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嘲笑不合适之前先问一问有没有故事(1/2)
夜晚下过淅淅沥沥的小雨,长安街的石头路面现在还湿漉漉的。
今早没有多少人出行,卯时一刻守门的士兵打开城门的时候,城门口等着的只有几回尝酒楼家的食材采办和一个身着浅紫色锦衣的白面男人。
男人紫色锦服的衣摆上绣着一簇簇黄色鸢尾。
看着面前的马车通过城门,男人不慌不忙地也走向前去。
“牙牌。”
守城的士兵拦住他询问。
男人从袖中掏出牙牌,不慌不忙地递给士兵。
“荆州人?”
“正是。”
“过去吧。”
男人通过了城门,士兵不由得望着他的背影。
都说荆州人骁勇善战,而这个叫居孟的男人,弱不禁风。
“哎呀!”
居孟不小心踩到自己的衣摆,平地摔倒了。
他坐在地上小心地扑着衣摆上的灰:“哎呀,这可是尽都赠与吾的衣服,可不好沾上脏污。穿着大一个size的衣服都被守门的士兵当作弱不禁风了,小宝贝,你要争气啊。”
居孟站了起来,自信地望向前方,
然后又一个平地摔。
守门的士兵摇头叹了声气。
今天看样子是个潮湿却不闷热的日子。这样的天气,酒家往往不缺客人。
辰时三刻,长安街的商户渐渐开始开张。
“吾名居孟,来雍州寻友。吾友名为尽都,是世上最美的男子,不知店家是否见过?”
“去去去,别妨碍我们做生意。”
居孟挽着裤脚,被第十七家商户赶出门。
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长安街的街尾。
长安街的街尾有一家门匾上写着七半的六角楼,看样子好像是个餐馆。
咕噜。居孟的肚子不争气的响了一声。
七半餐馆里,平丁开正在扫着地。
安末在一旁向远处抛了个毛线球,招呼橙汁去捡:“来,走。走他个虎虎生风。”
橙汁站在原地,好像翻了个白眼:“喵。”
安末生气地叉起了腰:“怎么回事,狗狗都走得,你走不得?”
“喵!”橙汁一拍肉掌顶了回去。
安末彻底黑了脸:“什么叫种族歧视?我怎么你了你就说我种族歧视!?”
一旁看戏的平丁开察觉到门前走来的人,对安末提醒道:“君主……”
“你别打断我。”安末瞪着橙汁,“我平生最看不惯这些既不愿努力还别人一批评他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蹦迪的人了。道德跟你丫的差着十八辈祖宗的关系,你丫也好意思把它挂在嘴边?”
“君主……好像有客人。”
“客人?哼,你不如说有UFO。”
不知道什么是UFO的客人礼貌地开口问道:“这里……可是餐馆?”
当然……安末惊讶地转头,还真有客人。
门前的树上落脚了一只珠颈斑鸠。
半刻钟后。
开店三十七章,她家终于迎来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客人,安末不停地擦拭着脸上泉涌的泪水,看着正在喝茶的羔……客人。
“阿……阿开啊,表现得正常一点,可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让人以为咱们这里没什么客源。”
平丁开瞥她一眼,现在最激动的大概就是她了吧。
“知道了,君主。”
安末擦干眼泪礼貌地迎了上去,摆出了一个不熟练的职业的微笑:“客官可想好要点些什么了?”
“老板,你家里都有什么好吃的?”
“……应……有尽有。”
“那有没有馒头?”
“馒头?”
对,馒头。
很多很多年以前,五州还是四处战火的时候……
一个毁于战火的村庄里。
一个像乞丐一样的年轻人躺在地上茍延残喘。
一个身穿锦服的男子在他身边走过,衣摆留下一阵香气。
“救……救救我……”
身穿锦服的少年站定,指着躺在地上的年轻人转头问他身后跟的那个侍卫:“那人是谁啊?”
侍卫戴上老花眼镜,翻看着手上的剧本:“少主,是个不值一提的龙套角色,死于这场荆州蝗灾的背景百姓。”
“嗯。”
身穿锦服的少年点点头,而后转过头去。
尽都转过头去,随意掏着袖子,一个馒头从袖子里掉出,滚到了少年面前。
居孟扑上去,在手伸向馒头的一刻突然一愣,擡头害怕的看向那两个人。
尽都也低头看着他,神色不明。
“哎呀,馒头掉了。”看着沾灰的馒头,尽都一脸嫌弃,“算了,不要了。”
“真是个温柔的男子啊。”
居孟忍不住感叹。
“阿开啊,刚才那个片段怎么赏析才能看出这个叫尽都的人温柔啊?”
