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背景介绍(2/2)
他们还没有分家,是和父母一起过得,家里的收入开销,全都是在公,也就是管家人是林夕的爷爷林安康和奶奶冯秀华。
他们村子里有讲究的,父母在不分家,一切的水田财产甚至收益钱财,全都在两个老人的手里。
林家人口不算多,老两口一共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排行老大叫林芹,已经出嫁,交给一个串街的货郎叫张海,过去以后就第一年就生了一个儿子叫张家康,后来又得了一个女儿叫张琪,也算是儿女双全。
三个儿子,老大林和平,二儿子林和安,三儿子林和泽,老两口也张罗都给娶了媳妇。
老大林和平娶得是一个猎户的女儿王秀花,生了大儿子也是长孙林朝,二儿子林晨,小女儿林雨。
老二林和安娶得是青梅竹马刘霞,他们早早就生了儿子林露,女儿林云,林露只比林朝小两天,刘霞常常念叨,要是她当时生的顺利,没有难产,那么他们家的长孙应该林露。
老三林和泽娶得是柯嫦,一个童生的闺女,从小识文断字,意外让林和泽救了,就喜欢上了,林家求亲上门,就嫁过来,就生了林夕一个儿子,还有一个一岁的女儿,叫林霜。
四个儿女都开枝散叶,虽然和那些人口多的比不了,但也算是人丁兴旺。
除了老二林和安在城里,谋了个小管事的职位,就带着老婆孩子一家,住到县城里了,每个月往家里交一定的银钱。
剩下的老大林和平一家和林和泽一家,就依然住在家里,住在一个院子里。
他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务农,面朝黄土背朝天,靠着田地和勤奋糊口养家,偶尔村里会组织人上山打猎,防止野兽下山,这算是一项额外的收入。
还有一项收入,就是偶尔会有跟随商队出去的活计,这个跟商队的任务,基本一年也就一次,不过能带回不少银钱,回来以后,家里能吃上一顿炖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