这人嘛就是要对比才能突出自己的优越。相比那些个庸脂俗粉,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云锦能拐到这么多漂亮男人了,原来北冥缺美女。
我做悟空状望了眼前方的大部队,非常现实的分析推理后得出结论:这么下去,我就算是排到下个清晨,估计也不太可能能请到大夫。
所以,我放弃。
转头,首先去买张面纱,把云锦这张祸国殃民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容给遮了才是正事。结果我从锦缎店里出来,看着刚才还车水马龙街道彻底堵塞,以医馆为中心到处都是跑躲的人,大部队消失了踪影。
我暗自感叹难道是倒了这么多年霉,福气存够了,一次性发补贴?最近总能碰到点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