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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面来说,甚至是个长脸的事情,特别是他和井上被王除戏弄如此的情况下,可从另外一方面来说,那就真的让他咬牙切齿了,十五年前,李依依六岁,被李开山当做宝贝一样宠着,好玩好吃的一样不缺,和自己一比,判若云泥,那时候,李撞八岁,已经被逐出家门一年有余,虽然在李开山的关照下,入了下千门,但作为一个最下层的弟子门人,过的日子,简直是不如猪狗,一九九六年的冬天,李撞出门要饭,被几个乞丐打的满头是包,那时候他唯一懂的骗术就是装乞丐乞讨,而李依依,竟然已经能够独自骗到钱了,而且是七百块钱,在那个年代,七百块钱,绝对称得上是一笔巨款了,想到这里,李撞的眼睛变的赤红起来,那个老狗
“啊,我想到了,你,你是那个拐卖小女孩的怪叔叔“李依依身子一颤,害怕的连退数步,躲在了苏瑶身后,尖叫着喊道。
这下,众人的表情终于统一了,所有的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着王除,脸上都是一副怪怪的模样,苏瑶更是睁大了眼睛,嘴巴惊讶的都可以塞进一个西瓜了,而王除,惊的差点咬断了舌头。
第九卷 朱玉 第十一章 鸟鸟
一九九六年,王除三十五岁,踌躇满志,刚刚在北京拥有了属于他的第十家侦探公司,当他离开北京,一路向南,前往那传说中的黄金土地的时候,有人问他:“门主,你包里装的都是什么可是换洗的衣服还有吃的”
王除到现在还记得自己那时候的答案,那是他踏上火车车身的一瞬间,他转过身来,骄傲的说:“这是我上千门的野心”
是的,一路向南,称霸南方,在那里,有数不清的地方等着他这个上千门的话事人去占领,有数不清的财富需要他去夺取,只可惜,梦想有时候只能是梦想,何况,这个梦想并不只是属于他一个人。
沿海那些崛起的城市之中,有成千上万像他一样怀揣野心的人,与他不同的是,看多了电影的他们,更喜欢直来直去,用拳头和砍刀,而不是智慧说话,那不是一个外来户可以抗拒的力量,盟友嘛,更是个笑话,王除惊讶的发现,那些昨晚还跟自己称兄道弟,号称威震广州的老大们,只要几天功夫,就会变成荒郊野外的一具尸体,那是个混乱的时代,无数人站起来,然后倒下去,无数人风光一时,然后被人砍翻在地,取而代之,这让王除得到一个结论,现在似乎不是时候,千门不以武力见长,比所有的江湖门派们更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他可不想今天刚刚骗完一条肥羊,第二天就被肥羊带着杀手剁成肉馅。
所以他来到了南京,这里和沿海想比,并不缺少机会,而且因为靠近北方的缘故,环境更加优越,在这里,至少没有那种背着砍刀到处走的小混混,可是,就在他来到南京的第二天,他却遇到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正是李依依。
那一天的阳光不错,正如王除的心情一般,昨天晚上白下王胖子的一句话让他觉得自己总算来对了地方,都说温柔乡,英雄冢,看来此言不虚,王胖子安稳日子过的太久,已经忘了当年是怎么一刀一枪,流了多少血汗才有了现在的地位,居然只想着搂着自己的几个红粉知己过日子,对于王除想要在自己地盘上讨生活的事情,被枕头风一吹,竟然就一口答应了下来,这让王除很是得意,甚至已经在盘算着日后如何将这个热爱生活的胖子送到冥界过过日子了,有了这样的好心情,看着窗外渐渐明朗起来的天光,他产生了到处走走的想法。
中山公园,在一九九六年的南京,是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在北京,你可以不去长城,但不可以不去全聚德吃一只烤鸭,而在南京,中山公园却是每个外地游客的必去的地方,只有在那里,你才可以吃到正宗的鸭血粉丝,如意回卤干,状元豆,鸭头等等别处吃不到的小吃,那一天,在遇到那个小女孩之前,王除刚刚买了一袋鸭头,正吃的不亦乐乎。
