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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0 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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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案子的行文至刑部,让刑部官员为之一振。冯渊略听一耳朵。

京城长安县有一丁姓人家。男主人名叫丁松年,与原配共育一子丁庄,原配后去世,近年续娶新妇。

继妻陈氏为人凶狠善妒。一日,夫妻积怨爆发,两人扭打一起,陈氏不敌,发起凶性,手持利刃杀死丈夫丁松年。

赶来的丁庄见父亲已死,怒气冲冲之下,他杀死继母,后被邻居发现,报了衙门。

此案妻杀夫,子杀母。当地知府原判斩立决。还是在减刑下,由凌迟减为斩立决。

行文递至刑部,经审批后,丁庄秋后问斩。

冯渊跟着做事的那位员外郎,名叫刘景。

刘员外郎让他们一起看卷宗,并让他们根据刑法,来说明弑母案判的如何。

宋景春和冯渊之前只听了大概,如今细看卷宗,就了解到案子更多详细过程。

继妻陈子欺压虐待继子,并将丁家银钱转移娘家,丁松年晓之以理劝说,可陈氏不以为错,变本加厉。

两人相杀在丁松年忍不住大吵,陈氏争强好胜,不以为然,两人扭打一处。

丁庄守押后,陈氏兄弟状告丁庄:“杀母为大逆事,丁庄大逆不道,欺辱陈氏。陈氏不堪欲自杀,丁松年为救妻子夺刀,不小心划到脖子而亡。人伦大变。远近寒心,切恶逼母刎颈,误父非命,罪已不赦,况亲手刃母,坏伦变法。”

知县一一查过,陈氏兄弟污告,所言并不真实。

丁庄的诉讼言明真相,请求公正处罚。

冯渊和宋景春结合所思所想,冯渊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虽为父杀母,确也杀人,有伟天伦,但丁庄又因为父,事出有因,斩立决太过,可以再减轻刑罚。”

宋景春赞同他的话,刘景点头,说:“只是减轻?本朝刑法有一条:在律父祖被人殴而子孙助斗者无罪,纵有所伤,亦从减等。”

冯渊瞪大眼睛:“所以丁庄无罪?”

“没错,反抗无罪,更何况因杀人反击。依律如此,但板子还得打,以示惩戒。”

刘员外郎如是驳回原判。

冯渊坐回原位,整理卷宗。宋景春拿了另一半整理。

刑部积压的案子不少,地方案子判决后,要递交行文至刑部审核。

刘员外郎正在翻看行文,进行审批。

冯渊手上的卷宗是近两年的,除去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其中三个案子犯人刑罚尤重。

一个通女干案,男主人刘生亲手杀死妻子和奸夫,按律“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

在捉女干现场,丈夫亲手杀死妻子和女干夫为无罪。所以刘生无罪,通女干者被杀结束。

冯渊在诸多小案子中,看到家族宗法私刑的身影。

一个聚居的家族重名声,对触犯律法的族人,家族会杀鸡儆猴,以畏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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