“君主,属下觉得得加上名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滤镜。”平丁开看着安末,“君主今天真温柔啊。”
“你讽刺我?”
“不是,我爱慕你。”
“店老板,我的朋友叫尽都,是世上最美的男子,不知你可有见过他?”
面对客人的询问,安末认真思索道:“客官,你是不是找错小说了?据我所知,这篇小说的主角不叫尽都,是个女子。传说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安末,是世上最美的女子。”
“不会啊。这篇小说不是叫《七半七半》吗?”
安末点点头。
居孟的眼神变得不再敏锐:“尽都说,他一直不明白七半的半是什么意思,要去雍州查清楚。可是他去了就一直没有回来,我只好过来寻他。”
“临走前,正好是我的生日,尽都给了我这件生日礼物,我一直穿在身上。”
尚武的荆州,不待见体弱多病的穷小子。
那年,穷小子十四岁,荆州正闹蝗灾,家里穷的吃不上饭,于是家人凑了全家的钱,雇了辆马车准备去青州投靠亲戚。
可是凑的钱不够,马夫不肯拉那么多人。
居孟头上还有两个哥哥。
于是半夜里,马鞭长鸣,居孟在家中沉睡,进入了梦乡。
大火蔓延木屋,火苗爬上他的手臂,居孟被烫醒,然后冲出了被火焰吞噬的房子。
逃过一劫的居孟走在路上。
他看着周围仓皇逃命的人,走走停停,无处可去。
“你说老居头真是绝,走了就走了,一把火把自家烧光了,是一点便宜也不愿让别人占。”
“你怎么知道他家的火是老居头烧的。”
“我怎么不知道,昨晚他搬家,我在门缝里看着的。老居头亲手浇的油,亲手点的火。”
看着眼前茶棚里一群中年男人正在嗑瓜子,居孟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
“呦,老杜,你又饿了?”
“不是我。”
“不是你是谁?不都说了,谁要是肚子快叫了就自己躲到一边叫,当着别人的面叫肚,一点礼貌都不懂。”
“真不是我。”
“真不是老杜头,我在他一旁听着呢。”
“不是你是谁?”
那群人看向了居孟。
居孟默默捂了捂被烫伤的手臂,默默离开了。
“哎,他手上是烫伤吧。”
“你别说,我昨天还真没看见小孟。”
“老居头真就那么绝?”
“你愿意你家儿子做我家儿子吗?”
“那当然不愿意,你比我还穷,我舍不得我儿子。”
“不都说了不准比穷吗?你礼貌吗?”
咕噜。
“哎,这下我可听到了,老杜,你可赖不了了。”
“不是老杜。”
“不是老杜那是谁?”
老李又拿了一把瓜子。
咕噜。
“哦,是你小子。”
“这瓜子,一点不管用,越嗑越饿。”
“不管用你还我,我家三亩向日葵田,就剩了这一盅瓜子,我拿出来跟你们分享,你们挑三拣四。”
“老李你知足吧。要不是他老婆死了,轮得到咱吃……”
“我不是说了不准提我老婆的事……”
“哎,你这人怎么那么多规矩,不准这不准那的,我偏不,我就提,我……”
“打住!”
安末陪笑道:“打住,客官,本店禁止外带的过往记忆当堂回忆。”
“不好意思,一想起尽都,往来的记忆就涌上心头。尽都他真是这世间最美好的男子。那份无论做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样子,别人只能在他身后永久的追赶。尽都他就是光,照亮五州的黑土地。尽都他就是太阳,杀灭棉被里的螨虫。尽都他就是通便的畅意,任何便秘在他面前都无处遁形,尽……”
“打住!打住,客官,……”安末再次赔笑,瞥了瞥旁边的桌子,“送您一碟糯米团子,客官。”
“哦,店老板真是热情好客。”
“客气客气。”
“啊,尽都也是这样一个热情的男子……”
“客官,团子要凉了。”
“君主,团子本来就是凉的。”
安末机械地扭头冲他微笑:“你是希望我们的客人吃热乎乎的团子呢?还是希望他让人便意通畅的故友呢?”
“哎,去死还是去死,王二麻子说的没错,这是个问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