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2/2)
“嘿!这里面有人。”车厢内探出一颗人头对两人说。
“抱歉,”原笙歪歪脖子,腼腆地说:“我们不会占据您的车的,我们马上离开。”
“很好,感谢你们的仁慈,那我可以送你们一程,你们要去哪里?”这颗滑稽的头说完,再钻进车厢内。
“我们只是闲得无聊去散散步,您随便乱走就行。”原笙扫了眼混乱的街道。
马车嗖得发动,载着周楠和原笙横冲直撞。在“画皮的诱惑”这家店的门口,两人与车厢内的头辞行,进入了“画皮的诱惑”旁边的一家另类服装店铺。
周楠和原笙换装买了件情侣装粉红西装,装成无人敢惹的粉红悍匪,捧着伏特加,从地下桥步入隧道商业街。前半段的路,他俩穿行窸窸窣窣的在打牌声中,跟随一阵阵来的食物香气,在铁轨上跳起了自杀性的老年迪斯科,后半段他俩跑到了行驶的火车顶,听着与他们同座的流浪诗人念诵的诗歌,跟着一位白衣老大爷学打太极。
“在红夫人的管治下,森之堡真是越来越潮了。”周楠抽着熊熊燃烧的细烟,蹲在火车边缘,在乱糟糟的风中,眺望银银闪闪的晚霞光辉。烟灰刮过他的指尖,细碎的几片藏入指甲缝隙之内。
原笙像是一个依靠他站立的瘦高的稻草人一样,注视着晚霞之下的幽暗城市。解开的西装外套呼呼啦啦地响动。祂感到风大了,将一顶破旧的草帽子从头上摘下来,盖在周楠的头上。
“敬万物!”在周楠的左手边,一位跛脚的乞丐端着破碗呼喊。
“敬您!”一位疯子朝碗里洒了一泡血尿。噗通!低血糖太严重,疯子意识不清地从火车顶摔落,滚下被铁网围住的陡坡。
原笙的右手边,两个兄弟正在挥枪告别,两人都是要奔赴北地战场,但一人是去支援雅安帝国,一人则是立场不同,想为北地政权的复兴加一把火。风没有吹出两人的泪水,或许在战场上相见的那一刻,会有血液代替今日本来有的泪流。
火车在海边停了三分钟,下车的人只有周楠和原笙两人。
恰巧此时,一片纤细的白色月亮,缓缓从雾霭蓝色的云层中宁静地滑出来,照出两人脚下的路是那么的明亮。
原笙踏上月亮惠泽之路,低声说:“身后有人追来,我们怎么办?”
“没有人能认出我们。我的金子,目视前方,坚定向前。你会闪闪发光的。”
走了两步,周楠赶紧把原笙拉住,避免了祂不长眼睛而撞到废弃的电线杆上。他提醒道:“还有,适时拐弯。”
“还是你在前面吧。”原笙做了个请的手势,“我比较喜欢跟着你走。”
*
周楠把祂带进了无路可走的海里,貌似是要与祂一块葬身海底。而祂知道,他只是想粗浅地感受感受祂所处的世界。祂沉默地注视着他,虽然是祂的世界,但祂没办法指引他,周楠只能自己摸索。幸好幻想的力量永恒又无穷,他很享受他在接近祂的世界,身心轻盈,一切忧愁都已摆脱,幸福终于降临了,梦中的圣地终于来到了。他踩在波动的水面上,随着菱形格的水波的走向而摇摆。水雾在面前飘浮,变得越来越致密,泛着月光色的涟漪。直到月亮消散,海面不再有引他心魂颠倒的光亮。
黑沉沉的海滩,摆着白色的椅子。两根随风招展的海蓝色的旗子插在两端,拘住椅子团伙所处的位置。正前方是流动的面包店铺和固定的椰子奶茶店,椅子应该是这俩家联手布置的。
周楠和原笙嗅着浓郁的奶和茶的香气,绕了一个大圈儿,与一位背着小吉他在人群中穿梭的音乐家打了个照面,顺着音乐家的随手一指,来到一处挂满彩灯的孔雀展览。
三只孔雀在广阔的铁笼子里无忧无虑地踱着步子,时而会六亲不认地撕咬一下,分开之后,又是和平地各自遛弯。海上的风暴永远都打击不了它们,含满水汽的海风到它们跟前时,早被沙砾过滤掉了寒冷。
“有一只鸽子,不知道它怎么会在那里,和孔雀关在一起。”原笙指着孔雀笼子角落里的一只白鸽,“孔雀会想什么呢?它们会认为纯洁的它是天赐的珍宝吗?”
