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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蒙,我的女孩,我的女人。对于她,我反而没有那种要理清头绪的愿望了。那些东西早已不重要,我和她已经融为一体。不止是因为我们的肉体融为了一体,我的生活,我的生命里都有她很真实也很充实的存在。那种存在已经不可剥离,我总是不让自己去想将来,这好像很不负责任,我也做不到在肉体和精神上绝对的对肖蒙保持忠贞不二。我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充满男人普遍劣根性的男人,是男人就肯定会犯错,尤其是在男女之间的错误上。
我现在突然明白,我不敢去想将来,只是因为害怕。害怕肖蒙从我身边离开的那种剥离。那是一种从生活到生命到血肉的剥离。而我又始终认为,她终有一天是要离开我的。她是公主。而我只是个平民。公主和平民地爱情只能存在于童话里,可我们却是生活在现实中的。
除非我变成王子。可是我会变成王子吗这看来是一个笑话。我已经26岁了,在之前25年的生命中,我这个人的状态就可以用一个“挫”字来形容,一个字就足以概括了。现在,经过我不知道到底该感谢他还是仇恨他的林森的发掘,我的很多自己原来根本不知道地潜能被激发了出来。但是,也仅仅是由“挫”转变到了“不挫”而已。
王子又哪来那么多王子呢
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我最后一个才去看肖蒙,是因为我做好了一个准备要是肖蒙不肯再睁开眼睛的话,我当时就可以拿枪打爆自己地脑袋。过后我也可以这么做。我是很冷静的想的。这很像那些传统的武侠小说,或者是琼瑶奶奶,或者是要死要活的韩剧的男主,可是我真的会这么做。
我这个人,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地事情。虽然参加过几次生死考验的行动。但那些事没有一件是我自己发自内心愿意做的。我也清楚如果黎雅遇到危险我绝对可以付出我的生命去保护她,但是那跟拿枪打自己的脑袋那又不是一回事。
如果肖蒙真的不肯醒来了,那就让我最后,轰轰烈烈的装一回逼好了。
想通了这个道理,一切,也就轻松很多了。
黎雅被推出来了,她的伤是一个贯穿伤,除了失血过多。医生说,没有太大地问题。也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当然,留下前后两道伤疤那是难免了,但是现在整容手术那么先进,祛除两道伤疤不是什么大问题。
因为打了麻药,她现在是睡着的。黎雅睡着的样子很乖。眼睫毛长长的,脸色很苍白,但是真的很乖巧。我不去管医生护士的眼光,俯下身在她地唇上亲了一下。好好睡吧,睡一觉醒来就没事了。
我看着黎雅被推向了病房,又在手术室外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看到一个护士拉开门跑了出来,护士的样子有点面熟。而她在喊:“血浆ab型的血浆不够用了”
我立刻弹了起来,喊了一声:“护士我就是ab型的血”
护士回头看了我一眼,她一看到我脸就红,这下我看出来了。她就是那个破坏了我和肖蒙的好事自己不反省。还拿我当毒蛇的小护士兰若淅。她根本不理我,一溜烟的往外面跑去了。但是很快她有跑了回来。看着别处说:“血库现在没有ab型血浆了,从别处调怕来不及,你真的是ab型血吗”
我也不介意她这种拿我当空气的态度,说:“我确定,我在你们这住过院有资料,你不用花时间再验血,查一下就行了。”
兰若淅说:“行了行了,我记得地。赶快抽血吧。”
她把我领到了护士站里,拿出器具就准备抽血。
我说:“要多少抽多少,别地不用管。”
兰若淅一声不吭的忙活着,似乎根本不愿理我。她理不理我我无所谓,但是我想到一件事突然笑了起来,呵呵,这下肖蒙地身体里流淌着我的血,她要是有一天想离开我,我就要她还我。这样一来,她想必也就会打消那样的念头了吧。
兰若淅看到我自己在那里笑,就忍不住轻轻的骂了一句,神经病。骂就骂呗,只要能救肖蒙,骂句神经病有什么大不了的。要不是因为担心肖蒙,我甚至会提醒她,她应该骂我是精神病,因为神经病是神经病,精神病是精神病,这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看到兰若淅抽了200就准备收工,赶紧说:“200怎么够,再抽400。”
兰若淅看了我一眼,我说:“里面那个是我老婆,就算把我的血抽干我也愿意。”
她嘟囔了一声“肉麻。”跑回去请示了一下,又抽了200。
我觉得有点晕。我上次住院就是因为失血过多,算一算根本没过去多久。但是我还是对她说,再抽200吧。
兰若淅说声,你先管好你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