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你买的起吗?(1/2)
看人家这一家子,丝毫不带做样子的,拉着牛的李大柱不禁多看了沈苏几眼,明扬真是有福,找个这么好的小媳妇,他不在家,什么都给他张罗好了。
“谢谢大伯大哥,我们先去里面了。”沈苏半扶着王氏,对他们道谢。
“回去我还捎上你们吧,顺路啊。”
李大柱直接就说,比他爹还热情,没看到他爹听到他这么说,脸色一变。
沈苏笑了笑:“不用了,我们回去时不赶趟,先走了啊。”
说着,带着一家老小,就往镇子里走,顺便给弟弟妹妹解释一下原因:“人家虽然是好心,但也要分出是不是客套,已经带我们来一趟了,是在路上遇到的,不算麻烦,但要是回去再坐人家的牛车,我们就要将就人家的时间,所以,我们自己走回去。”
“那,如果是人家愿意等我们呢?”沈方抬头,问的认真。
“那也得看交情,我只是就事论事,李大伯和我们是同村,关系并不算近,而且人家车上有东西,同样是来镇上有事,所以我们不能麻烦人家。”沈苏没想到这个沈方也是举一反三的主儿,急忙就这一件事做个了断,在大街上说教,极度不合适。
“我懂了。”沈方点头。
“嫂子说的很有道理,我也懂了。”小茹也点头。
沈苏微微惊讶之后就释然了,孟家孩子都属于聪明型的,倒让她轻松了不少,不用刻意教什么,一切都来自生活。
“姐,我们来书斋做什么?”
沈方看着眼前的招牌,有些不解,还没买盐呢,难道阿姐要给他买书?
“让你练字。”沈苏扶额,这沈方哪里都好,就是那一手字,——惨不忍睹。
沈方脸一红,姐姐教她百家姓的时候曾让他用树枝在地上写过字,当时看姐姐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水平,但没想过姐姐会来书斋。
沈苏看了他一眼,都没说什么难听的话小方就脸红了,看来很有自知之明。
她虽不济,但也一直没落下练字,一手小楷也能入眼,虽然不及那种簪花小楷,但也是带着清秀,能称上那句“见字如面”的。
书斋掌柜看到进来几个小孩,又是衣着简陋,以为是叫花子,看店里没人就来了,于是拿出几个铜板,准备打发了事。
“掌柜的,这里的文房四宝怎么卖?”
钱就要递过去了,却听到一个清丽的女音这么问。
他这才看了他们一眼,哦,是他看走眼了,这几个只是穷人家的孩子,不是叫花子。
“四样都要?可不便宜。”掌柜的不是看不起他们,是这种穷人吃饭都是问题,谁会愿意花几两银子买些不能吃的摆设呢。
沈苏看到那书桌上就有笔墨纸砚,还有镇纸,直接入眼,便问:“那方砚台,卖么?”
眼光还不低,这掌柜心下有些嗤笑,面色上就带出来一丝不屑:“那砚台虽不是上等的,但也是好砚台,十两银子,你买的起吗?”
你买的起吗?
那不屑的表情和不屑的话语,让沈苏有些恼火,可是恼归恼,那砚台,她还真不能买,倒不是买不起,是如若买了砚台,其他东西就不能买了。
“我现在确实买不起,不过我也不用了,等我能买得起的时,我必定会用三大名砚,”沈苏最恶这种看起不起人的人,但这镇上,只有这一家书斋,她只能在这儿买,压下火气,她说:“我要一盏普通砚台,三支小号毛笔,二十张宣纸,以及,墨柱一根。”
书生掌柜极度吃惊,这个丫头——额,是姑娘,看上去就是个村野丫头,眼睛里略带了些灵光,怎知道这么清楚?难道真是他小看了人?
书生一般自视甚高,但也惜才,乡村里能出个秀才,就已经很稀少了,他很客气的起身作揖赔礼:
“是小可不对,姑娘莫要生气,这几只笔,就算我赔礼,望姑娘见谅。”
沈苏退开半步,不受他这一礼:“不用了,若真要赔礼,你这边可由抄眷的,能否让我也眷写?”
虽然没料到他会赔礼,但沈苏也不放过任何机会,女红她不会,眷写却可以给小方和明毅一个机会。看这掌柜不信的样子,沈苏大胆的去那书桌旁,提笔蘸墨,写了个“家”字。
犹记得,初学时,老师说:“学会凤飞家,一生不愁花。”
如果说刚才她说的那些话,让这掌柜另眼相看,现在她这样,绝对就是刮目相看的——以为她就是个知道识文断字的,却不曾想,她竟然也写得一手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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