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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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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笙哥,我们原来停的车被私生饭发现了,他们把咱们车围住了。”巩凡收到了通知。

“先离开这里再说。”端木笙没料到这次杀青粉丝会有这么多。

拍摄的场地在郊外一家商场,附近有学校还有写字楼,端木笙杀青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附近的人都跑来凑热闹了。现场的粉丝把场地围的水泄不通,巩凡极力护住端木笙,才避免粉丝碰到他。

“借过,借过。”现场太拥堵了,安保人员配备不够,拦不住粉丝,有粉丝冲了出来,离端木笙面部仅有几公分的距离怼脸拍摄。

端木笙心里一阵烦躁,他再好的脾气也被一些人过激行为挑了起来。

“跟我来。”一道清润的声音响起,脑袋上裹着一件沾染了熟悉男香的衣服,视线被遮盖住,这道声音安抚了端木笙躁动的心,握住他的那双手沉稳有力,获得了满满的安全感。

跟着那双手,过了一会儿端木笙的视线才得已重现,入眼便是千夜因跑动有些红润的脸。

“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千夜话未说完,人被搂了个结结实实。

“哥哥,还好你来了。”端木笙抱住他,就好像抱住了全世界。

千夜拍拍端木笙的后背,当明星也蛮辛苦的,他头一次见这么大阵仗。这群人追星起来还有些可怕。

端木笙冷静下来,发现他们在一座静僻无人的小巷子里。车内的乳白色真皮车椅:“这是你的车。”

“嗯,巩凡说你们原来的车不能开了,被私生饭盯上了。那几个私生缠了你挺久吧,”说到这儿,千夜眼神里流露出心疼,“巩凡第一时间就告诉我了,把蛋糕送到你手上,合完影,我本来准备回酒店等你的,就接到巩凡电话。我就来找你了。我的车他们不认识,可以护送你安全离开……唔……”

唇被用力吻住,温热的掌心不断揉捏着耳垂,端木笙厮磨欺负着娇嫩的唇瓣。这个吻太舒服,很快千夜便飘飘欲仙,软在端木笙有力的臂膀里,端木笙将千夜的唇舌都吻到发麻,将他吻到近乎窒息,吻到晶莹涎水难以自控顺着优越的下颏线条滑落,才放开他,分开时银丝缠绕在两人的唇间……

两人额头相抵,端木笙爱怜地抚摸着千夜的脸:“哥哥,这次送我的礼物,我很开心。你好坏,还骗我你在开会。”

“不那样做,怎么给你惊喜啊。你是什么时候认出我的?”

端木笙想了想道:“见你的第一眼,我就认出来了,只是不敢确认,后来你一出声,我就确认了。”

千夜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看来以后我还得买个变声器。”

“你知道我看到你的第一个想法是什么吗?”

“什么?”

端木笙目光贪婪地盯着他,呼吸变得沉重:“我想要哥哥,我想当着众人的面,不管不顾的亲吻你,占有你,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你那么好,让我只想狠狠地扒光你的衣服,只想不停的占有你。”

“我不赞同你有这么强烈的占有欲,”千夜捧着端木笙的脸,迫使他擡头看向自己,四目相对,那双深邃的眼睛深情款款看着他,这个男人的一切都让他着迷,千夜用鼻尖蹭了蹭端木笙的鼻尖,含住他的嘴唇,热气喷洒,“但我非常喜欢,那就请你热烈的,不顾一切的占有我吧。”

千夜头一次主动亲吻,端木笙震惊的有些发懵,多少个日日夜夜期盼的吻终于实现,他的嘴唇微微颤动着。

千夜感受到了端木笙剧烈的情绪,有些心疼,想必重逢后这么多天,端木笙心里肯定不好受吧。手指描绘着男人的面部轮廓,千夜不再自欺欺人,不再违心,将心意传达给端木笙。

端木笙放倒座椅,压在千夜身上,双眼激动地通红,抚摸他脸颊的手轻颤:“真的吗,哥哥。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哥哥,请你说清楚点。我不明白。”

千夜搂住他的脖子,摘下眼镜,用力吻了上去:“真是个傻瓜,我从未停止过对你的喜欢,即使分手后的这几年。我们复合吧。”

端木笙眼圈红红的,激烈地回应着眼前这个人,这个朝思暮想了五年的人,终于可以彻底拥有他了。

轻吻上千夜的眼眸,接着是眉心,鼻梁,唇角,再滑至下颚,密密麻麻的细吻烙得人面红耳赤。

熟悉的雪松味包裹住了端木笙,心中一喜:“哥哥,什么时候把香水换了的?”

