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杀人也得走流程(2/2)
唐玄宗在马嵬坡下旨意杀掉杨国忠,本想平息军心,结果军队仍不满,安史之乱的局势并未因此缓解。杀一个权臣不能挽回大局,因为根本问题在于权力结构失衡、军政腐败,不在于哪个人头落地。
明武宗一度宠信江彬,纵容其横行朝野,等到武宗想杀江彬时,发现朝中已是江党盘根错节,动一个牵一片,最后不得不设局诱杀,费尽周折。这背后就是因为法律程序、官僚系统已被破坏,要杀也得重新编织“合法性”的戏台。
在封建王朝,官僚集团是国家治理的中坚。法律程序,其实是这群人自我保护、维系统治秩序的共同底线。皇帝可以有绝对决定权,但不能一天到晚靠“圣意杀人”,否则朝中人人自危,不肯任事,地方官阳奉阴违,天下很快就乱。
别以为古代没有舆论。士大夫阶层的道德压力、宗族势力的反弹、地方士绅的观望,都是皇帝不得不顾虑的。魏晋时司马家要动宗室和权臣,都要先写好罪状、立好名目,让宗族、朝臣“心服口服”。否则,杀一个人,可能引出更多人反叛。
你看历史上皇帝杀大臣、杀宗室,大多按这样的路数:
1.先罗织罪名(谋反、通敌、受贿、结党营私)
2. 下令廷议或让三法司合审
3.官员会奏,出具审议结果
4.皇帝批红定罪,诏告天下
哪怕是清朝的乾隆,杀掉和珅,也是假借乾隆遗旨、嘉庆诏令、刑部审理的程序一步步走下来。大臣们心里都知道真相,但面子上、程序上,必须把“国家律法”的幌子撑足。
皇帝固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要维持这权力稳定,必须借助法律程序、官僚体系、社会共识。所谓“皇帝说杀谁就杀谁”,在真实历史中,远没那么简单。法律程序看似是约束皇帝的,但也是保护皇帝权力运转的工具。只要脱离了这套程序,皇帝的权力反而会很快走向失控和自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