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良人当归 一(2/2)
苏静南眉眼中的笑意浓了些:“那我还有更霸道的。”
说完,他一把抱起叶时云,在他惊讶的神情中将他压上树干。
临近初春,树上的雪已化了大半,凝聚在枝头的唯有被璀璨夕阳照得呈现暖橘色的水珠。水珠原是欲坠不坠,如今树干一阵摇晃,顿时摇坠如雨。
叶时云衣袖湿了很多,贴着滚烫泛红的肌肤非但不冷,反而有缓解身体热度的作用。
他正面攀着苏静南的肩膀,明黄飘摇的发带却被苏静南咬在嘴中。苏静南牢牢托着他,铜墙铁壁似的身躯无论叶时云如何推,也推不开半点。
苏静南:“军营那次,我想的可不仅仅是亲你一下。”
“而是想就如现在这般抱着你,把你这样。”
他声音实在低,叶时云边呼着浓浓热气,边臊得满面赤红:“……你,你可是真是……我当时才二十一!”
苏静南将他抱得更紧了:“你是不是忘了,我们十八十九时就……”
“你还要不要脸?!”情急之下叶时云说话竟有些顺畅了,“快放我下来,嗯……万一有人……”
他的话头再次被苏静南截去,苏静南霸道得很:“我看谁敢。”
又过一阵,叶时云不行了,带着哭腔软声求饶:“哥,我求你了哥哥,你……你行行好宫宴前……好歹留我一条命在!”
他声音都是颤的,紧紧攀着苏静南的肩呜咽着:“……还要,还要见我爹,你总不能,总不能这一晚都让我站不起来……”
苏静南咬了一口他的颈侧,答非所问:“时云,你愿不愿,与我三拜天地结为佳偶。”
叶时云都快哭出来,生怕他再继续,连忙软着嗓音叫到:“愿意!我愿意!别说结为佳偶,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干!”
苏静南笑了,却并未如他的意停下动作。
反而亲了亲他艳如夕阳的眼角,道了句:“时云真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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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华宫外,方思源正翘首盼望着。
因为望得太久,他几乎要凝聚成一块“望夫石”。
可惜即便如此,他也没看到本该是本场宴席主角的苏、叶二人。
这叫他不免再次看看黑尽的天空,以及身边某个打着哈欠的人。说真的,方思源特别想问问七王爷,他是不是把苏静南带错了地方。
可几次就要脱口而出的时候,都因为想起七王爷是个糖公鸡,问一句没准几个月的月俸就没了,只得含泪咽下继续等。
化雪之时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刺骨的寒风呼呼往方思源脸上糊着,让他原就有些僵硬的脸变得更加僵硬。
要不是风中没有夹杂着雪,他会怀疑自己眉毛已经冻起来了。
除了他,殿内已经入座的各国使臣,和满朝文武都在等。
坐于最前方的便是叶时云的父亲,叶奉君。
作为立功无数,为大睢肝脑涂地的第一战将,先帝在时他在朝中的地位就季如磐石。如今又因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他坐在此处自当毫无异议。
方思源在殿外远远望了他一眼,自叶时云坠崖失踪后,除了偶有战事时,叶奉君再未回过边关。可以说除了苏静南和方思源,他就是第三个在苦等叶时云回来的人。
再看一阵,怕叶奉君发现自己在看他,方思源收回了视线。
方思源有心事,低头想了会,耳朵被风吹得发红发疼。
他想擡手捂一下,可还没动,一双修长温热的手已经赶在他前面捂住了他的耳朵。
不知何时挪到他面前的七王爷居高临下,慵懒得不可一世。因为双耳被他捂着,方思源听到的音量有限:“这就是不练武的下场,瞧你这耳朵红的,被人看到丢得可是本王的脸。”
方思源矮他一个头,这么面对面看着他,突然觉得他细长的眉眼格外俊逸。
七王爷也在瞧他:“哑了?”
方思源嚅嗫了许久,发现自己心里乱乱的,明明有很多的话想说,最终却什么都说不出。只能撇开这些乱乱的情绪,问出自己想不通的:“……为什么丢的是您的脸?”
听到他问这个,七王爷好像已经预料到这是他能问出的,脸色说不上喜悦也说不上失望。
理所当然地回答:“本王的人,被风吹成这样,岂不是显得本王很无能?”
方思源:“……”
他心里浮出一种道不清所以然的羞耻感。
察觉自己内心的浮动,方思源愈发莫名,他左想右想也实在想不出这句话到底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五年前叶时云不在,苏静南将他扣在身边,从那时起保他帮他的人就一直是七王爷。
哪怕,每次出手七王爷都要收取极大的报酬。
可方思源并不讨厌他。
尽管熟悉原著,但官场并非这么好混,方思源没有叶时云的胆量和机敏,一开始着实吃了不少苦。
而七王爷……
从第一次请他送信开始,无论方思源遇到什么,对他提怎样的要求他都从未拒绝过。
久而久之,莫说满朝文武就是苏静南都知,他背后站着的是七王爷。谁敢动他,就是和七王爷过不去,和皇帝过不去。
如此,才有方思源今日的稳固地位。
想起这些陈年往事,方思源突然想对七王爷说点什么,但还没说出口,他余光就看到牵着叶时云的苏静南。
这两人穿了一身颜色、花纹都一样的衣裳,被一群提灯引路的宫女太监簇拥着,尊贵又甜蜜得闪瞎人眼。
方思源猝不及防就第一个吃到“帝后佳侣”的狗粮。
还没来得及酸,被苏静南扶着的叶时云就突然擡头,往他这边看来。与叶时云的视线撞到一块,方思源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直到和叶时云深情互望许久,叶时云眉梢一扬,晶亮的眼中透着狐貍似的狡诈。
他嘿嘿道:“磕到了,拿笔来!”
作者有话要说:叶时云:来啊源源互相伤害啊!!!(破音)
叶奉君:好气啊,我家的宝贝疙瘩这还没捂热呢,就要被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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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写了一百多个小时,我要没了!另外算错了,还有一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