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2章等我……回来!(大结局)(5)(1/2)
第772章 等我……回来!(大结局) (5)
里,突然传来一声巨大的尖叫,“啊啊啊啊……哥,你快让他走让他走,我死了死了要死了……”
要羞死了嘤……拉被子,钻进去,自埋!
后记:独孤倾歌VS云舒婷(1)
九洲令成了南洲唯一的出入口,在杜宸九的教导下,杜秋对于令牌的使用方式有了更深一层的领悟。
以前从中洲回南洲,他们必须走南顶峰的传送阵来去,但现在她却可以自己随便选择,只要是在南洲范围内,她可以随便落地。
这一次,他们回南洲,就将落脚点选在了原来的东宫,而今的永王府练武场上。
虽然独孤永夜跟杜秋常年不在,但独孤家兄弟两个,却一直努力保持着永王府的原样,连龙卫队都没有撤除,甚至还扩大了好几倍,为独孤氏培养专门的武道人才。
想当然的,如今的龙卫队也多了两个主人,就是独孤倾歌和独孤舒羽两兄弟。兄弟二人自己努力修练的同时,也亲自教授龙卫队,以达到温故知新的效果。有了修练资源的足够量供给,再加上原罗兰国的归顺,叶城的被纳入天祈版图,以及烬国妤皇帝的无条件支持和云城的姻亲结
盟,天祈皇室在南洲俨然已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
真正的太平,是天下一统。因此如今的南洲情势一片大好,但凡有条件的人,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修练上。而因为修练资源需求量不大,市面上有足够的数量流通,也不贵,所以争斗的事情还是很少发生的。也因此,独孤倾歌兄
弟二人齐心之下,治理南洲还是蛮轻松的。
杜秋等人突然出现在永王府广场中时,独孤舒羽正在测量其中几支龙卫队的训练成绩。乍然看到他们现身,一众人自是很惊讶。不过独孤舒羽早就收到消息,知道他们回来也就是这几天了。
这会儿看到人,他惊喜更多。
“大嫂!”一起回来的有八个人,独孤舒羽的视线却是第一个落到了杜秋身上,笑着喊了一声后,才看向她身边的独孤永夜,顿时笑得更灿烂了:“大哥,你终于好了。太好了,恭喜你!”
“一层三阶了,不错!”以独孤永夜如今的修为,一眼就能看出独孤舒羽的实力了,他扬唇一笑,再不是从前那般阴郁寒冷的模样。
独孤舒羽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大哥才厉害,飞跃说你都是第五层中期的高手了,我辈只能仰望。还有三哥,他已经是一层七阶了呢!”
不算上大哥他们一群去了中洲历练的人,三哥的实力已经是南洲当之无愧的第一了。他跟三哥虽然隔了四个阶层,却也能算第二。
哪怕是一些成名己久的江湖散修,都无法找到一个能跟他比的。
他的天赋勿庸置疑,只不过跟大哥大嫂他们一比,就完全算不了什么了。
杜秋惊讶道:“老三都一层七阶了,真的假的啊?”
她要是没有受过秘境中的雷刑反哺,那现在都才第一层第七阶的实力呢!原先她还在南洲的时候,独孤倾歌实力明明还不如她的。这进步,也太逆天了吧!
他还要打理国事的啊!他身为帝君也没那个机会遇到危险激发潜力。他怎么修练的?
这姿质,就是比起她哥和无忧也差不了多少了吧!独孤舒羽笑说道:“大嫂还不知道吧!原来杜伯父早相中三哥了,离开之前给了三哥一薄战技册子。说是十年期约,若三哥能够达到他的要求,就收三哥为徒。为了成功拜杜伯父为师,三哥可是拼了。年前
杜伯父回来看过,已经确定,待三哥大婚后,便要举行拜师礼了。”
“哈哈,那我岂不是要升级当师姐了。”杜秋也为她爹和独孤倾歌感到高兴。
独孤永夜伸手拍了下她的后脑勺,取笑道:“师姐能比大嫂还威风吗?长嫂如母,你不懂啊!”
“也是哦!呵呵……”杜秋摸着被他拍过的位置傻笑,其他人也都笑了。
独孤舒羽笑着一一向其他人打招呼:“承玖,绯绯,少修,杭城主,温大哥,还有这位是……”
视线落到小秋身上,独孤舒羽眼里不由流露出惊艳之色。
集大哥与大嫂身上最美的地方而长成,他已经隐约猜到了这小姑娘的身份,只是还不太肯定。
杜秋笑着拉住小秋的手,说道:“她是灵虫小秋,对外也说是我爹娘的女儿,你喊她小秋就行了。小秋,这是五哥舒羽。”
“五哥,我记得你的声音,很高兴见到你!”小秋乖巧一笑,她一向是最听杜秋话的,基本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把独孤永夜妻奴的本质,暴露无疑。因为小秋就是他的翻版,性格喜好,都与他是一致的。
“呵呵,很荣幸!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别拘谨。”独孤舒羽放心一笑,当即让龙卫队解散休息,并外出禀报杜秋他们回来的消息,自己陪着这边的人往正厅走去。
他走在闹闹身边,轻拍着比他还要高了一点点的侄子的肩膀,欣慰地点头:“真快啊!都二十岁了,要不是跟你爹长得像,五叔恐怕都不敢认你了。”
时间过的真快,当初见这孩子的时候,也就比他膝盖高了那么一点点呢!
