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家长里短5(2/2)
见霍傲武不给他夹,怀翎又转过脑袋看向另一侧的阮意文:“舅,吃!”
阮意文装糊涂:“舅舅吃着呢,翎宝你自己吃,多吃点儿!”
众人忍俊不禁,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将这小崽崽忽悠过去。
吃完年饭一家人一起去暖房烤火,说了会儿话,外头传来了一阵喧嚣。
霍荣兴冲冲地过来,说皇城里头正在放焰火,让他们出去瞧。
阮意绵他们出来时,镖局的镖师还有宅子里的下人都已经站在院子里了。
众人仰着头,往皇城的方向看。
皇城上空,火树银花,争相斗艳,一道道电光破开静谧的夜空,彩色烟云凌空变成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有吹箫的公子,跳舞的仙子,拄拐的大汉……,仔细瞧来,竟是一出八仙过海的焰火戏。
“竟还有这些花样呢!那小人儿跟活了似的!”卢彩梅啧啧称奇。
芜阳县年节时偶尔也有焰火看,不过没这些花样,许多时候只能听个响。
阮德贤抱着大外孙感叹:“真是没想到,咱两还有这造化,在京都的大宅子里吃大鱼大肉,看焰火,这辈子也算值了!”
卢彩梅瞋了他一眼:“瞧你这点儿出息!”
林秋裹着斗篷,被阮意文护在怀里,笑着道:“过几日元宵灯会,晏河桥那里的焰火戏比这个还热闹,到时候爹、娘你们都去瞧瞧。”
阮意文怕自家夫郎受风,将人抱得严实:“是啊,爹,娘,你们好不容易来一趟,出去玩玩吧。”
“来都来了,是得去凑凑热闹。”卢彩梅点头道。
宫里的烟火戏精彩,但离他们这儿还是远了些,中间还有建筑遮挡,瞧着并不尽兴,倒叫众人对后头的元宵灯会愈发期待了。
晚上守岁,但两个小崽崽看完焰火没过半个时辰便困得睁不开眼了。卢彩梅说这几日娃儿她带着睡,让阮意绵他们不用操心了。
阮意绵应声后,她和阮德贤便抱着孩子回屋了。
霍傲武殷勤地帮着开了门,送他们回屋。
他出门后,林秋对着阮意绵挤了挤眼睛,促狭道:“这几日可把你家霍大哥憋坏了吧?”
阮意绵怔了一下,反应过来后又羞又恼,气得捶了阮意文一拳。
阮意文十分冤枉:“秋哥儿惹的你,你打我?”
“阮绵绵真是胆子肥了,你霍大哥不在,你还敢打我男人?你要以一敌二啊?”林秋笑得前仰后俯,“来来来,多打几拳,叫他没眼力见儿,不知道送爹娘回屋。”
阮意文又气又笑:“你两个斗嘴,凭什么让我挨打?”
阮意绵嘴笨,说不过他两,哼哼唧唧地将他哥哥给林秋剥的一小碟核桃抢过来吃了。
林秋笑了好一会儿,才推了推阮意文:“行了行了,咱也回去吧,等会儿傲武回来该嫌咱两多余了。”
霍傲武回来时,便见他家小夫郎一个人在吃核桃:“他们人呢?”
阮意绵不自觉地红了脸,讷讷道:“回屋了。”
他心里不自在,不怎么想的,把手里的核桃仁往霍傲武嘴边一递:“霍大哥,吃核桃。”
霍傲武眸光幽深,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突然俯身凑近了。
阮意绵面上热意更甚,眼睛乱瞟,不敢同他对视,急声道:“回屋回屋!不能在这里!”
霍傲武伸手欲将他嘴边那块核桃皮擦掉,听到这话愣了一下,然后低笑出声:“好,回屋,不在这里。”
阮意绵羞愤欲死,一头扎到他怀里,再不肯说话了。
两人对于回屋后要发生的事儿心知肚明,一路的寒风都没能让他们心里的温度降下来。
踏进房门的那一刻,霍傲武再忍不住了,合上门后,一把将自家小夫郎抱了起来,抱着人大步往床边走。
阮意绵纤细的双腿缠住他精壮的腰身,伸手环住他的肩颈,将自己的脸埋到他脖颈处,呼吸急促。
两人上了床,霍傲武急切地朝那朝思暮想的唇瓣亲了上去,他心里的渴望如燎原的烈火一般,快要把身下的小夫郎融化了……
一夜缠绵,直到鸡鸣时分,两人才相拥着睡下。
除夕过后,阮意绵在家休息了好几日,直到元宵这日,才又打起精神出了门。
今日他和霍傲武要带着阮德贤两口子,还有怀戎、怀翎去晏河桥那里逛灯会、赏焰火。
林秋还没出月子,不能出门,阮意文在家里陪他。除了他两,其余人都穿着新衣裳,兴高采烈地出门了。
京都不愧是国都,繁华的程度不是芜阳县可以比的,街上行人手里提的花灯都比芜阳县的精巧。
一路车水马龙,到了晏河桥附近,便看见桥边搭了个数丈之高的台子,台子上挂了上数百盏花灯,远远瞧着甚是壮观。
芜阳县有的那些彩船、舞龙、舞狮的表演,这里都有,而且规模有过之而无不及。卖小吃的摊贩折腾出来的吃食,花样都比芜阳县要多。
远处的坡上还搭了烟火架,二仙传道、张仙打狗、和尚变驴等焰火戏已经开始了,怀翎坐在霍傲武肩上,看得小嘴微张。
阮德贤和卢彩梅也是看得眼花缭乱,赞叹不已。
看了会儿焰火戏后,霍傲武找了个茶楼,让阮德贤他们坐下歇会儿。这茶楼请了杂戏班子表演,卢彩梅她们抱着娃儿去看得津津有味。
阮意绵和霍傲武略坐了一会儿,便又出去帮林秋买吃食了。林秋要吃的朱二娘家的炙肉,隆兴坊的茶糕,都在这附近。
两人刚走到那炙肉铺子前,就见空中炸开了一团火花,眨眼间又变成了一位捧着花篮、衣袂翩翩的少女。
阮意绵眸光一亮:“霍大哥,快看,好漂亮的焰火!”
他说着侧过头,却见霍傲武没看焰火,正低头看着他。霍傲武眼神专注,眸子里印着的身影,正是他家小夫郎的模样。
两人相视一笑,衣袖拢住的地方,十指交缠,密不可分。
烟花参考:清代《歧路灯》第104回、明代《金瓶梅词话》第42回,资料来源百度。