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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七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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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既北上,王妃语元观曰:「征科之际,出纳繁细,易生赃贪冒支。曲典府当重,我家之大幸。」

元观性聪慧,本高昌人,父母兄弟因战亡,虏入郑王府,以为幼侍。尝学诸蕃语,数夕而通。

元观莅事,躬典器物,列以条章,下者无敢违。

时王妃已有孕。临冬,元观请佛事,王妃赏物有差。由是皆得欢心。

十月十九乙巳,郡王至洛。

廿二戊申,白日。上梦一熊,袭面而来,忽不复见。醒而问内侍豆卢桓,桓叩头曰:「奴不敢瞒上。熊,山野之兽,来至御前,恐不详耳。」

廿三己酉,嗣郑王成物、临川郡公成贤继归东都。拜太妃讫,兄弟饮酒彻夜。嗣郑王执郡王手,或醉:「一日二日,朝野周旋。汝见我手,微酒而战不止,此神疲气衰所致。不愿枢轴,淡泊冠冕,唯一闲人足矣。」郡王且慰,遽止私议。

廿四庚戌,亲族觐见。上御广庆楼赐宴。行酒助兴,起舞作辞,周和、周后出口斐然,嗣郑王为罚最多。宴罢,赐和紫金鱼袋。众皆还,上谓桓曰:「孰言妖详?朕屠罴将军至也。」令桓传诗郡王,其曰:「有杕之杜,其叶湑湑。」郡王自察之。

廿五辛亥,郡王谒恒良。时上敕统韵百家之书,恒良为副使,名儒赵绰、梁恕、楼粲、王休、韦随甫、吉师卿皆与焉。

终酉,与之宴会。恒良请王先饮,王谓众曰:「手虽执棰辔,却闻学士之礼,不以尊卑先限,而以道义相高。」乃命众一时同饮。士人称赏。

时弘载年十九,兼备文武,郡王爱之。

十一月一日丁巳朔,郡王等诣尚书省应考绩。礼见纪慎,慎对为谨密。王方还,慎之礼亦至。

时何进父晏携眷听选。郡王闻之,使居王第。进妹子衿年十八,容貌清雅,举止合度,王由是纳之。月夜,子衿坐白绡帐中,似雪上微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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