“五叔仍然是那样年轻英俊,比十年前还更加精神了!”闹闹淡淡笑道,这话却不是夸赞,而是事实。
独孤舒羽如今也就三十六岁,这要是在中洲,也就是刚刚成年。
而武道突破先天后,他身体状况到了一个最佳的状态,甚至比二十一二岁的青年时期,看起来还要更加的容光焕发。
因此这一点上,独孤舒羽可没有谦虚地觉得闹闹过奖了,他笑着伸指点了点闹高怀里,噘着嘴巴的粉粉儿颊边的小梨涡:“粉粉儿还是跟十年前一样,不过小东西,为什么不高兴啊?”粉粉儿要至少五百年才能长大,所以十年的时间,她的外形几乎就是没变。个子矮,腿又短,虽然她走路能够跟得上大家,但看着这么个小不点走得很快,或是一脚跨很远,总让人感觉有点辛苦一样,因
此一般她都是被人抱着走。以前是杜宸九或是傅渐离抱,但现在他们两个都不在,就变成闹闹抱了。
后记:独孤倾歌VS云舒婷(2)
原本两人都还是小孩子,像兄妹一样。现在闹闹却都有粉粉儿三个那么高了,二人站一块儿,都像是父亲和女儿了。
如此一来,她这个小小小姨,还哪儿来的威风可言?
当然不高兴了。
粉粉儿气呼呼的趴到闹闹另一边肩膀上去,不理人。
“哟,这是怎么了?”独孤舒羽又移到这边来戳了下她的酒窝,“五哥带你去外面玩好不好?你不是喜欢冰糖葫芦吗?不然去买玩具也可以。”
说完,就见粉粉儿直起了身子,独孤舒羽还以为自己把小丫头哄高兴了,正得意呢!哪料到,小丫头鼻子一皱,重重地回了他一个大大的‘哼’字,又缩回闹闹怀里面去了。
这一次,直接把脸藏在了他胸前,谁也看不到了。
独孤舒羽:“……”
“噗……小丫头的烦恼,谁也解决不了,你就别费心思了。”
“绯绯别着急啊,大不了我让小尾巴以后不喊你千年小矮子了!”
“不喊她小矮子,她也长不高啊!”
“……”一群无良的大人正是心情大好的时候,什么事都能拿来取乐子。嘻嘻哈哈的笑个不停,粉粉儿气得跳起来大声喊道:“你们这群坏蛋,大坏蛋!等着瞧,将来我一定要长得比你们谁都高,然后把你们踩下去
,我踩踩踩,我踩我踩……”
一边喊,两只小脚当真胡乱蹬。
但她闹闹抱在怀里,这么又踢又蹬的,一不小心都能踩到不能踩的地方。闹闹不客气地在她小屁股上拍了下:“老实点!”
粉粉儿:“……哼!”
不敢再吵了,她重重地靠到闹闹肩上,就剩了粉色的小嘴高高翘起,都能挂几只油壶。
这边众人说着话到了厅里,其他人得了消息也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接下来好些天,永王府都是热闹到像天天都在办宴会一样。
第五天的时候,封飞跃收拾好了行李,来找杜秋请她送他去中洲了。因为他是如意门的弟子,从秘境回来后很快需要回宗门。之前他因为想念家人,提前来了南洲,已经在南洲住了快十天了。
杜秋直接将他送回到封家的宅子,刚将人送走没多久,就见穿着一个身穿青衣的年轻姑娘走到了永秋殿门口。
“大小姐,我是花影,我能进来吗?”青衣姑娘站在院门外,唇角含笑。
杜秋笑着应道:“影儿,到了我这儿还客气什么,快进来!”
