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灵异恐怖 > 帝后本纪 > 清平四年

清平四年(2/2)

目录

十一庚寅,河、陇地震。

六月,泗州暴风雨,淮水溢,漂坏民舍千余间。诏免民租一年。

时凡易等群议:「今年多荒,诸州所输钱物,更无定额。百司计检量入,数字巨繁,色目良多,恐生奸伪。国用支度,当有常政,分告州县,使之固有定准。来年增蠲,随事沿革。每州事状不过一两纸便明。」

廿六甲戌,凡易迁中书令,领诏改修旧格式律令非要及矛盾者,总九千三百一十七条。特敕凡易居第裁决,凡易固辞。更恩敕居省。时门人多劝乞骸,凡易斥曰:「死即死耳,岂忍观天下损益,负臣子之义!」进取弥锐。帝下诏褒之,差内使问起居,加赐谷帛。时凡易孙女怡微适武玉裁。

后以文学为美。闰七月初六癸丑,于咸池殿设桂酒诗会。观跃鱼,仰清风,饮玉卮,因以赋诗。后取众作悉罥于素屏,佳丽者上,次者下,又传可观者,则更上。众争务词藻,志第屏首。白日既匿,朗月将出,暗报落锁,整顿乃罢。

后置素屏于内殿,常观之。帝至,问饮食,因说国事。后有所感,谓帝曰:「四郎忧愁,明日明了。」帝奇而问之,后却不应。及明日,后上屏风十二曲,左六曲为文,右六曲为武,以浮帖书五品以上者姓名,擢迁除转,一目显然。帝大悦,令置甘露殿下,常加省览。

八月十六壬辰,制:「京中有材者可除都督、刺史,外有政绩者可入京官,京外维均,定为常式。」

九月十八癸亥,何淑妃生女,是为新都公主。

十一月廿一丙寅,千金公主寝疾。暴嗽,昼夜不息。太医令喻仁干救疗,效微。至廿八,主精神消散,叫阿母。后泪下。未及申时,主殁,年十二。帝痛曰:「佛朗儿分明体壮,靖难之际,举厝无惧。此非为梦哉?」命取封户资物,作金银器玩,悉与生人无异。刘畹叩头切谏,帝曰:「汝讵不为人父乎!」后闻,趋诣阁外,使元观传语,帝怒乃止。公主葬仪,俱依令式。后哀作诔文。

十二月初五己卯,太仆卿施国稔子思修新丧,追封汝阴县伯,与主冥婚合葬。

初,营州都督裴阳复追讨奚人首领武大莫。大莫东走高丽。高丽王高风拒送大莫,遣使称:「愿与大莫共奉王化。」初七辛巳,帝以高丽违命,欲击之,将使李罕儒为辽东道行军总管。罕儒曰:「营、平、蓟屯田初起,俟其饶实,然后进取,高丽可一战便定也。」帝意且止,降书劳裴阳复、平州刺史史公杲、蓟州刺史陈休玄。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