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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2 章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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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师,而是报考了一所警校。

很多时候,有些东西是会遗传的。

邵勇吐出一口烟,笑一下,“俗话不是说嘛,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缉毒警察的女儿,能是孬种吗?”

邵勇回忆着那段青葱岁月,“叶凌刚入学那会儿身材纤瘦,像一颗小豆芽。因为先天条件的欠缺,她比其他同学都更刻苦。”

大学毕业后,邵勇回家乡做了一名警察,而叶凌却一张硬座火车票坐了十几个小时去了那个边陲小镇,找到了那位给她寄钱的叔叔。

叔叔姓付,是他爸爸生前的战友。

她的执着,很怕人。老付想尽办法也没能把那个眼眸清亮执着的女孩子给撵回来。

几年的打磨,她变得更加胆大心细,应变能力也强。她扮演过失足少女,卖菜大婶,街头混混……协助老付他们揪出了一个又一个贩毒团伙。

直到最后那次,她负责联络的那个人,把他们一起带进了万劫不复……

最后时刻,老付把她推进了一个枯叶覆盖的地下溶洞。透过枯枝败叶的缝隙,她看见那个之前她联络过的、脸上有疤的线人把老付踩在地上,抵上了冷冰冰的枪……

她想冲出去,老付却努力地向她摇头,之后微微一笑,枪声响起,老付的表情定格在最后那抹笑容上……

之后,她来到了河西,那时候,她已经不是叶凌了。叶凌死在了那片湿浊的热带森林里。

再到后来,赫美集团少东成星宇被绑架,邵勇他们设计抓住了绑架案的主谋,那个街头混混路平安。审讯时,邵勇突然发现,这个小混混的五官和身材竟然跟叶凌有着七八分的相似度,如果刻意模仿,再加上一些易容术,简直可以以假乱真。于是,他联系上了当时已经改名换姓以送快递为生的叶凌。

“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特么操蛋的决定。”

邵勇一米八几的汉子,在病房里哭得像个孩子。

“叶凌看过我发给她的照片以后,答应扮演小混混路平安,联系上对方的其他参与人员,找到他们的老窝,把你救出来。”

所以,之前开车引路、拿油桶砸车的人是小混混路平安。两天后,从仓库里把成星宇救出来、骑摩托车带他狂奔的人,已经是叶凌了。

“事情到这里,一切都很顺利。叶凌只要把你交给家人,就可以悄无声息地回去送她的快递了……”

意外出现在叶凌发现成星宇的家人对昏厥在门口的他不管不顾之后。她担心他会被冻死,同情心一动,重新载上他,送去医院急救。

叶凌没想到会在医院里撞见路爷爷。那一天,邻居家女人突然早产要生孩子,她家男人不在家,好心的路爷爷套上毛驴车送女人去医院。

路爷爷在医院看见自己孙女也很意外,认定成星宇是被她打晕的,气得揪住她就打,引来产妇的一堆亲戚围着劝解。都是一个村的,互相都熟得不能更熟,所有人都看见了路平安。

可是,邵勇却突然打电话给她,说:“路平安死了。”

小混混路平安毒瘾发作,幻觉自杀,自残死在了拘留所。

也就是说,同一时间里,一个路平安已经死在了拘留所,一个路平安却活生生地在医院里被爷爷恨铁不成钢地打骂。

这就叫骑虎难下吧?

路平安冷静下来想一想,问邵勇,“我能不能把路平安继续扮下去?”

邵勇不理解,“为什么?”

路平安当时说的是,没法向人家亲人交代。后来邵勇才想明白,因为路爸爸是养蜂人,每年会有八九个月的时间在外赶花,他们蜂农常去的一个地方,跟老付和叶爸爸牺牲的地方很近。她是想找到那个脸上有疤的男人。

人命关天,不能想当然地草草了事。邵勇没办法,找来了路爸爸。

路爸爸对自己那个成天在外惹是生非,吸毒赌博无恶不作的女儿早已恨得牙痒痒,突然听说她吸毒致死,一时崩溃,又疼又气,又哭又骂。

然后,邵勇把路平安带了进来,小心地说:“路爸,还您一个这样的女儿,行不行?”

路爸生性豪爽洒脱,从起初的丧女之痛里走出来之后,发觉这个新女儿又懂事又能干,帮着他分担了不少家事,俨然已经是家里的半边天。而且,爱读金庸的路爸颇有一些保家卫国、除霸安良的侠义心肠,隐隐约约地感觉自己是在为祖国和谐大计做贡献,所以,就帮着这个新女儿,瞒住了家里其他人。

那几年,两个人互相帮助,浪迹天涯,叶凌一边帮着路爸赶花放蜂,一边寻找刀疤脸的蛛丝马迹。

只可惜,好景不长,因为金鹏怀疑“路平安”私吞了赎金,几次逼迫索要无果,设计报复,制造车祸,导致了路爸意外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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