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1/2)
第二天, 祝乌比闹钟响的时间要醒得早,大概和昨天被吵醒的时间差不多。
不过今早的喂信里却格外安静。
祝乌撑开朦胧的眼看了下手机,随后将手机扔开, 捞过薄被蒙住头。
五分钟后,他从薄被里探出头,坐起来蹬上拖鞋,进浴室里洗漱。
十分钟后, 他整理好行装下了宿舍楼。
初秋的早上起了一层薄雾, 最近降了温, 夜里好入睡,不少人还在睡梦之中。
祝乌在昨天同样的位置,看到了某只带着包竖着耳朵冲他招手的傻狗。
他就知道。
“这么早你不困吗?”走过去的时候, 祝乌看到对方精神奕奕的脸。
不仅神采奕奕, 还问他:“祝乌乌,我是你的什么?”
“?”
“男朋友。”茍兰阴自问自答,偏黑的眼珠更是熠熠生辉,“身为你的男朋友,当然要照顾好你的一日三餐。”
“……”
“最重要的是,我想跟你一起吃早餐。”
祝乌听到这样的话, 胸口也莫名地触动,就这样被他牵着手到了那座小亭子里,看他打开跟昨天一模一样的便当盒。
里面的食材跟昨天的已经大不相同,搭配得营养又健康。
今天的饮品是两盒豆奶, 因为天气变凉了, 清晨喝祝乌乌比较喜欢的果汁会凉着胃。
在小亭子里吃完早餐, 人已经多了起来。
祝乌不想大清早地去运动场吹风, 想去击剑馆。
击剑馆有个休息室, 而且私密性高。
听他说要去击剑馆,茍兰阴自然同意,只是在路上的时候,祝乌非要和他走得远远的,隔出很长一段距离。
就像昨天他在终点接住祝乌乌时的那样,那是在镜头下,他可以理解,可是现在又是为什么?
祝乌先到了击剑馆,大概过了两分钟,对方才拖着脚步姗姗来迟,模样有些闷。
他几乎可以猜到他在想什么,所以在门口的时候主动勾了下茍兰阴的手。
傻狗眼帘擡起,装作不在意地抿了下唇。
可下一秒,走廊上响起了脚步声,祝乌飞快地将他的手松开。
来的女生祝乌见过,叫吴雨呱,上次在图书馆做志愿者,这次这么早也来击剑馆做志愿者吗?
吴雨呱见到隔了好几米的两人,并且各自都不看对方,她有些摸不着头脑,放慢了步调,最终停在某人面前。
“茍兰阴,你可不许欺负祝乌!”
茍兰阴:“?”
祝乌:“……”
“你看我做什么,我又不怕你,你要是敢欺负祝乌,我们所有人都不会放过你的!”
放完狠话,见对方脸色实在不好看,吴雨呱脚底抹油似的走了。
“……”
“……”
祝乌先开口:“那个……别在意她的话。”
“我不在意。”
茍兰阴说着,眼帘弯了下,神色有些认真:“祝乌乌,他们都很关心你,要是有一天我不在,你也能过得很开心。”
“你胡说什么呢?”
祝乌愣了下,皱了皱眉,拉着他进了休息室。
在休息室里没做什么,只是简单地抱了下,祝乌靠在傻狗肩头看着直播,直到运动场里人越来越多。
茍兰阴忽然说他上午有比赛。
“棒球不是在下午?”
“我改了。”茍兰阴看着他,说道,“你看到的应该是最初名单,我改成篮球了。”
“你……”
祝乌本想问他会打篮球吗,因为从来没有看到过茍兰阴打篮球。
但他既然敢改,应该是会的吧。
B大那边参加篮球赛的几个人实力都很强劲。
尤其是张宇,去年友谊赛中他带领校篮球队战胜了B大,现在倒戈相向,很明显这次是来针对A大耀武扬威。
篮球比赛的时间快要到了。
祝乌被牵着离开了击剑馆,出来后,茍兰阴不知从哪里找出一辆自行车,还是有后座的那种。
好在从击剑馆到篮球场这段路没什么人,大家几乎都看比赛去了。
祝乌光明正大地坐上后座,在对方巴巴望着他却不发一语的目光下,一只手环上他劲瘦的腰。
茍兰阴轻抿的唇角微微翘起,俯身,长腿踩动踏板,周围景物化成一道模糊的光影。
他能感受到祝乌纤细的手臂贴着他,隔着薄薄的布料,放到他从未允许过其他人碰过的位置。
这种感觉很奇怪,心里像是抹了蜜似的甜美,格外满足的同时,又痒痒的,酥酥的,还有某种……越来越灼烫的热度。
一垂眸,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截白皙如藕段的手臂,以及微微用力抓着他衣摆的、根根分明的漂亮手指。
茍兰阴迅速擡起眼帘,抿唇,任由凉风将身体上里的热气吹散。
抵达篮球场后,茍兰阴去停车,祝乌发现上车之前,这只傻狗眼眸亮晶晶的,下车之后,侧脸绷得紧紧的,眼神闪躲,还不敢看他。
只是在离开之前,他挡在祝乌面前,声音格外地低,仿佛还带着一丝丝的哑意:“祝乌乌,我要是拿奖了,你要不要给我奖励?”
祝乌眨眨眼睫,摸摸他毛茸茸的脑袋:“赢了再说。”
哪有没赢的狗狗就开始向主人讨赏的?
虽然这样说,但祝乌还是检查了一遍他受过伤的手,确定上面只有一道浅浅的疤痕之后,让他上场了。
等人走后,祝乌也打算去找个隐秘的角落观赛,但刚转过身,去发现不远处站着一道人影,正看着这边。
路番一来了多久了?
祝乌想了想,还是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我是这场比赛的裁判。”路番一向他解释,视线落在他手上,却并不过分,而后恰到好处地收了回来,唇边荡开一抹淡笑。
“不过裁判不止我一个,偶尔也想偷偷懒。”
路番一找了个位置,和祝乌坐在一起。
周围空出好些个位置,因为路番一的缘故,其他学生都稍微错开一些。
不为别的,只为路番一身上那股不容惊扰的气质,而看比赛看到激烈处难免会发出激动的尖叫。
路番一在这里坐着,就像是天生不应该被吵到的样子,他虽然很年轻,跟学校里一些研究生的年纪都差不多大,但因为天赋过高,性格过清淡,总给人很强烈的距离感。
过于聪明的人,反而与周围人格格不入。
如果不是昨天祝乌找茍兰阴问过,他都不知道路番一还有那样的身世。
“祝乌——”
“嗯?”
路番一忽然转头,对他说道:“茍兰阴的手应该还没有好彻底,他在姨父生日宴那天受伤之后没让医生说实话,除了手掌上的割伤,还稍微伤到了无名指的肌腱。”
祝乌想到刚刚的场景,意外之后,皱眉:“我明明……”
他刚刚只检查了茍兰阴的手掌。
难怪,林伯说他还没有好彻底,棒球打手的负担稍微少一点,而篮球则是需要全程进行激烈的对抗。
祝乌视线转向已经场中换好球服的双方选手,准确无误地找到某个格外高挑出众的身影上。
这只傻狗,手没好,逞什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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