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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死刑改判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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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记得,这次是我最累的一次之一。累归累,任务完成才是主要的。吴队长没想到这样快,吩咐以后下午接的犯人,第二天再填写花名册。(早说呀,早说我哪有这样累呀)

新犯洗澡完毕以后,吃饭了,我再去补充登记。

之所以要补充登记,其实我就是想看看这个幸运的改判犯的。

不去不要紧,一去吓一跳。见了这家伙,我怎么就感觉到特别恶心。瘦得像麻杆,还瞎了一只眼。金庸先生笔下的胖头陀,也就比他多了一只眼。长脸,长手,长身子,长腿,就特么的一个长,鼻子长、嘴巴长、耳朵也长,我心里想,这特么的几把也长吧,特讨厌,不仅仅是讨厌,简直是恶心。

判决书的内容我大体记得,二审终审判决为拐卖妇女罪,无期徒刑。与一审相比,少了一个轮J罪。同案犯很多,有九个,最后打靶了七个,就他和一个女性没有轮J罪,才活了下来。拐卖妇女居然达到十一名,几乎每个被拐卖的都被他们给糟蹋了。一群混蛋,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还改判什么呀,法官太特么仁慈了,怎么不对我这样的好人仁慈仁慈,不过,我是好人吗?肯定不是,要不也不会来万三,但是我想我应该是一个好人。

娄阿满,34岁。判决书的记录就是这样,可我看他怎么也得50岁。1990年被逮捕归案,哦,知道了,在看守所时间长,不见阳光。1994年一审判处死刑。哦,明白了,带镣加上天天怕死,榨干了,所以显老。

那个时候,一般等到宣判为死刑的时候,就会加上脚镣,脚镣9公斤重的铆钉式死镣 脚镣的铆钉会敲打平了。有镣环和镣链,镣链可以手拎起来,要不跑不动的。镣链长度有限,可限制犯人移动,并且在移动时,脚镣会发出声音,从而可以防止逃跑。(都镣上了,哪跑呀?)直到打靶的当天才会用电锯锯开。

带上脚镣,到了看守所以后,会用布条缠满金属和脚面的接触的地方,要不,一走路,马上就会把小腿磨破了。一旦镣上了,基本上换裤子就不可能了,最好笑的就是拉屎,想想都知道会怎么可笑了。

这样一计算,娄阿满被镣了三四年,能不被炸干吗?真她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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