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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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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刚至,数万大军便收拾行囊,在黎明的雾气中,带上刀剑甲胄,骑上心爱的骏马,缓缓踏上了南下之路。

“将军,咱们走得是不是太慢了,照这样走下去,恐怕要有三四天才能到努莱尔山下。”一个耳边戴着大金环的将领,一提丝缰,来到苏哲尔的马前问道。

“撒尔罕,不必太急,咱们就是要走得慢些,再慢些,让那些老滑头摸不透咱们的心思。”苏哲尔冷冷地笑道。

苏哲尔的大军走得非常慢,这令手下的将领们都非常奇怪,兵贵神速,将军这次怎么会一反常态

殊不知,苏哲尔命大军慢行,一方面是要对努莱尔盟施加压力,毕竟一只慢慢靠近的猛虎,更有些气势。

另一方面,是要给努莱尔山上的人造成错觉,认为苏哲尔决心未定,有后顾之忧,说不准他还在顾忌身后的罗默人和其他部落,大军随时都有可能调头。

这样的好处,就是会在一定程度上,瓦解努莱尔盟死战的决心,在大军到达前,让他们产生分歧。

虽然等大军到达山下,这种分歧就会消失,但已经埋下的种子,终究会生根发芽,将来一定会发生些作用。

如果努莱尔盟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那对自己的计划,是再好不过了。

还有就是,他在等,等德蒙族长的援军。

最理想的状态是,当自己到达努莱尔山四五天后的时间,德蒙的大军能到。

那时候,努莱尔盟的大军,已经被自己大军的假象所迷惑,没有了锐气。

一旦他们有所松懈,那对各处的防卫也就相应减弱,德蒙偷袭努莱尔山的计划,成功的机率就会大增。

只是他不知道,瓦连京饮酒误事,他想象中的援军已经不能来了。

在苏哲尔的刻意安排下,大军在路上走了三天,才到达了草原南部,在距离努莱尔山一百千码的地方,安下了大营。

苏哲尔的营盘扎的非常宽广,四万骑兵却扎下了可以容纳十万大军的营盘,营中各处,砌着密密麻麻的锅灶,升起了白色的炊烟,远远看去,也不知道营盘中驻扎了多少军队。

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他要给阿拉巴日造成一个错觉,误以为他将图布鲁河的大军全部带了过来。

他要让整个努莱尔盟的人知道,他,苏哲尔带来了十万大军,旦夕之间,就会将整个联盟踏平,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他要在第一时间,吓破那些人的狗胆,敢和我苏哲尔做对,下场就注定了悲惨。

如果他们还算识相的话,最好早早地滚下山来,将牛羊和女奴奉上,或许还可以留他们一条性命。

若是不然,等踏平了努莱尔山,就杀他们一个鸡犬不留

这就是先声夺人,从声势就要压敌人一头。

苏哲尔迈着大步在营中巡视,看士兵们修的营帐是不是坚固,沟壑挖的够不够深,还有大营前的拒马、鹿角,是不是安放到位。

并非苏哲尔事无巨细都要亲历亲为,只是多年征战,他养成了谨慎细微的习惯,他深深地明白,在战场上,一个细节,往往就决定了成败。

毕竟战争不是儿戏,很多时候,就因为一个士兵在夜间做了恶梦,就会引起营啸,进而使整个营盘炸营,不战自溃。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偷营成功的战例,因为夜间,极易引发混乱,纵有百万大军,也会全军覆没。

只是,某些时候,即使注意到了每一个细节,仍旧不能避免失败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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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夜探敌营上

深夜,寂静的大营中泛起几点火光,将士们早已休息,只有当值巡逻的士兵拿着长枪短剑,在营中逡寻,以防有敌人偷营。

苏哲尔治军极严,若是夜间当值的士兵,敢饮酒做乐,耽误了巡营,将会被处以重罪,这一点,倒是同草原上其他各部有所不同。

摩图人向来不注重这些军纪军规,说白了,他们就是一群拿起刀剑的牧民,战争,对他们来说就是大规模的抢掠,他们还保持着强盗的习性。

所以,当初苏哲尔偷袭沃森部时,才会顺利得手,一夜之间,将整个部落吞并。

而自从那一战后,苏哲尔深知了偷营的厉害,这才下了严令,任何人在夜间当值期间,不准饮酒,更不准无故缺勤。否则,一律军法从事。

曾经有一个苏哲尔的远亲,仗着与苏哲尔关系极好,当时已被提拔为苏哲尔的副将,位在瓦连京之上。

在一次夜间当值时,擅自饮酒,结果他醉醺醺地去巡营时,正好被苏哲尔撞上,当即就被砍了脑袋。

这件事,便是连德蒙族长也知道,他当时还责怪苏哲尔不该如此严苛,都是同族,何必这么不饶人。

可苏哲尔却说,若是两军交战,他醉酒巡营,会耽误大事。今天不斩他,明日就难何其他人不会跟他学,若是整个大营都同他一样,这兵也就没法带了。

若是连令行禁止都做不到,还打什么仗,在这苦寒的图布鲁河流域立足,四周皆是虎狼,如果不将队伍打造成一支铁军,恐怕是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步拉德洛斯的后尘。

而自从苏哲尔将自己的副将斩杀后,军风大变,手下的士兵知道了苏哲尔六亲不认,便什么事情,都不敢怠慢,在任何时候,都一丝不苟的执行军令。

所以,苏哲尔的大营,便打造的如同铁桶一般。

只是,再严密的铁桶,总是会有些缝隙,更何况这支从牧民中征召起来的军队,其素质,较职业军人,总还是差了许多。

黎明前的时候,总是最黑暗的时候,两个士兵抱着长枪,在营盘中巡逻,路过一处营帐时,发现不远处的草丛中,仿佛趴着一只兔子,正在啃着青草,两个人不由兴奋起来。

“喂,看见没,那边有只野兔,抓来烤着吃不错。”个子稍高的大汉用胳膊撞了一下右边的士兵,低声说道。

别一名大汉撇了撇嘴:“别胡闹,大个子,巡逻呢,要是耽误了将军的大事,你有几个脑袋。”

大个子一脸的不屑,“瞧你这点出息,这都不敢。咱们刚轮过岗来,怕什么,又没人知道。将军说不许饮酒,可没说不让吃肉。咱们把兔子抓住,一会儿换岗后,去营里扒了皮,烤一烤正好吃个痛快。”

“这倒也行,那就利索点,别让人撞见。”

“你放心,不抓只兔子么,还费什么事。”

两个人看看左右没人,便悄悄地向那只兔子靠近,小兔子只顾啃着青草,对即将到来的危险,似是全然不觉。

大个子将长枪交给同伴,一个虎扑,整个人扑了过去。

他身手确实不错,一下子就把兔子扑在了身下,抓着两只长耳朵,将兔子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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