千夜热烈回应端木笙,用舌由下至上勾勒出他喉结的轮廓:“上次之后我就换了,喜欢吗。”

“喜欢,我喜欢的不得了。”端木笙惊喜欲狂,恨不得将千夜融入骨血中。

心意相通后,两人在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忘我的亲吻,热烈到千夜差点以为自己会成为史上第一个因接吻窒息而死的人。

此处省略一千字……(斗智斗勇失败)

夜色已深,千夜全身的骨头快要散架了。过度纵欲的下场就是腰部以下全部麻痹。

端木笙趁着他晕过去的时间,将车开到了一家饭馆旁边,千夜动弹不得,靠在车椅上,瞧着车窗外的路灯发呆,激情后的余波未散,两人竟疯狂到恨不得吞噬对方,看来都憋得挺久,这一场酣畅淋漓的打架,让千夜一度以为车快要散架了。

“眠眠,你醒了?饿了吧,快吃饭。”端木笙打包了几个餐盒回来,闻到食物的香味,千夜肚子咕噜噜叫了声,剧烈运动后,体力严重透支,他急需要吃点东西补充些营养。

“我饿了。”千夜朝右边的盒子伸去,端木笙不让他碰,将几个盒子往他面前推了推。

“这些才是你的。那些都是辣的,你不能吃。”

“哎。”千夜也知道身体不适,得吃点清淡的,他只好吃点皮蛋瘦肉粥和灌汤包。

端木笙脸上带着彻底满足的笑容,两人将盒饭洗劫一空,千夜吃饱喝足后,伸了个懒腰,嗓音是过度使用后的沙哑:“我要回家。”

“嗯,待会儿我们就回家。”端木笙像对待大号玩偶娃娃那样细心给千夜穿好衣服,穿戴整齐后,端木笙情不自禁在臀部拍了拍,千夜瞪着他:“别拍。”

“我忍不住,”端木笙咯咯笑了两声,“这手感太棒了。”

知道端木笙指的什么,千夜捂住他的嘴,再说他脸都没地方放了。

端木笙摇摇头,示意他不说了,千夜才松开手。

端木笙笑咪咪玩着千夜胸前的衣帽绳子:“哥哥,什么时候买的这一套衣服?没记错的话,你穿的这双巴黎世家的铆钉鞋是我代言的,需要抢购。”

千夜这一身穿搭都是端木笙代言的,穿这一身出去就是妥妥的资深木糖醇。

“你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我的粉丝吗?”

“怎么,你不想我这样吗?”千夜反问道。

端木笙将千夜胸前的绳子系成了一个爱心状:“我当然乐意了,我还巴不得你顶这我男人是端木笙几个大字在头上呢。”

千夜脑补了一个那个场面,有点滑稽笑出了声:“会被别人当成神经病。”

“你穿这一身真好看。”千夜靠在端木笙怀里,两人看着车窗外灯光璀璨的城市。

“其实我老早就买了,在和你重逢没多久后,就忍不住下手了,”说到这千夜抱怨了句,“你代言的东西总是一扫而空,蹲点抢都抢不到。”

“没办法,这就是红,”端木笙有些得意,“换个人都没这效果。以后我代言的东西都给你带一份。”

千夜今天算是见识到了当红明星的恐怖效应:“今天人也太多了,路都走不动。要不是巩凡想了个法子,我拉你出来,有人装扮成了你的样子,走了正门,你都出不了门。”

“是啊,我还是怀念从前的日子,可以想去哪就去哪,随心所欲,当了明星后,我出门还得化特效妆。”

“这次杀青后你可以休息几天?”千夜懒懒靠在端木笙怀里,两人十指相扣,感受彼此手心的温度。

“可以休息五天,”端木笙不满垂下了头,“本来想休息半个月的,盛导的戏要开始找演员了,我得去试镜。”

“五天啊,”千夜喃喃道,时间太少了,不过像端木笙这样级别的当红明星,能腾出时间就很不错了,“我明天就提申请,调休五天年假,我好好陪陪你。”

听到千夜的话,端木笙高兴地在千夜脸上蹭了蹭,如果他有尾巴一定会摇成螺旋桨的。

两人养好精神,开车回了家。

千夜在后排眯了一觉,迷迷糊糊间发现车窗外是熟悉的洞府华庭,怎么开到这里了?

熟悉的老小区楼房,让千夜有种会到了五年前的错觉,这条行走过无数次的街道,充满着回忆。

“怎么到这里来了?”

端木笙将车开进地下停车场停好,按下熟悉的楼层,他笑而不答,只是握紧他的手,千夜不着急端木笙的回答,心跳顺着楼层数不断增加而加快。

来到1212门前停下,端木笙输入密码打开门进去了,端木笙牵起千夜的手,认真又隆重的宣布:“我一直保存着我们两个人的家,这几年一直都是我住在这里,今天我把家的另外一个主人带回来了。”

端木笙看着千夜的眼睛道:“欢迎回家,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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