“叔叔,叔叔。”正在王除东张西望,想要再买点好吃的时候,一个稚嫩好听的童声从身后传了过来,他低头看去,一个可爱的瓷娃娃正拽着自己的衣角,白嫩嫩的小脸吹弹可破,两根小小的辫子在脑袋上晃来晃去,大大的眼睛里还含着泪水,似乎刚刚受了委屈。
“小朋友,谁欺负你了,告诉叔叔,叔叔帮你出气。”王除一眼就喜欢上这个漂亮的小女孩了,这倒不是他有什么恶趣味,而是这个小女孩,实在是可爱极了,她像个瓷娃娃般精致,两只眼睛水汪汪地闪着光,嘟起嘴的样子可爱得让人心疼。
“鸟鸟,小鸟鸟要死了呜呜”小女孩抹着眼泪,呜咽的指着远处的一颗大树说道。
王除先是吃了一惊,还道是什么不良分子教了这小女孩这种话,但顺着小女孩的手指看过去的时候,才不由的自嘲了起来,暗道自己这个大人,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一九九六年的南京天空,还有到处飞翔的鸟儿,即便是在冬季,也有大批的鸟儿依仗着中山公园得天独厚的条件生存了下来,其中最多的,就是麻雀,中山公园里一年四季,人潮如海,各种小吃摊位,绵绵长长排出数里,其中的一些残羹剩饭编成了这些麻雀的美食,不少树木上都有两三个麻雀扎下的窝儿,不少调皮的小孩子常常趁着大人不注意,用小竹竿去捅那些鸟巢,本领高强的还能够爬到树上,带几个鸟蛋下来,王除看见的,就是一只被捅下鸟巢的小麻雀,从那么高的地方跌落下来,竟然没有受伤,也算是奇迹了。
“乖,别担心,它们都活着。”王除捏捏小女孩的脸蛋,安抚道。
“叔叔,你可不可以帮小乖把鸟鸟放回去啊”小女孩一喜,停止了哭泣,蹲下身子,摸了摸小麻雀身上的羽毛,眨着大大的眼睛,一脸期待的问道。
鸟巢所在的位置,有五米多高,对于一米八九的王除来说,倒的确不是什么大问题,而且那棵树长的极怪,不知道是被车撞的还是天生如此,树身微微倾斜,和地面夹成六十多度,一个成年男子,只要一个十米的助跑,就能借势踩着宽阔的树身跑上去,剩下的也只是一些简单的工作,抓住树枝,小心挪移几下,就能把那只小麻雀放回去,这种举手之劳,对于王除来说,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况且还是个可爱的小朋友的提出的要求。
“看叔叔的吧,乖。”王除笑呵呵的摸摸小女孩的小脑袋,拿起那只小麻雀,退后几步,伸伸腿,就要往上冲。
“叔叔,叔叔,你这样是不行的。”小女孩拉着王除的衣角,稚嫩嫩的声音好听极了。
“哦为什么啊,小朋友”王除问道。
“叔叔,你的大衣。”小女孩指指王除的黑色大衣,说:“会绊倒你的,刚才有个叔叔就被绊倒了,头都破了。”
王除一愣,见树身左侧还真有一点血迹,心道这差事似乎还没那么简单,他身上穿的大衣,在一九九六年是极为流行的,毛料的底子又厚又重,极为保暖,设计风格像极了苏联大兵身上的大氅,下摆极长,直到膝盖下方,这种大衣什么都好,就是跑不动路,如果没有小女孩的提醒,王除十有八九就要被这大衣拖累,一头从树上掉下来。
“这”王除有些犹豫了,六十度的坡,没有助跑,只是干爬的话,难度要大上很多,而且样子极为难看,中国人爱看热闹,要是看见他像个乌龟一样在树身上蹭来蹭去,他敢打包票,不出三分钟,这里就会变的人山人海,而自己,就会变成那动物园里的猴子,被人指指点点,肆意玩笑。
“叔叔,你把大衣脱下了,小乖帮你拿着。”小女孩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拍着手掌说道。
这还真是个好办法,王除一拍脑袋,呵呵笑了起来,有时候成年人看问题,反倒不如小朋友来的简单,这种办法,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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