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砸破头(2/2)
“放心,我家的小蝴蝶,我会把她宠上天!”谢劲舟勾唇,说得痞里痞气,又说得郑重其事。
“……”喔?这是被塞了一嘴狗粮啊!
许婉笑道:“那我就放心了,有机会再见。”
许婉走进电梯,朝他挥手。
出于礼貌,等关了电梯门,谢劲舟才去找驰路。
他给驰路带了点低脂素食,驰路刚吃过甜品,没什么胃口。
谢劲舟吃饭时,她把许婉带过来的礼物一一拆开。
一个蝴蝶冰箱贴,一枚蝴蝶耳挂,一件印有蝴蝶花纹的T恤,一枚蓝色燕尾蝶胸针,一个菩提手串。
每个礼物都附有一张贺卡,每张贺卡上分别写着:
阿驰,我看到这个蝴蝶冰箱贴,想起了你,想着有一天,你把它贴在冰箱上,应该还不错。
阿驰,我常常想起戴蝴蝶耳挂的你,那样的你,真的好美好美,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生。这枚耳挂应该适合你。
阿驰,我看到可以DIY T恤,我给程佑白做了一件,也给你做了一件,不知道这两件能不能送到你俩手上。
阿驰,我逛到天快黑了,看到一家卖胸针的小店,橱窗里展示着一枚燕尾蝶胸针,很闪很亮,也很漂亮,我买来送给你,跟你应该会很配吧!
阿驰,你现在越来越厉害了,成大明星了,不知道还会不会认我。但不管你认不认我,我都会为你祈福、为你许愿,许一个“祝你平安喜乐、事事顺遂、永远走花路”的愿。
驰路看得心头泛酸,她以为自己是被世界遗忘的那个人,原来,这世上除了她的神明,还有另一个人,默默地对她好。
“驰宝,你怎么哭了?”谢劲舟听到了驰路的抽噎声,见她脸上挂着泪痕,连忙放下筷子,走到她身边,将她抱在怀里,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舟哥,我是值得被爱的。”驰路的声音有些哽咽,泪水沾湿了谢劲舟的衣服。
“我的宝贝,当然值得被爱!”谢劲舟像哄孩子似的,沿着她的脊背,一下下往下顺着,撸猫似的。
*
这天,路漫都没过来找驰路,让驰路有些不习惯,问谢劲舟:“舟哥,你说我妈为什么同意我们在一起?”
“毕竟你是她的女儿,不想跟你闹僵。”
这样最好,她好像看见了曙光。
晚上谢劲舟哪儿都没去,陪着驰路,第二天谢劲舟去剧组拍戏,驰路给罗子昂发了条信息,问他在哪里,看能不能见一面。
罗子昂立刻把地址发给了她,竟是医院。
等驰路到了医院,看到头上裹着纱布的罗子昂,吃了一惊,这是发生了什么,脑袋都快裹成木乃伊了。
“罗刺猬,你这怎么了?”驰路将买来的果篮放在床头柜上。
“咳,还能怎么了,”罗子昂不无得意地说,“还不是为爱受伤。”
“为了你家清清?”驰路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来。
“可不是吗。”罗子昂想起前晚发生的事就来气,“就前晚,你不是让我们去给舟爷庆生吗,清清作为特邀嘉宾,又弹又唱的,本来氛围都很好,结果你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就在清清的地盘,还有人撒野。”
时清觉得包厢里有些闷,想去露台上透口气,结果被两个喝醉酒的男人堵在了楼梯口,不让她走,还各种对她进行调戏,其中一个男人甚至还要脱她敞开的宽松外套。
时清走时,罗子昂正被一帮兄弟们围着喝酒,等发现时清不见时,连忙出去找,生怕她出事。
等罗子昂到的时候,恰好看到男人要脱她的衣服,想都没想,上去就给男人一拳,男人踉踉跄跄地往后要倒,旁边的男人手里拎着酒瓶,直接朝罗子昂砸过去,头被砸坏了,血流了一脸,被拉去医院缝了六针。
本可以在第一天就出院,他非要待足三天,因为待的每一天,时清都会过来找他。
这是多大的殊荣啊,要知道平时都是他找时清。
昨天时清过来,又是给他倒水,又是给他削苹果,完全是把他供着的架势。
驰路听罗子昂这么说,想到了六年前,谢劲舟为自己也是这样义无反顾。
他们都为了对方,冲锋陷阵,哪怕豁出命,也要保护自己喜欢的人。
这就是爱吧!
