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尽崽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孩(2/2)
林家人都生得白,这点疲色在瓷白的肌肤上格外明显。
自从弟弟开始说要追谢家那位,林序之这个母胎solo的亲哥就操碎了心,这才有了今晚的“深夜谈心”。
“有么?”林尽遥抬手摸了摸眼睑,指尖在薄薄的眼皮上轻轻划过。
他当然知道自已这两天睡得不好,整晚脑子里都是以前的事。
其实梦见最多的,还是和人结婚时最甜蜜的日子。
当时他在最潦倒的时候遇见了对的人,更遑论那人将他捧在手心,宠上了天。
那段时间的风言风语不少,但之后他猜,自已走之后,外界那些人也不会知道他林尽遥还真就能为了人殉情。
但他不悔。
就像那枚佛山寺求的签文,印在手心的朱砂,滚烫似血。
“很清楚?”林尽遥眨了眨眼,看着林序之紧盯着自已的目光。
然后揉了揉眼睛,指节在眼窝处轻轻按压,像是在确认里面的眼部神经是不是真的累了。
“哥?”
林序之叹了口气,起身从床头柜取来吹风机,回来时插头插入插座时发出轻微的“咔嗒”声。
“转过去。”
温热的风拂过发丝,吹风机的嗡鸣声中,那句话却清晰地传入耳中:“不管追没追上,记得家里永远有你房间。”
“海绵宝宝拖鞋也永远给你留一双。”
林尽遥背对着哥哥,嘴角却悄悄扬起。
透过镜子,他能看见哥哥专注的侧脸,那双向来锐利的眼睛此刻柔软得不可思议。
“哥,”他突然开口,声音轻得几乎要被吹风机的噪音盖过:“你其实是不是好奇我,为什么突然就喜欢上了谢鹤琼对不对?”
话落,脑袋上来自亲哥的手的确是顿了一下。
吹风机的嗡嗡声持续了几秒才重新响起,伴随着林序之慢慢缓缓的声音:
“不只是哥,爸妈也是。”
他的手指梳理着弟弟半干的发丝,“但是你不说,我们也不会多问。
因为我们尽崽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孩,知道自已要什么。
既然能做到第一时间和家里人坦白,爸妈和我都很尊重你。”
最后一缕发丝被吹干,林序之关掉吹风机,房间顿时陷入一片静谧。
他揉了揉弟弟蓬松的发顶,动作轻柔得像小时候哄他睡觉时那样:“只要是你认定的,我们都支持。”
这一个晚上,林尽遥睡得很好。
床上他伸了个懒腰,脚趾在柔软的被子里舒展。
早上踩着那双海绵宝宝拖鞋下楼时,客厅里是今天还没去上班的大帅。
林父正襟危坐在真皮沙发上,手里的财经报纸举得老高,几乎要挡住整张脸。
边上依旧是一身温婉旗袍的苏韵美人。
“崽崽醒了?”苏韵放下茶杯,指尖带着茉莉淡香抚上林尽遥的额角。
她今天梳了个低髻,珍珠发簪随着动作轻轻晃动。
林启铭的报纸可疑地抖了抖,缓缓下移半寸,镜片后锐利的目光在儿子脸上扫视三遍,最后定格在那双黄澄澄的拖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