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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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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果真是个高手。”陈远已经蹲在了地上,伸手摸在其中一具尸体的胸口,口中喃喃念叨道。

杨伯忍不住恶毒的想道:“这小子平时一本正经的,原来还有这个爱好,而且还这等变态。喜欢男人的尸体”

“死人妖,你过来看看。”陈远招呼杨伯道。

“陈远,我的性去向可正常得很,对死人一点兴趣都没有。”杨伯明知道有缘故,但难道能够逮道机会取笑一下陈远,他又怎么会轻易地放过

“靠死人妖,你脑子里就没有一点正经的东西”陈远鄙视的冲着他竖了一下中指,道,“我可没你那么变态。”

“是我变态还是你变态,把两具大男人的尸体给剥光了衣服还摸个不停的人可不是我。”杨伯一边说着。一边就蹲在了陈远地身边。

“你看,这是什么”陈远指着其中一具尸体的胸口道。

在灯光下,如此的近距离观测下,杨伯也发现了一点异常。确实。在那具尸体的胸口,也着一个白色是印子。非常的浅,几乎可以忽略。

“”杨伯再也忍不住,骂了一具粗话,道,“什么人还精通这本事”

是的,两具尸体地死因都是一样,被人一刀毙命,伤口都在正中的心脏位置,由于刀刃实在在薄,因此粗一看,这两具尸体,竟然如同没有受伤一样。一般来说,心脏中刀,鲜血自然的喷薄而出,可这个人刺中的位置,却非常特别,才导致了鲜血没有喷出来,而是倒流进了腹腔。

这事情看着容易,但要做到这一点,还确实不容易,陈远自认,就算有人站在他面前给他刺,他也未必能够做得如此的干净利落。杀人的方法也千万种,当把杀人杀到这个地方,也算是登峰造极。

首先具备的一个条件是,他必要要有极快的身手,才能够杀人不见血;第二点就是,他得有一把好刀,一把锋利且薄如纸的好刀;第三点是,他得精通人体结构,才能够保证一刀下去,绝对不出血,且干净利落。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陈远看了杨伯一眼,正好杨伯也正抬头看着他,陈远沉思了片刻,道:“看样子,我们遇到高手了。”

“是的,而且还是绝顶高手。”就连杨伯这老成了精地人,也不得不赞叹了个杀手的完美杀技。

“老板”李文进匆忙走了进来,低声在陈远耳边说了几句话。

“”陈远在也忍不住,破口大骂道,“别让老子抓到你。”原来,李文进刚才对他说的不是别地,而是在另外一家夜总会,也同样发生了凶杀案。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内,陈远地面前已经摆了十二具尸体,而且,死因完全一致,显然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

而到这个时候,陈远彻底地感觉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原因很简单,就算他又十倍胜与那个该死的杀手的势力,但问题是,这人根本就不与他正面交锋,他在明,而他在暗,中国有一句老话说得可还真不错,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点燃一枝香烟,陈远看着侍侯在身边的李文进道:“这十二的兄弟的家人,都安排好了吗”

“老板放心就是。”李文进点头道。陈远虽然对敌人狠,但对自己的兄弟,从来都不吝啬,他自然懂得如何去做。

陈远点了点头,道:“很好,你传我的话,给我把昨天在清蝠酒吧的那警察给抓来。”

“老板”李文进显得有些迟疑,再怎么说。他们都是混黑社会的,用以前地说法就是,他们是贼,而警察则是官兵,民不跟官斗,贼就更不应与官斗了,以前陈远虽然不怕警察。但也绝对不会主动的去招惹警察,今天怎么改了性子

“你难道不觉得,昨天那个警察出现得太及时了”陈远冷笑,他虽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肯定那警察与杀手之间有关系,要怪。就怪那警察白痴吧。“知道了,老板。”李文进答应一声,已经转身走了出去。

白天今天特别的郁闷,原因无他,在昨天被人强行请出了清蝠酒吧后,他带着一肚子的怒气,跑会了警局向局长报告情况。事实上,连傻瓜都看得出来,那家清蝠酒吧绝对有问题,还有那甩了他一巴掌的女人,有什么人在见到警察后,居然回让警察“滚”。

原本,他以为汇报了局长,局长一定会很高兴,能够侦破一家有问题是酒吧,甚至有可能从而牵引出一个大案子也不一定。但怎么都没想到,他回去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被局长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通,骂得他连东南西北也分不清楚。而今天。就是糟糕,局长没收了他的枪械。让他到大马路上去巡逻。

他白天可是堂堂地实习刑警,不是他交警,一边愤愤不平的想着心事,他一边满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不过,昨天他好歹也把那个清蝠酒吧的老板打听了个清楚,才知道,那人果真是惹不起的,一个可以开着飞机去撞人家大楼地人,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就算清蝠酒吧发生了凶杀案,也用不着他们警察去效劳,人家自会处理。

于是,在象州的警局里,他白天已经多了一个外号白痴。

白天是越想越的郁闷,这个名字,从上幼儿园的时候开始就没有少给人取笑,但他从小成绩优秀,却没有人叫过他白痴,还算比较庆幸,没想到到了象州这个地方不过才短短的两天,他就又白天变成了白痴。

而这一切,都是拜一个人所赐,清蝠酒吧地老板陈远,那个长得还算英俊的年轻人,却满脸难以形容的杀气。

正当白天胡思乱想的时候,猛然间一个小孩对着他冲了过来,由于白天心不在焉,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顿时被撞了个满怀。

“,小兔崽子,你走路不长眼睛”若是换在以前,白天断然不会发这等无名的火气,但今天不同,今天他非常的不爽。

“妈地你什么东西,小爷我就是看你不顺眼,故意撞的。”那孩子大概只有十二三岁,却刁钻得很,硬是把白天骂得一楞一楞的。

“告诉你,小爷我最讨厌的就是你们这身穿了皮的狗,,连个人样子都没有,只会欺负百姓,你们还会做什么啊告诉你,小爷我今天撞得就是你。”小孩好像是骂出了瘾,居然站在当地,破口大骂起来,“真不知道你妈是怎么养你的。”

“,小兔崽子,你给我站住。”白天只感觉一股热气从身体里嗖的一声,就冒了出来,也没有多想,拔腿就追了上去,这么一点点的孩子,就如此是无法无天,长大了还得了抓住他非得好好地教训一顿不可。而且,白天也注意到,这个小孩满脸的流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更重要的是,今天并非的休息地日子,这孩子不去上学,还在大街上鬼混。等抓到他,非得让他父母来领会去不可。

小孩见着白天转过身来追他,当即撒开脚丫子就跑,白天追了大概有半个小时,越追越是奇怪,这孩子可还真不是普通地能跑,他这个经过了特训的刑警,居然半个小时也没有抓着他。

眼见前面人烟稀少,那小孩也不知道是跑急了,还是怎么回事,居然一头栽进了一处死胡同里。

白天扫了一眼。这地方根本就没有人,而且,四面地墙壁都都写着大大的“拆”字,显然,这是一处拆迁地带,大概所有的人都搬走了。

“小兔崽子,看你往什么地方跑”白天喘了口气,骂道。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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