“罗哥,你这可真是,为爱砸破头!”
“为爱砸破头算什么,”罗子昂豪气万丈道,“为爱送命,我都愿意!当然,只为清清送命。”
罗子昂所在的病房是大通间,还住着别的病人,驰路依然全副武装,她把两侧的帘子都拉上,才摘下墨镜、口罩。
“驰妹,你比电视上好看多啦!”罗子昂上次在酒吧看到驰路,还是她打鼓那次,又酷又飒。即使现在她穿着常服,依然掩盖不了她身上透出的独特气质,脸也比电视上小不少,精致好看。
“我们之间,就不用商业互吹了吧。”驰路笑。
“驰妹要是能商业互吹下,你罗哥还是举双脚赞同的。”
“罗哥真是始终如一啊,不管是发型,还是爱情。”驰路发自内心地说。
“有什么办法,我就喜欢清清。”
“就没想过放弃吗?”驰路从谢劲舟得知,罗子昂一直都没跟时清在一起过,却一直没放弃,一直是时清的小跟班,她在哪儿有演出,只要他有时间都会去。
随着“清白”乐队的知名度越来越大,他们会常常被邀请去全国各地的音乐会。去年,他们参加了32场音乐会,罗子昂就去了32次,做时清形影不离的免费助理,站在舞台下举着应援牌,高声呼喊:“时清时清,万古长青。”“清清,我喜欢你!”
他对时清的喜欢,勇敢炽热,在热闹人群中将爱意说尽。
音乐震耳,人声沸腾,她却一次都没听到。
32次的音乐会,花掉了他所有的积蓄。
每次他们演奏结束,罗子昂总会作为送花代表给他们送花,每次都会把花送给时清,每次送的花都不一样,但每次的花里都有一支玫瑰。
“清白”乐队的粉丝们都知道,他们的粉头叫“罗刺猬”,对时清情有独钟。
他每年都会在时清的生日会结束后,跟她说:“生日快乐啊,清清,永远是时三岁。”
在他这里,他的清清,永远可以做长不大的小孩。
每年,罗子昂都会在时清生日这天说:“清清,做我女朋友呗。”
时清每次的回答都不一样:“罗罗,谢谢你还喜欢我。不过,喜欢这事,没法强求,你别喜欢我了。”“罗罗,我说过了,我们不适合。”“罗罗,你又开玩笑。”“罗罗,以后别说这样的话了。”
喜欢在罗子昂这里,比千斤还重,那些看似随意说出口的话,只有他知道,他演练了多少遍。
六年的表白,换来的都是一句“不合适”。
有时,他很茫然,也很困惑,怎么就不合适了?他是长得不够帅?做得不够好?还是对她爱得不够深?
好像都不是,那为什么他的清清就是不喜欢他呢?
茫然、困惑后,他又重振旗鼓,一遍遍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只要时清没有恋爱,他就会有机会。
六年来,时清没有交过一个男朋友,他是有机会的。
不管时清跟他说什么,他都不会放弃,他会一直跟在她后面,做她的小跟班。
罗子昂跟驰路说:“我可以放弃任何事,但唯独不会放弃清清。”
她是舞台上耀眼的太阳,是他喜欢的具象。
驰路知道,喜欢这种事,不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就像她跟谢劲舟。
也许,在罗子昂跟时清的剧本里,因为罗子昂的坚持不懈,他们会有一个完满的结局。
这世上,什么事,都是坚持才可能有结果,半途而废,终究抵达不了想去的星河。
“罗哥,你知道舟哥为什么不骑摩托车了吗?”
“这个……”罗子昂挠了挠后脑勺,蹙起眉头,一副不愿意说的模样,“这事,是舟爷的伤疤,你说我作为舟爷的好哥们,能揭他的伤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