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2/2)
路之恒却不给任何说话的机会,他用被子将自己蒙住,背过身不去看黎乐,“你走吧,明天出院我一个人也可以。”
黎乐本想说什么,可见路之恒根本不想再和他说话的样子,他只好作罢。
这样的路之恒让他觉得无比陌生,有一瞬间他甚至觉得小说照进现实,路之恒被什么古灵精怪夺舍了。
“好吧,贝西尔医生那事先不提了,你好好休息,明天出院的事我们都说好了,我还是来接你。”他等了一会儿,也不见路之恒回应。
“那我先走了?”
路之恒还是没有反应。
黎乐叹了口气,帮他把被子盖好。他刚一转身,还没走几步,突然听到身后有什么动静,随即他听到路之恒快速下床找拖鞋的声音,下一秒他就被从后牢牢抱住。
“……我真是败给你了,你就不能再哄一哄我。”
路之恒的声音闷闷的,像是被从睡梦中吵醒后的委屈,“你订机票了吗?”
“还没有。”
“那给我也订一张,你知道我的身份证号。”
听他这么说,黎乐就知道这事算过去了。他转过身来,两人的胸膛紧紧贴在了一起,他甚至能感受到对方那强有力的心跳,扑通,扑通,每一声都在诉说着由衷的爱慕。
“真决定要去了?”
“当然。”路之恒低头轻轻蹭着他的鼻尖,“保姆哪有我照顾的好?”
黎乐轻笑,他想推开路之恒,对他来说两人靠的太近还是有点不太适应。
可路之恒却不愿意撒手,“过去我总是追求变数,但现在我更渴望安稳。我很满足如今的生活,有你,有朗星,这就是我最大的幸运,也是最幸福的事情。”
他的脖颈间散发着淡淡信息素的味道,这三年间黎乐几乎避如蛇蝎,可现在他想试着去接受它,也接受它的主人。
……
黎乐用积蓄在北临市买了一座独栋别墅,虽然没有原先黎家和路家那般奢侈豪华,可这个温馨的小家有着浓浓的感情。
黎母养了很多花,朗星放学回来便和她一起打理花园,顺便浇浇水修剪些杂草,玩累了就跑回屋里,正巧路之恒做好饭出来,除了四菜一汤外,还有专门给朗星做的营养餐。
自从接受了路之恒的信息素,朗星成长的飞快,半年就长高了近四厘米。路之恒带他去做体检时,医生笑称“这孩子以后长个185不是问题,是当模特的好苗子呢。”
朗星也越来越粘路之恒,每当黎乐在外巡演不能回家时,他就会抱着被子和小枕头敲响次卧的房门。路之恒给他讲故事,最后是自己先睡着了。
可他还是喊路之恒“叔叔”,只是会在前面加上点前缀,比如“做饭好吃的叔叔”“接我放学的叔叔”“住在家里的叔叔”“和爸爸抱抱的叔叔”等等。
他也问过路之恒“你和我爸爸到底是什么关系?”
路之恒将卫生间的洗手池擦得锃光瓦亮,然后洗好抹布放在窗边通风,“通俗来说,你爸爸在外挣钱养家,而我负责在家照顾你和姥姥。”
朗星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路之恒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他定的闹钟响了,黎乐快到家了。
今天吃梭子蟹,昨天和黎乐打电话时听他随口说了一句今年的蟹很肥,于是他早起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放盆里养着。螃蟹比上个月贵了十四块钱,付完钱后他摸着瞬间空了一半的钱包,心想晚上又要问黎乐要些生活费了。
蒸螃蟹很快,他得再做几道菜来。
大概过了半小时,黎乐回来了。
朗星听见开门声,连动画片也不看了直接奔去黎乐的身边,“爸爸终于回来啦!”
黎乐抱起他,亲昵的和他碰了碰额头,“乖乖又重了,这几天是不是吃很多好吃的了?”
朗星很响亮地道,“保姆叔叔做了好多星星爱吃的菜,星星喜欢吃!”
黎乐无奈道,“你又取这些外号,这可不礼貌。”
朗星吐吐舌头,表示下次还敢。
在厨房正忙碌的路之恒闻声走了出来,见是黎乐回来后,他笑道,“马上就好了,快去换衣服洗手吃饭吧。”
路之恒的厨艺越来越好了,他将蟹肉一点点挑出来放在蟹壳里推给黎乐,满满的蟹膏蟹肉看上去让人垂涎欲滴。
黎乐吃了两个后就说不吃了,“螃蟹性寒,朗星只能吃一个,不许多吃。”
朗星不情不愿的应了一声,却偷偷的在黎乐去洗手时,拉着路之恒的手一口咬住了盛满蟹肉的勺子,然后抹一抹嘴巴,在黎乐回来前迅速坐好,装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路之恒根本奈何不了这个小鬼头,于是在洗碗的悄悄告诉了来陪他的黎乐,导致朗星今晚被罚自己一个人睡,从此路之恒又多了一个称呼“告密的坏叔叔”。
然后他又收到了黎乐的眼神杀。
他缩缩脑袋,乖乖去找姥姥玩了。
“这段时间辛苦你了。”黎乐放了假,这几天在家里休整,“帮我照顾母亲和朗星,一定很累吧。”
路之恒给他捏着肩膀,一副温柔贤淑的模样,“还好,我挺喜欢这种生活的。”
“可你之前……”
“不要再提那些过去了。”路之恒轻靠着黎乐的后背,“如今你养着我,我做这些是应该的。”
黎乐失笑,“你这话说的很有狭义,好像我在包养你一样。”
“我就是在被你包养着。”
路之恒蹭着他的衣服,闻着最好闻的水蜜桃味道,“现在你是家里的老大,我一切都听你的。”
这半年来,路之恒变化巨大,几乎看不出来往日叱咤风云的样子。
他似乎很享受这种操持家庭的工作,而面对黎乐的夸奖与认同,他只觉得无尽光荣,更是乐得其中。
……越来越像家庭主夫了。黎乐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