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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历二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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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诏于金銮殿西南置别院,称「植树院」,取少年好文学、能靓妆者充之。集贤殿学士吕吉臣、杜过子符宝郎泽皆得幸于太后。

时乐人、音声人重役,多隐巧纳资,以避供奉,有碍宫廷宴事。八月廿七戊申,遂条略云:有巧手供内者,不得纳资代色役,次下者准纳资充雇直。

九月二十庚午,东阳公主下嫁太仆少卿罗昭。敕有司装赍倍之。

十月三十庚戌,苏歙奏请复京官职田,云:「在京卑官难以自存。若依旧制,六品县令得职田五顷,收粟三百石,草一百围,折米直一百八十石,而今给禄五十七石,前后阙额,如是悬殊。纵以亩给二升补之,亦不能济。京中物价高,醵资易炭,十不得一二,以致光景艰窘,妻孥冻馁。唯以受赇,奸吏豪民侵暴更甚,贫弱百姓反益弊矣。窃以为养贤之方,当在优禄。优禄然后责其廉。」

太后曰:「然也。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衣食弗足,俸禄微薄,不可责以廉。可增其禄,君子以是知耻,然小人或不矜节行,索得无厌。须立法正、重刑罚治之,使天下官吏皆合于善。」

于是复给京官职田。并命苏歙、褚廉、户部、仓部编定「嘉历禄格」,其中赃罪从重:计赃绢不满一疋徒一年,每一疋加一等,罪止徒七年;徒罪皆配五百里外牢城。

十一月初一辛亥朔,户部员外郎冯朝宗奏「每年别税八十万贯,不偿支外官月料及公廨之用」。由是复置天下公廨本钱,六分生利。捉钱令史张端、戴天锡私以七分征,隐没官钱上万计。事发,配流岭表。

十二月初三癸未,帝亲录系囚。膳部员外郎刘豫甫二子相恶,长子何持刀追砍,豫甫执缚,向其痛骂。何回骂,豫甫怒不可遏,遂活埋何。大理寺以子骂父,父非理殴杀,拟杖一百。帝问褚廉。廉对:「「白虎通」云:夫天地之性人为贵,人皆天所生也,托父母气而生耳。盖由国君绳之,家长不得专也。」遂议判徒一年半。

杨文俨驳奏曰:「子孙不肖,家长率教者,规矩也。刘何诅骂父母,其父呼不止而怒。不孝其子,死所应分,何以罪父?请依礼勿论。」

御史大夫李斡亦持文俨意。不日,御史中丞颜伸仗弹斡,斡趋出朝堂待罪。

刑部员外郎□□南奏以「子孙违犯教令,父母决罚,邂逅致死,从宽免议。然以活埋手段,残忍不道。依律,从故杀罪减一等,仍以徒刑。」

时群臣争议不下。帝问邓先。先曰:「自古圣制,理狱当尽三冬。罪非殊死且勿案验,冀以息事宁人,敬顺时气是也。」

二十庚子,使豫甫归家。

廿一辛丑,太后读书。阮氏挈书箱而入,有「诗」、「论语」、「大学」、「荀子」之类。太后览之,曰:「吾年少爱荀不释手,今得爱孔孟耳。」遂令去「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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