花影微微一笑,走近前来,客气行礼:“花影见过大……”
“以前都不见你这么正式行礼的,怎么变得这么生疏了?”没等她说完,杜秋已经将人拉过来,按到了边上的石凳上坐下。
院子里只有杜秋一个人在,花影有意选的这时候。
此时,杜秋的随意令她感觉到,仿佛一切都还没有变,自然也就不再客气了。端起杜秋倒好的一杯灵果酒尝试了一下,双眼发亮地说道:“这就是大小姐为倾歌公子的婚礼准备的喜酒吗?果然好棒!”她是杭千纵养大的孩子,对她来说,杭千纵就是唯一的主人。所以,她不愿意喊独孤倾歌皇上,不是不尊重他,而是除了杜宸九和傅渐离这对杭千纵的父母外,她不愿意将别的人喊得比她的城主还要更加
尊贵。
杜宸九的徒弟,都是跟杭千纵一个辈份。所以她都喊公子,封墨焾是大公子,温景真是三公子,而独孤倾歌虽已确定是五公子,但因为还没有行拜礼师,暂时就带着名字喊了。
“你喜欢,到时候多喝点。”杜秋笑着看对面的姑娘,“影儿越长大越漂亮了。”
当年梳着双环髻,颊上无时无刻不印着两只小酒窝,总是蹦蹦跳跳的活泼小丫头,而今都长成大姑娘了。
仍然爱笑,脸上却再找不出青涩与稚气的影子。
对于夸赞,花影可不谦虚,她轻笑着拢了下耳边的发丝,说道:“那是自然,我可不能给城主和大小姐丢脸。对了大小姐,我今天过来,是有件事想问你。”
“什么事,你问吧!”杜秋点头。
花影将杯子放下,似犹豫了一瞬,才问道:“那位墨姑娘……对城主好吗?”
杜秋笑说:“自然是好的,为了哥哥,她连命都敢赌的。哥能碰上她,也算是一种运气吧!”
花影却道:“才怪,城主是最好的。大小姐应该说,能遇上城主,是墨姑娘的运气才对。”
杜秋心里微微‘咯登’了一声,面上却是不露声色的,她笑道:“那好吧,我改口,哥跟麟麟能相遇,是天定的缘份。应该说,他们两个人都很有运气。”
“说的也是。哈哈……”花影笑了,笑容一如厩往的灿烂。
杜秋小心翼翼地问道:“影儿,你对我哥……”
后面的话,她吞吞吐吐的,都不知道该不该问下去了。花影却是笑着点头,再坦然不过:“城主若需要,我会一直在。他不需要了,我会离开。这次,我是来向大小姐辞行了,等倾歌公子大婚和拜师礼过后,我就要动身回大漠了。这段时间,大小姐想必会很忙
,我就不另外来跟你道别了。你们珍重!”
该说的话说完了,花影站起来要走。
杜秋拉住了她的手,有些心疼,又有些担忧:“影儿,你会怪我哥吗?”“当然不会!”花影灿烂地笑了,“大小姐你知道吗?城主跟我说,他要娶妻了,不会再让任何一个女人靠近他,所以给了我很多东西,让我离开,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他说,所有会让他妻子心里难受的事
情,他都不会做。你一定不会知道,城主有多好,他值得天底下最最好的。”“城主是我的恩人,却从没有将我当成婢女。因此我从未自卑,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倘若有一天,城主愿意娶我,我也配当他的妻子。因为只要城主做的理,就一定是对的。当然,若城主喜欢上了别的姑娘,那我就还是他的影子,永远也不会变。因为,若我的心脏了,我就不配他给我取的花影之名了。”
后记:独孤倾歌VS云舒婷(3)
哥哥原本是她的信仰,突然失去,她却可以用那样灿烂的态度面对,没有失落,亦无怨无悔!
面对着这样的花影,杜秋连安慰都做不到。
因为任何的同情与怜悯,都是对她的污辱。她的感情很纯粹,应该得到最大的尊重。
最终,杜秋只是笑着点点头,说道:“虽然你不会再像从前那样一直跟着哥哥了,但对我们来说,你还是从前的花影。随时回来,你跟我们是一家人!”
“好!”
最近身边的人老拿担忧或是同情的眼神看她,好像她就是一个被抛弃的可怜虫。
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做城主的影儿了,她心里当然会难过,可是能够亲眼看到城主幸福,再多的难过都不重要了。
他们都不明白,能跟在城主身边十八年,是她这一生都忘不了的最美!
可是这样的心,只有大小姐懂。
大小姐,你真好!
有些话,彼此明白就够,不需要明说。
花影灿烂一笑,走的时候没有回头。她两袖清风,带走的,只有她初初习武的时候,杭千纵送给她的一把木剑。
一把,再普通不过,却是杭千纵亲手雕刻的旧木剑!
杜秋叹息,但却很快又明媚的笑了。
因为她想,花影并不需要她担忧。
她的心那么美那么纯粹,心中惟爱,她自然能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卡咝——”远处的花丛中,忽然传来一声细响。
杜秋举目望去,不由失笑,只见一个手足似莲藕般白胖,还穿着穿着开裆裤的小东西,飞快地往她这边爬来。
那速度,就跟冲锋一样。明明离得还有十几米远,杜秋放下杯子,站起来才准备去将小家伙抱过来,他都已经爬到自己面前,抱住了她的腿。
“大娘。”小家伙昂着脸,声音清脆,白胖的小脸上都是欢喜。
杜秋笑着将他抱了起来,拍掉衣服上的灰尘,和小手上的沙粒:“又爬,你属小狗的啊!不是都会走路了吗?”
因为小家伙特别爱爬,他衣服上是缝了护膝的,但是手上没有东西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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