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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荀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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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55年,楚国春申君邀荀子任兰陵令。他在兰陵践行“礼法并用”:严明法令打击贪官,兴办学校推广礼义教化。在他治理下,兰陵民风淳朴、社会安定,成为楚国治理典范。公元前238年,春申君被刺杀,荀子失去依靠,遭排挤后辞职隐居。

隐居后,年近八旬的荀子潜心着述,在弟子协助下完成《荀子》三十二篇。书中涵盖哲学、政治、教育等领域:明确“性恶论”,主张“化性起伪”(通过教化改造本性);强调“礼法并用”“王霸兼施”;倡导“学不可以已”,鼓励终身学习。

荀子在兰陵讲学,弟子中韩非、李斯最知名。他教导韩非:“法治需以礼义为根基,否则民心不服”;叮嘱李斯:“为官当以民为本,施法兼顾情理”。二人虽后来侧重法家,却成为荀子思想的实践者——韩非完善“法、术、势”理论,李斯辅佐秦始皇统一六国,将“礼法并用”思想融入秦的治国实践。

荀子去世后,其思想引发巨大争议。因“性恶论”与孟子“性善论”对立,又融入法家元素,被正统儒生视为“异端”。汉武帝独尊儒术后,董仲舒推崇孟子,荀子思想被边缘化;宋明理学兴起后,程颐、朱熹批判“性恶论”,《荀子》一书长期被忽视。

明清时期,王夫之、戴震等学者重新研究《荀子》,肯定其“礼法并用”的务实价值。近代以来,其“天人相分”的理性精神、“礼法结合”的治理智慧,契合社会变革需求,再次受到关注。如今,人们公认他的思想为现代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法治与德治缺一不可。

荀子的“性恶论”提醒我们正视人性弱点,重视教化约束;“礼法并用”指明社会治理的方向;“学不可以已”激励人终身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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