“说不定。孔雀们或是正在为争夺珍宝,而将珍宝撂在一边。”
“我能去掺和一脚吗?”
“最好不要,原先生,因为你在太多的物种里掺和一脚了,多则混乱,混则失控。”周楠说,咽了咽口水,在此时悠哉悠哉的时刻,他的酒瘾不合时宜地犯了。他只好抱歉地交代了一句,掏了掏钱夹子里的钱币,去寻找润一润喉咙的酒。
原笙在等待他之时,还是按奈不住好奇的心思,便把那只白鸽子染成了血红色。但周楠应该是说错了,那只白鸽子的变化丝毫没有引起三只孔雀的注视。原笙为遭受无妄之灾的白鸽心疼,为了祭奠可怜小家伙,祂摸索着去了花店,想买一簇适合被它衔往天堂的花。
在祂左顾右盼挑选之中,一位比祂更早进花店的女子走到了跟前,随意问:“要为您的爱人卖花吗?”
“不是,我只是看看,要是有看上的,我就会让我的爱人买给我。”原笙捏起一支小雏菊,喜滋滋地解释道。
“哈哈哈,您的爱人很爱您。”
“那是当然的了。他真切地懂得我没了他不行。我们之间不是简单的爱,还有世界对我俩的爱和我俩对世界的爱。”
忽然,挑拣花束的女人扬起了头,肯定说:“没错,我代表世界的一份子,为你们祝福。”
原笙放下小雏菊,望着她眯了眯眼。
女子长有一张偏向于幼态的娃娃脸,感觉只有十五六岁,眉目深邃平稳,只是右眼被棉麻质地的眼罩遮住了,未被遮住的左眼眼尾带着一丝淡淡的皱纹,让人能在第三四眼时察觉她其实没有那么幼小,她可能已经三十多了。
她的打扮典雅,穿着轻棉质地的米白色的背心连衣裙,露出两条细细的胳膊,左胳膊抱着一捧水仙花并拿着一柄合上的遮阳伞,胸前挂着费里德收容所的塑料徽章。
她察觉到了原笙的视线,抱紧怀里的水仙花,状似疑惑地颔了颔首。
原笙点了点左眼皮,慢吞吞道:“您长得像我爱人五分。”
“先生,这是什么新型搭讪的话术吗?好像有点剑走偏峰了?”
“不,我只是想要探究一下,是否有必要杀死您。”
“您不会这么杀死我的,据我了解到的您是一个温柔善良的男人。您对人是怜悯的。”
“您不够了解我。”
“我认为足够了,足以令我心底里相信您是个什么样的人。”
“您这话傻透了。好吧,您和我爱人很不一样。他比您……暴躁和暴力很多,也可爱很多。”原笙转了转黑暗的眼珠子道。
“我明白,您的意思是我连他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揶揄的语气换成郑重的语气,女人道:“把他托付给您,我很放心。他快要走出来了,我没有好好打扮,还是不见他了吧。再见,替我问候或是不问候他,随您的方便。”
“您是谁?”
“里雾。”里雾柔和地淡笑,从手边抽出一簇金色麦穗子,“它应该是您要寻找的。很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