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黑色莲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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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叫花子!看这鸡腿,哟——好大好香一个!想不想吃?”圆脸男孩一手一个鸡腿,唇边满是油光,正拿着那鸡腿逗狗似的叫路旁蜷成一团、满身脏污的乞儿。
那乞儿眼中流露出几丝恨意,可肚中空空、响如雷鸣,终是馋虫作祟,低低叫出一声:“……想。”
圆脸男孩哈哈大笑,将鞋子伸至乞儿面前,脸上净是嘲弄之意:“舔!舔的好了小爷便把这两只鸡腿都赏给你!”
乞儿看着那鞋底上沾着的一坨不明物体,面露恨色,迟迟未动。
“怎么不舔呀?你不是天天都和那群野狗睡在一块儿么?”圆脸男孩身后还跟了几个同他一般大小的孩童,都是面色红润、衣冠整洁,与衣衫褴褛的乞儿形成鲜明的对比,正在极力撺掇,“舔了就有鸡腿吃了!”
乞儿紧紧盯着那坨狗屎,缓缓直起身来,向着那圆脸男孩唾了一口!
圆脸男孩猝不及防,被直直唾到身上,脸上也溅了几丝唾沫星子,气的红了脸:“妈的,不识好歹!给小爷往死里揍!!!”
那乞儿看起来也只是个半大孩子的样儿,起初还招架几下,后来似乎是被踹到了小腹,疼的蜷成一团,只护着脑袋,一声不吭的忍受着踢踹。
几人所处之地是条繁华街道,来往行人如潮,却无人向这小乞儿投来同情目光。
“你看,如此幼小的孩童受人欺辱,路人却是视而不见,当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呐。”一人坐在窗边,端了酒盏摇晃,饶有兴趣地看着楼下的混乱场景。
他这话拖了尾音,明摆着是要说与那已握紧了拳、面露不忍之色的人听,却惹来不少明里暗里的打量。
不为什么,只因这二人虽都是男子,搭配却着实有些奇怪。
说话人青衣乌发,一双含情桃花目,长发随意挽起,以一支红木簪固定,薄唇天生带了几分笑意,又兼着面容精致俊朗,眼波睥睨间携了几丝魅惑意味,举手投足间却透出几丝懒散浪荡气来,与他那红绿搭配的穿着极为相似,都矛盾的厉害。
此时的他,正躺在另一位白衣男子的腿上,一只手端着酒盏,另一只手有一搭没一搭的在男子胸前点着,活脱脱是个调戏佳人的纨绔子弟。
可……那被“调戏”之人面容只能算是平庸之流,众人暗暗打量一番,面上都是露出几丝古怪之色。
瞧这情形,占便宜的到底是谁,还真不好说——活脱脱一枝花儿看上了牛粪啊。
罢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两人可是带着剑的,说不准被看恼了会拿出剑来砍上一圈,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矛盾万分的二位“花儿并牛粪”,便是那下凡了的仙尊魔尊了。
而那正被人踢踹侮辱、衣衫褴褛的乞儿,便是《仙途》一书中的主角、后来的仙魔共主李致典。
封霄阳早察觉到了四周明里暗里的打量,却是毫不在意,转回眼神,瞧见了程渺那张黑沉的脸,挑眉笑道:“怎的了?难不成轩儿还要去为那小叫花子出头?”
他嚣张惯了,一句“轩儿”叫的又亮又响,程渺脸色更黑,几乎是从牙关里挤出一句话来:“……你够了。”
封霄阳将霜落变成了铁剑、光风霁月的仙尊画成了个普普通通的剑灵,却没舍得对自己的脸动手,只变了显眼的发色瞳色、掩了魔纹,颜值足足留了九分在。
“轩儿还没习惯呢?”封霄阳弯起一双桃花眼,微微撑起身子来,拉进与程渺的距离,压低声线调笑,“你已成了我的剑灵,怎的还未习惯叫我声主人?不认主的剑可不是把好剑呐。”
程渺脸色已黑成了锅底般的颜色,咬紧嘴唇,别过头去。
封霄阳调戏完成,瞥了眼楼下,见那小叫花子寻了个空子夺路而去,便知道该是到了出场的时候,慢慢悠悠直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喝干了杯盏里的酒,这才化作一道红光,直追乞儿而去。
程渺膝间一空,眼见着封霄阳追着那小叫花子去了,心中不由得一紧,担心这魔人是要大开杀戒,连忙拿起一旁的霜落,掏出几星碎银往桌上一放,俯身从窗口跳下,惹来众人惊呼。
有人抻着脖子往下看,便见那平庸男子单手掐诀、面容冷肃,竟是在御剑而行!
“原来是神仙老爷……”有人低声喃喃,身后已是渗出团团冷汗,暗自庆幸方才只是暗中打量,并未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来。
程渺心中焦急,却被错综复杂的小巷绕昏了头,找到封霄阳时便看见那魔人已恢复了红发红瞳的样子,蹲在方才被踢踹的乞儿身前,似在说着什么。
他听不清两人交谈,看着变回魔人形态的封霄阳,没来由的心中一紧,正要赶上前去,便见封霄阳猛地直起身来,手中搓出道乌黑光团,直直向着那乞儿胸前拍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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