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恋恋风尘 > 第38章 中篇-第37章

第38章 中篇-第37章(2/2)

目录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是么,你认为我是哪种类型?”陶乐其实挺同意程一对余晓的评价,就是好奇自己哪方面能吸引余晓。

“温馨太阳型?”

“我谢谢你。”陶乐对这个评价敬谢不敏,然后看了眼程一锁骨上那几个清晰可见的牙印,再联想到他在酒吧夜夜笙歌,说:“你猜我觉得你是什么类型?”

程一耸肩:“你直说不就好了?”

“渣男浪子型。”

程一大笑了几声,把旋转椅转正了后,点点头面对着陶乐坐下来,认可道:“你说的没错,我就是浪子型,既然你这么懂我,要不今晚一起喝个酒?”

“在哪喝?”

“酒吧啊,难不成在家喝?”程一正色道,“不过去酒吧之前先把晚饭解决了吧。想吃什么?”

程一卖了个人情给他学长,陶乐也不好拒绝一起去酒吧喝酒的邀约,便说:“在你这随便吃点吧。”

程一说:“我这除了泡面可没别的啊。”

“也行。”

陶乐刚说完,程一就起身到厨房接了壶水。

看着程一笨手笨脚的样子,陶乐叹口气从沙发站起,走到他身边说:“我来煮吧。”

程一“哦”了一声,站到一旁看陶乐熟练地煎了两个荷包蛋,又把方便面下锅里煮着。对陶乐说:“更正一下,你是贤惠良妻型。”

陶乐皱着眉骂了句:“程一,你这个人是不是不嘴贱就浑身难受啊?”

程一捂着肚子大笑:“你一点就炸的性格也太好玩儿了,怪不得余晓对你穷追不舍,简直是他的理想型。”

“别发神经了,找两个碗过来。”

程一憋着笑给陶乐找来两个碗,陶乐把面依次倒碗里,擡到桌子上。

两人坐沙发上弯腰便吃面边瞎聊了几句,把晚饭解决了。

他们到酒吧时七点刚过,天气冷又赶上寒假,酒吧里没多少人。

陶乐和程一坐在吧台喝着酒闲聊,陶乐问他:“余晓跟我说你是油画专业的,你们专业毕业之后一般都干什么?”

这把程一问住了,他本来想说办展卖画之类的,但其实对于大部分没钱没背景的美院毕业生要走到这一步是很难的,于是他回答:“回老家办画室?”

陶乐喝得将醉未醉:“那你们专业岂不是自产自销?花钱去画室上课,毕业了办画室教美术生。”

程一点点头:“对咯,可不就是自产自销。你们专业呢,都干些什么?”

“翻译、老师、导游什么的吧,是不是听起来都挺没劲的?”总之,陶乐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

他最近越来越频繁地思考自己毕业后想做的事,但还没什么头绪,只是觉得日语的就业前景没一样是他感兴趣的。

他起了点转专业的念头,但仅仅是个念头。

程一说:“每个人看法不一样吧,我觉得没劲,但觉得这些工作有意思的人肯定也海了去了。”

“是么?反正我也觉得没劲,一个学期结束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陶乐说。

“那就等下个学期再看呗,多简单的事儿。”

陶乐跟想起什么似的换了个话题问程一:“对了,你们乐队为什么叫荆棘鸟?”

“这个啊,一开始是看了考琳麦卡洛的书,她的《荆棘鸟》里曾提到一种凯尔特传说里胸前带着荆棘的鸟,泣血而啼,她说每个人都在唱着自己那支小小的曲子,并且相信这是世界上从未聆听过的最动听的声音。所以把The Thorn Birds用做乐队名字不是很棒吗?嗯……”程一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然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

陶乐“嗯?”了一声,眼神示意程一说说看。

程一笑笑,问:“知道梵高吗?”

这个对话内容似曾相识,陶乐也和余晓提起过梵高,他回:“知道,怎么了?”

“梵高给弟弟提奥的信里写过……”

陶乐抿了一口酒,打断他,说:“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但是总有一个人,总有那么一个人会看到这团火?”

说完这么一段话,陶乐接着问道:“是这句吗?”

程一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看着陶乐,大概是觉得有些意外,他半晌后回复:“嗯对,就是这句。”

陶乐笑笑:“这和你的荆棘鸟有联系吗?”

程一端起酒杯说:“传说荆棘鸟是南美的一种珍稀鸟类,擅长在荆棘灌木丛中觅食,他的羽毛像燃烧的火焰般鲜艳。”

陶乐看着他道:“你们乐队名挺有深意啊。”语毕,喝了几口酒又说:“之前余晓跟我说你这个人还不错,我觉得他在放屁。不过我现在开始觉得你人确实还行。”

程一摇摇头笑着说:“你还是觉得我是个烂人吧,这样我比较轻松。”

“为什么?”

“因为要做一个好人,是要背负很多期待的,但一个烂人要是转性了,大家都会对他另眼相看,人们爱看的永远是浪子回头,放下屠刀的故事。”

陶乐把最后一口酒饮尽,摊在桌子上趴着说:“我算是知道为什么你跟余晓能做朋友,你们整天想这么多累不累?”

“不累啊,当烂人才是最轻松的,这你得信。他我不知道,但我是人生体验派,什么轻松就干什么,想怎么潇洒就怎么过。”

“是么?所以你跟你的老情人乔轩和好了?”陶乐醉得差不多了,问了句他清醒时不可能问出的话。

程一的眉皱了一秒,片刻后放松,他并不讨厌陶乐的冒犯,食指左右晃了晃说:“这辈子都不可能和好,打炮而已,各取所需。”

陶乐笑笑,撑起下巴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是了,你是体验派嘛。”

这时陶乐揣兜里的手机响了,他眯着眼拿出来一看,是余晓打来的。

程一不用猜都知道是余晓,噙着笑颇具玩味地看着陶乐。

陶乐脚软得没力气避开程一,直接接了起来:“喂?”

电话那头余晓在问他:“陶乐,你那边怎么这么吵,你在哪呢?”

“哦,我和程一在美院这边的酒吧,叫什么来着?”陶乐说话已经含混不清,问了程一一句:“这个酒吧叫什么?”

程一说:“良宵。”

陶乐对着听筒回复:“良宵酒吧。”

电话那头大概是说了“我来接你”之类的话,陶乐拒绝道:“别来了,我自己打车能回。”

余晓在电话里说:“我忙完了,你乖一点,在酒吧等我,我来接你。”

陶乐“哦”了一声把电话挂了。

程一眼角带笑,挺好奇这两个人都互相把对方治得服服帖帖的怎么还没在一起,他问陶乐:“你到底喜不喜欢余晓?”

陶乐晃了晃脑袋,很晕,回复道:“喜欢啊,见第一眼就喜欢。”

程一笑笑:“一见钟情?”

陶乐闭着眼趴桌上点点头,说:“看到了他内心的火焰。”

程一说:“你这不是看到他内心的火焰,你就是图他好看,换个秃顶大叔你给我一见钟情一个看看?”

陶乐笑了两声,说:“那倒是。”

程一又问:“你喜欢他,为什么还不答应跟他在一起?”

陶乐蹙着眉,胃里挺难受的,回答他:“就是喜欢,所以才慎重,你没经历过那种担心连朋友都没得做的恐惧,所以你不懂。”

“谁说我没经历过?”程一回他,接着就看到余晓从门口走了进来,说道:“行了,你的火焰来接你了。”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